翻译本文
王弼常常与对特定字汇的语法和内涵的解释相结合,给出对有待解释的段落的翻译。事实上,为了减少文本的多义,王弼不得不或明或暗地翻译它。
翻译不一定意味着从一种语言到另一种语言的变换。翻译有可能是将某个文本从一个时代的语言转为另一个时代的语言,如Dobson研究过的汉代赵岐对《孟子》的“翻译”。 (9) 也可能是将文本从一个语言层次转到另一个层次,如清代将圣谕译为白话文。 (10) 它可能是用其他更易理解的字句对某个给定句子的内容的意译,在此过程中指出语法和逻辑的关联,详细阐明某些暗示,如王逸(公元89年—158年)注释《楚辞》时使用的那种技巧。 (11) 它也可能是阐明隐含的语法和逻辑关联以及隐含的主语和宾语的直译。王弼使用了后面这两种方法,也许还是最早使用最后一种方法的。
这些翻译可以直接带出一个表达的语法结构。例如《老子》36.2“国之利器”一句,究竟是在说它是国家所用的有用工具,还是它是对国家有益的工具,并不清楚。王弼通过将它译为“利国之器也”,直接阐明了这句话语法结构,并去除了多义性。在其他的例子里,翻译同时建构了语法和内容,如《老子》21.7,其中的“众甫”这一表达被译为“物之始”,即以“物”译“众”,以“甫”译“始”,而“之”则表明了两者间的语法关系。这样一来,“众甫”就成了“众物的来源”的意思。
在另外一些场合,为增加精确性,会加入一个主语。《老子》16.3“吾以观其复”,可以理解为“我以XX方式观其复归”,这里,“以”指的是什么并不清楚。《老子》此前的文本是:“致虚极也,守静笃也,万物并作”。王弼将“吾以观其复”这句话注释为:“以虚静观其反复”。这样,他就从前面的文本中引入“虚”、“静”两字,因此《老子》这句话就只能读作:“我[和他人相反],以此[虚和静这两个概念]观它们[=万物]归复之所”。这一细微的澄清对整体意义有实质的影响。它使“万物并作”与虚静的对立明确起来。其次,物的虚静并不在其显现中直接可见,而是在哲学的眼光中被看作它们根本的宗旨。王弼的简短注释以极其简练并始终贴近文本表面的方式,将有着宽泛的语法和意义维度的文本构造化减为一个精准、确定的陈述。
王弼常用“言”字引入整句的翻译或意译。据我统计,在其《老子注》中,共有24处“翻译” (12) 和17处“意译”。 (13)
《老子》10.1注可以作为“翻译”的一个例子。本文为“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王弼首先给出了三个定义。首先是已经提到过的“载,犹处也”。第二个定义中的“营魄”在《楚辞·离骚》中出现过,在汉代王逸的注释中,它被界定为“灵魂”。 (14) 但王弼在这里将它界定为“人之常居处”。这是王弼注中少数几个没有进一步证据的注释之一。第三个被界定的词是“一”,对此王弼注曰:“一,人之真也”。这一定义以王弼对《老子》39.1ff.中的“一”字的解读为基础,实际上将“常居处”与“一”结合起来。在提供了这些定义后,王弼进而翻译道:
言人能处常居之宅,抱一清神,能常无离乎!则万物自宾也。
译为:
[这句话]说的是: 如果人能居处于他恒常的居所,“抱一”并净化他的精神,能恒常这样而不与之分离,则“万物自宾”。
这一“翻译”以新的定义置换了原来的字汇,并使得逻辑和语法的关联明确起来。“能”的插入强化了结尾的语气词“乎”,只能以叹号而非句号标点。引出最后一句话的“则”,进一步加强了前面诸句在“只有当”的意义上的推断性质。对于最后一句“万物自宾也”,此处没有显见的文本根据。王弼暗示感叹词“乎”隐含着一个隐蔽的陈述,并进而将其阐述为“万物将……”,事实上,这是出自《老子》其他部分的引文,而非王弼的发明。对于《老子》30.4“故善者果而已矣,不以取强矣”,王弼先以不常用的动词用法“济”来界定“果”(“果”还可以意指“结果”,或在不同的语法模式中,意指“做完”)。由于此章涉及的是“以道佐人主者”,于是就有了这样的预期: 此章将处理他建立的秩序。从这一语境出发,王弼说“果,犹济也”,用在其注释中意指“导向秩序,整顿”。这样,王弼就将此句译为:
言善用师者,趣以济难而已矣,不以兵力取强于天下矣。
译为:
[上面的句子]说的是: 善于用兵的人,其目标只是济渡乱难而已,而不是要用武力的方式强加暴力于天下。
在“善”字后面插入“用师”是以前一句为根据的,其中述及用师的可怕后果。将“不以取强”非常详尽地译为“不以兵力取强于天下”的理由在于此章第一句中的“以道佐人主,不以兵强于天下”。王弼将“不以取强”读作“不以兵强于天下”的缩略。从表面看,“不以取强”应译作“不以诉诸强力的方式”——“以”指向“取强”,而这一与第一句太过接近的相似将“兵”插入进来作为“以”的指涉点,因此最终读作“不以[兵]的方式强加暴力[的统治于天下]”。将《老子》本文与这一注释和翻译提供的构造对比起来,我们看到在这一从潜能到现实的转变中,多义性和混淆性被极其出色地化减了。
《老子》本文没有告诉我们“善者”擅长什么;译文明确指出他“善用师”,并因而对前一句提到的用师的可怕后果有着完全清醒的认识。《老子》没有告诉我们“果”将带来什么;译文明确指出,他将“济难”;“而已”的意义暗示,“果”是唯一的意图。隐含的意图由额外添加的“趣”字明确起来。经过这一构造,相当含糊的“善者果而已”就有了明确的意味: 意指某个以道佐人主、因而理解用兵的危害的人,将只是用军队渡过暂时的危难而已。在后半句话中,《老子》没有阐明“强”的对象,而注释则为“之”加入了宾语“天下”。如果接受了王弼对前半句的解读,那本文后半句中的“以”将难以理解。如果武力是用来济难的,又怎么能说“不以诉诸暴力的方式”呢?通过实际上将“以”读作“用之”,然后为“之”插入内涵“兵力”,王弼试图完成这样的构造: 不留下任何多义的东西,而且牢固地立基于上下文及其他有力的证据。
这显示出逐个要素解释的零散注释与此种翻译之间并没有太大的不同。正如引言中提到的那样,我们对王弼没有给出这样明确指导的段落的翻译是以他自己的翻译为前例的。引出这些“翻译”的“言”可以被进一步详尽地译为:“如果翻译为我们当代的语言,并且将所有隐含的语法和逻辑关系、主语和宾语明确出来,那么这一《老子》陈述说的是: ……”。
第二种陈述整句或整段内容的类型是意译: 用其他的话重述主题内涵。它也以“言”开始。例如,《老子》58.1“其政闷闷”,王弼注曰:
言善治政者,无形无名无事无正可举,闷闷然卒至于大治,故曰: 其政闷闷也。
译为:
这说的是: 善于治理的[统治者]无形无名,没有事为和标准可以标举出来。[他的治理]“闷闷”的样子,[但]最终却达到了大治。这就是[文本]说“其政闷闷”的原因。
这一意译中的“无事”、“无正”将此章与《老子》57.1“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联系起来。毫无疑问,这里的“无正”只是“以正”的相反形式。深不可测的治理者的主题已经在对《老子》第17章的分析中提到了。这里的意译以“卒至于大治”这句话将《老子》此句的隐含结果表达出来。意译的策略通过出自《老子》其他章的材料扩展了语境,同样达到了消除文本多义性的效果;它可以使关键性的“闷闷”系于这一假设之下: 它只是在《老子》的许多地方发现的思想的另一种表达。这里引用的段落都在强调这一事实: 理想的治理无法通过明显的记号辨识,这就与隐喻性字汇“闷闷”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王弼的翻译表明,受非议颇多的西方译者对于《老子》的问题,其实只是非常古老的东方学者的难题的一种变体。将文本翻译为不同的话语总是涉及文本矛盾的极大化减。具体策略在想尔、王弼、戴闻达、木材英一、杨联陞、刘殿爵和von Strauss等人中间会有较大的不同。困境一直在于: 解释的结果只是几种可能的文本解释中的一种,也许在特定的现代地点和时间会显得非常重要,但却与这一文本作为出自特定时代的中国语境的文本完全无关,因为它没有以那种现代翻译所建议的方式被构造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