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死了

我爷爷死了

田 鼠

我爷爷真的死了吗?兴许还活着。

那是我八岁那年初秋的一个星期六中午,正值秋老虎,热得要命,我跟父母在出租屋前的一棵大柳树下乘凉,知了在树上聒噪地嘶叫着。邮递员的自行车铃声特别清脆,老远我就知道他来了。这次的铃声异常急促。我爹说,不知道哪家来电报了,只有送电报的时候,邮递员才会这样使劲按车铃。只是他没想到,这电报是拍给他的。

我爹接到电报后,衣服都没来得及换,穿着一件背心、一条大短裤和一双人字拖鞋,回屋推出自行车,骑上就走了。后来的事情,都是后来我妈讲给我听的。

我妈说,那封电报是我小叔拍来的,上面说我爷爷离家出走了,小叔问有没有来我们家。

关于我家,需要做一点点补充说明。我奶奶去世后,我就跟着父母到处盲流,那会儿还没有“打工”这个词,盲流既是动词又是名词。那年我五岁。八岁时候,我们家盲流到了距离故乡八百多公里的省城。我爷爷一直跟小叔过。我爹虽然只上过四年小学,但喜欢读书,《故事会》每期必读。没事儿的时候他也会尝试着写故事,尽管从没发表过。我爹的故事都写在信里,寄回去给我小叔和我爷爷。他的钢笔字写得很漂亮。我小叔一直都知道我们家的盲流路线,但他很少回信。他的字写得奇丑无比。

据我妈回忆,那天我爹出门后,直奔小镇里的邮电局,先拍电报给我小叔,让他找个邮电局,并告知电话号码,然后两人用邮电局的公用电话通了很久的话,电话费比我一学期的学费还高。我小叔说,我爷爷留了张字条就走了。字条内容是:“我走了去外头看一下田远福”。整句话没有标点符号,但不影响阅读,翻译成标准汉语是:“我走了,去看看外面的世界。——田远福”。我小叔说,刚开始他并没有重视这事儿。一个年近六十岁的老头子,除了简单的阿拉伯数字,大字不识一个,能去到哪儿?能走多远?顶多也就去隔壁村转转,然后就回来了。一个星期过后,村里住校的中学生都回家取生活费了,我爷爷依然没回来。这令我小叔感到不安。但真正让我小叔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则是在他打开我爷爷的粮仓后。我爷爷虽然跟我小叔住在同一屋檐下,但他坚决要求各种各的田地,各养各的牲口,各花各的钱,我小叔也只得依着他。

我小叔打开粮仓后,发现里面一粒粮食都没有。而半个多月前,我爷爷刚刚完成了当年水稻的秋收。不仅稻谷没有了,以前挂在粮仓里的十几块腊肉也全都不翼而飞。我小叔虽然字写得丑,但脑子并不笨。他马上意识到,这是一次有计划、有预谋的出走。于是,他利用他村民小组长的身份,发动全组的人找我爷爷。找了三天,一无所获。这才给我爹拍电报。我小叔还说,在寻找我爷爷的过程中,他得知那些稻谷和腊肉是我爷爷自己卖的,装了满满一农用卡车,而我爷爷也正是乘坐那辆农用卡车离开村子的。他没坐在驾驶室里,而是坐在货斗里堆得高高的麻袋上,叼着他那根抽了几十年的竹子烟杆,迎着风哔啵哔啵地抽。这件事,很多村民都亲眼看见。村里见过拖拉机的人很多,见过卡车的人少,卡车快要出村的时候,很多孩子好奇地追着车子跑了好一阵子。许篾匠的儿子扒车,被我爷爷一烟杆打了下来。只是谁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劲的。秋收了卖粮食,再正常不过的事。

接到电报的第二天,我爹独自一人火急火燎地赶回老家去了。临走前,他反复交代我妈说:“要是爹来了,马上给我拍电报。”于是,我天天盼着爷爷来。我记得盲流前,每年秋收过后,我爷爷都会给我买很多新鲜玩意儿,泡泡糖、快餐面、各种面包和水果糖,还有玩具手枪,都是城里的孩子才有得起的东西。

但我始终没等来我爷爷。一个月后,我爹垂头丧气地回来了。

往后,每当我爹我妈回忆起我爷爷离家出走的事时,我都觉得他们在讲一个拙劣的故事。那时候,我读过几本侦探故事书,并认为自己已经具备了足够的侦探头脑。在我看来,我爷爷离家出走的故事里面有一个巨大的破绽:既然我爷爷除了简单的阿拉伯数字,大字不识一个,那他又怎么可能在出走前留下纸条呢?难道请人代笔?如果请人代笔,代笔的人不至于会写汉字而不会使用标点符号啊。作为未来的大侦探,我觉得有必要查个水落石出。

我十二岁那年,我们家的盲流生涯以失败告终,只得灰溜溜地逃回老家,老老实实修地球。我们回到老家的第三天,我爹就跟我小叔大干了一架。我小叔砍了我爹一扁担,砍在腰上,疼得我爹好几天都下不了床。当然,我爹也不是吃素的,他把我小叔的左手打成了骨折。而我,目睹了整个过程。

我妈说,那天早上起床,她的右眼皮接二连三地跳个不停,她就知道肯定没好事发生。所以,那天她不让我出门,又把邻居家的中学生哥哥请到家里,陪我下了一天象棋。吃过晚饭,天麻麻黑,中学生哥哥走后,我小叔一声不响地走了进来,坐在桌边一句话不说,一个劲地抽烟。跟我爷爷一样,他抽自己卷的叶子烟,那气味非常难闻。我妈给他添了副碗筷,他视而不见。也不知过了多久,我爹说不吃算了,然后吩咐我妈收拾碗筷,并让我跟我妈一起去厨房洗碗。像我这样喜欢侦探小说、象棋打遍全村无敌手的小学生,岂会看不出气氛的不正常?我妈洗碗的时候,我趴在门缝前暗中观察堂屋里的动静。

他们又沉默了一阵子后,我小叔问道:“你晓不晓得,我没当队长了?”那时候,村里还沿用着搞集体时的叫法,管村民小组长叫队长,管村主任叫大队长。

我爹说他晓得。

我小叔继续问:“那你晓不晓得我为么子没当了?”我爹摇摇头。我小叔说:“他们造谣,说我把我爹赶走了。”

我爹点了支香烟,说:“我晓得爹不是你赶走的,他们也都晓得,不要听有些人嚼舌根。”

“他们说我没得孝心,不让我当队长了。”

“不当就不当嘛,又不是搞集体,这年头,哪个还乖乖听队长的话?”

“不当队长可以,但不能说我没得孝心,更不能说我因为没得孝心不当队长。”

我爹吸了口烟,想了想,说:“那我明天去跟大队长讲清楚,爹是自己走的,不是你赶走的。你有孝心。”

“你讲得清楚个狗鸡巴!”我小叔突然火冒三丈。鉴于他接下来说的内容脏话太多,我就不再直接引用了。归纳起来就一个意思:我小叔认为,乡亲们说他没孝心这事儿全赖我爹。如果我爹不带着一家人到处乱跑,我爷爷就不会产生去外头看看这种古怪的想法;我爷爷不去外头看看,他们就仍然生活在一起,就不会有人说我小叔把他赶走了。

或许是因为我小叔脏话太多,我爹忍不住跟他对骂,也爆了不少粗口。我经过仔细分析,从中提取了一些有用的信息:他们当初说好的,两个老人兄弟俩一人赡养一个,我爹养我奶奶,我小叔养我爷爷。我奶奶去世后,我爹认为他已经尽到了赡养老人的义务,这才带着一家人外出讨生活的。对此,我小叔也没有异议。但他认为,千错万错就错在我爹出门后不该给我爷爷写那些信,最最不该的是,在信里把外面的世界说得跟天堂似的,吹得天花乱坠,让我爷爷蠢蠢欲动。

大概是他俩一致认为,两个大男人对骂太不体面,于是就动了拳头。我小叔骨折后,忍着疼痛,从裤兜里掏出一沓纸,重重地砸在地上,然后气咻咻地出去了。我爹腰疼下不了床的那几天,他反复读这些纸。那是他写给我爷爷的信。后来他不读这些信了,而是盯着一张怪模怪样的纸发呆。再后来,我充分利用我的侦探技能,把那张纸搞到了手。

那是从一张小学生的汉字作业本上扯下来的纸,被横七竖八地折叠过很多次,但那些墨绿色的田字格依然清晰可见。纸上那十二个字跟之前我妈描述的分毫不差:“我走了去外头看一下田远福”。不难看出,那是我爹的笔迹。这些字不是直接写在田字本上的,而是挨个粘上去的(如果我没估计错的话,是用浓米汤粘的),每个字都是独立的,而且写这些字的原始纸张也不尽相同,有绿色格子稿纸,有黑色格子稿纸,有红色线条信笺纸,还有小学生的算术本。最有趣的是,透过汉字作业本背面,隐约可见在两层纸之间有阿拉伯数字,其中,看得最真切的是“了”字后面的“3”。

作为一名未来的侦探,我当时就还原了现场。我爷爷既然不识字,那么就不可能看得懂我爹写给他的信,必然会找人读。当他铁了心想要“去外头看一下”时,分别找不同的人帮他认识了“我走了去外头看一下田远福”这十二个字,并将它们从我爹写给他的信上剪了下来。为了防止粘贴时搞错顺序,他在每个字背后标了序号。

为了证实我的推测,有一阵子,我没事儿就跟村里识字的长辈们拉家常。从他们口中,我套出了一些有效信息:我堂叔教会了我爷爷识“我”字,江三木匠教他识“外”字,“福”字是从陪我下棋的中学生哥哥(当时是小学生)那儿学会的。至于“田”字,他可能不会写,但家堂上天天见,不用学就认识。其他字他是从哪儿学会认的,我一直没调查出来。但我无意中得知了另外一件事。

我爷爷虽然不识字,但他是村里那辈人中最见多识广的。他年轻的时候赶过马车。那会儿村里有两口大窑,一口烧砖,一口烧瓦,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期的时候废弃不用了,但遗址还在,我见过。废弃前,很多老人都曾在那儿做过活,我爷爷则负责送货。据村里的多位老人回忆,我爷爷最远到白岩乡送过瓦,白岩乡距离我们村有一百多里路——二十多年后,有一次我开车去白岩乡,刻意打表测了一下,从我老家出发到白岩乡政府,七十三公里,柏油路。

我认为一切真相大白后,就将我的种种推理和调查告诉了我爹,并总结说:“我爷爷真的是自己出走的,而且酝酿已久,走前做好了各种准备工作。他真的想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不是为了投奔我们家。所以,他的行为不叫离家出走,而是叫出行,或者按我们方言的说法,叫出门。”我爹点点头表示认同。

关于我爷爷的种种传说,依然是乡亲们茶余饭后的谈资。时不时会有人说他在什么什么地方,见到一个人长得跟我爷爷一模一样,就连走路的姿势都一样。这时候,我小叔就会放下手头的活计赶往那个地方,然后无功而返。回来后就开始骂娘,一骂好几天,跟个泼妇似的。后来我小叔听了我的话,才不再一有传闻就去找我爷爷。我对他说,村里的那些传言都不可信,他们虽然说了地点,但范围太大,一点都不具体,时间也是模糊的,信不得。就算他们讲的是真的,但他们只说见到了长得像我爷爷的人,没说跟那人说过话,谁敢保证那人就是我爷爷呢?这世上长得相像的人多的是。

渐渐地,我爷爷淡出了家族的视野,当然,也有可能大家刻意回避这个话题。我上初中后,跟村里所有的中学生一样住校,周末回家取生活费。我读初三那年一个初秋的下午,刚开学一个多星期,天气异常闷热,我爹骑着他的蓝色二手力帆牌摩托车来到学校,说我爷爷回来了,叫我赶紧跟他一起回家去,并替我请好了假。回到家,我看见堂屋里摆着一口黑漆漆的棺材,我小叔、几位堂叔以及堂弟堂妹们戴着孝帕围跪在棺材前。回来的是我爷爷的尸体,村里的江婆婆找到的。

我爷爷的丧事办得异常隆重,很多平时不怎么联系的远房亲戚都来奔丧,村里很多不沾亲带故,甚至我都不认识的人打着帮忙的名义不请自来了。以我的侦探头脑,很快我就发现我爷爷的葬礼疑点重重。按照我老家的习俗,停尸时间必须是单数,三天、五天、七天都行,然后选个好日子、好时辰下葬。江三木匠他爹死的时候,因为老没好日子,尸体停在家十七天才下葬,这件事村里人尽皆知。我爷爷只停了三天。老皇历上写着,那天不宜婚丧嫁娶。我爹说:“我们不搞封建迷信那一套,这么热的天,老人早入土为安早好。”这说法曾一度令我信服了八小时。八小时后,我发现了更大的疑点。在我老家,死的人只要不孤不寡,下葬前的晚上,都会开棺验尸,按照道士先生的行话叫“闭敛”。所谓闭敛,就是由道士打开棺材盖,孝子贤孙们围着棺材,凝视着亡人,做最后的道别。而我爷爷下葬前省掉了这一环节,道士没打开棺材盖,直接用金泥和符纸封住了棺材与盖子间的缝隙。对此,我爹后来也给出了合理的解释。他说:“我爹在水里泡了那么长时间,尸体已经全面全非,看上去吓死人,吓着娃儿们就不好了。”但我总觉得少了这样的重要环节是不对的,缺少仪式感。用块白布把尸体盖起来不就吓不到人了?

我爷爷下葬那天正好是星期六,我不必赶回学校。送走客人后,我去了趟江婆婆家。我爷爷出走八年了,一直都杳无音信,一个嫁入我们村后除了偶尔回娘家就再也没出过村的小脚老太太竟然找到了他的尸体,这实在太令人难以置信。

江婆婆说,她是在黄龙洞里找到我爷爷的。那个溶洞距离我家老屋不足一公里,曾是我们村的应急水源地。洞里有一条暗河,我们当地人叫阴河,从洞口流出来后,成为阳河,阳河很短,顶多三公里长,然后就跌入一个大天坑,再次成为阴河。据说它后来流入酉水,酉水又汇入沅江,沅江是长江的支流,直通大海。我们家外出盲流之前,每到冬天,村里的水井不出水了,阳河也变成了一条黄鳝大小的溪流,人们就会去洞里取水。夏天洞里凉快,人们喜欢去里面乘凉,孩子们在里面抓鬼鱼——那是一种奇怪的小鱼,通体透明,黑色的肠子和红色的血管清晰可见。乡亲们世世代代都说鬼鱼有毒,不能吃,只能抓来玩;不能拿回家养,养不活;鬼鱼会咬人,但不疼,跟被蚂蚁咬差不多。我爹曾说过,鬼鱼生活在阴河里,终年不见阳光,所以皮肤是透明的,阴河里缺少食物,它们见什么都咬,试试看能不能吃。妇女们则在里面清洗衣物。后来,随着农村引水工程的改造以及电风扇的普及,黄龙洞就很少有人光顾了。江婆婆还保留着去洞里清洗衣物的老传统,她认为那才是一个农村人该有的样子,用自来水清洗衣物要遭雷劈。

她是在清洗衣服的时候发现我爷爷的,不是一具完整的尸体,而是一根脚棒棒。所谓脚棒棒,类似于猪的后腿火腿,指臀部以下的部位,包括大腿、小腿、脚掌、脚指头以及它们之间的关节。江婆婆发现他的时候,已经只剩下骨头和零零碎碎的皮,肉全被鬼鱼吃了,一点都没剩下。江婆婆发现我爷爷的一根脚棒棒后,村里曾组织过一次大规模的搜寻,青壮劳动力几乎全出动了,打着火把和手电筒,每人扛一袋石灰,浩浩荡荡地进入黄龙洞。由于洞里岔洞太多,用来做标记石灰全都撒完了,他们才万分失望地出来,败兴而归。无奈之下,只得将那根脚棒棒当成我爷爷下葬了。我算了一下,从江婆婆发现脚棒棒,到搜寻尸体,再到“停尸”,前后一共用了五天时间。

这太荒唐了!仅凭一根脚棒棒,怎么能断定那就是我爷爷呢?又没经过法医鉴定。江婆婆斩钉截铁地说:“我敢打赌,那就是你爷爷。骨头粗、脚板又长又宽,没得拱(足弓),跟你爷爷一样。他穿的是牛仔裤,那些帆布轻轻一扯就烂了,一看就晓得泡了很多年。鞋子也烂得不成型,看不出原来的颜色,但看得出那是一双旅游鞋,鞋底很厚,特别是后跟,用你们年轻人的话说,叫内增高。你想想,那几年,除了你爷爷这种老不正经,哪个会穿牛仔裤?年轻人都不敢穿。还有,那时候村里的条件不好,除了你爷爷和少数几个中学生,哪个舍得买旅游鞋穿?中学生的脚不可能那么大。整个村都找不到第二双那么大的脚。我做了几十年布鞋,村里年纪稍微大一点的人都穿过我做的布鞋,哪个的脚多大,我清楚得很。”

江婆婆的话让我这个未来的侦探很不服气,却又没法推翻它。所以后来我不想当侦探了,推理能力连一个农村小脚老太太都赶不上,还当什么侦探。当然,这不是最主要的原因。最主要的是,那天我爹狠狠地教训了我一顿,语气极其严厉。他指着埋有那根脚棒棒的土堆说:“滚回学校好好读书,别整天给老子没事找事!你爷爷死了!那就是他的坟。过年和清明节的时候记得来坟前烧纸!”

我爷爷就这样死了。死者为大。村里再没人议论他。

我高考那年,江婆婆已经死去大半年了,关于我爷爷的故事又有了新版本,并广泛流传,不光是我们村,周围的村子都在传。故事梗概是这样的:半年前,有人在邻县红花镇织布车村看见了我爷爷,他跟当地一个名叫彭新花的寡妇在一起,姘着过日子。那人认出了我爷爷,他看上去不算太老,跟出走前差不多。我爷爷也认出了那人,并请他一起喝酒。喝酒的时候,我爷爷反复叮嘱那人,回去后千万不要跟任何人说起见过他的事,不然就打断他的肋巴骨。那人满口答应,走之前还帮我爷爷和彭寡妇劁了三头猪,没收钱。

这故事越传越广,还衍生出了多个更为详细的版本,但时间、地点和人物,这些核心要素没有变。刚开始,我们整个家族对这些传言充耳不闻。我高考结束后,我爹和我小叔终于沉不住气,试探性问我对这些传闻的看法。我说,时间、地点和那寡妇的姓名都很详细,有鼻子有眼的,而且不管哪种说法,在这些细节上都完全一致,我看这事八成是真的。

第二天,我爹跟我小叔就走了,半个月后才回来。回来时灰头土脸,面无表情。在我的再三追问下,我爹告诉我说,邻县确实有个红花镇,红花镇确实有个织布车村,村里确实有个寡妇叫彭新花,但她已经死了五年多,坟头上长满了巴茅草,还有一棵五倍子树,比手臂粗比房子高。我小叔扬言说:“哪个狗日的再造谣,老子杀了他!”

我爹跟我小叔回到家的第三天,我们村支书带着邻村的村支书和村主任到了我家,请我爹和我小叔配合调查一起故意伤人事件。三天前的夜里,邻村的劁猪匠在回家的路上被两个人打断了三根肋巴骨。

我今年36岁,一直没有结婚。不知道为什么,这些年来,只要看见穿牛仔裤、旅游鞋的老头,我都会尾随其后,听听他的口音。这毫无意义,我爷爷早就死了。

两年前,我辞掉了工作,成为一名自由撰稿人,分别在一本旅游杂志和一本地理杂志上开设专栏。因为写稿的需要,我开着一辆破吉普车,满世界乱跑。同学们都说羡慕我的生活,说我是离诗和远方最近的人。有意思的是,每次看见年轻貌美的小寡妇,我都会产生入赘她家的怪诞想法。

选自《长城》2021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