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论的特征与属性:由一则寓言引发
卢曼[37]曾讲述过一个古老的阿拉伯寓言故事[38]:某牧民去世,他有11头骆驼,向三个儿子分割这11头骆驼的遗产。长子、次子、三子分别可分得二分之一、四分之一与六分之一,但三个儿子始终无法赞成这种分配方式,后求助法官。法官将自己的1头骆驼借给了这家人进行分配,同时要求三个儿子待分配完成后,将这头骆驼归还法官。后来,这12头骆驼得到了圆满的分配,矛盾得到解决。长子分得二分之一,即6头;次子分得四分之一,即3头;幼子分得六分之一,即2头。这个故事中,法官的第12头骆驼发挥了重要作用,对公司经营管理者监督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思维启发意义,也正是这“第12头骆驼”的故事引导我们开启系统论思考与方法的新进路。
(一)巧借外力:寻找外部关联
在卢曼的上述阿拉伯寓言故事中,第12头骆驼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法官通过将这头骆驼借给三个儿子,并要求归还,不仅可以使原来的11头骆驼得以在三个儿子之间圆满分配,而且结果既没有增加,也没有减少骆驼的总量。这种巧妙地将第12头骆驼一加一减的方法,其实是法官关注到了这11头骆驼的内部分配与外部的关系,第12头骆驼架起了内部事物与外部环境之间的相互关联的桥梁,使内外部建立起了连接。
人类世界其实也正是由各个生命体与环境相互关联的,存在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相互影响的关系。公司这一组织形态本身就随着社会、政治与经济的发展而产生,其最早作为一种经济联合,得益于经历频繁战争的罗马社会的经济条件,由于国家与个人都无法单靠军事征服承担起战争后的治理与后勤保障重任,公司这一组织形式便产生了,它是在罗马独特的社会条件下形成的。公司作为一种经济联合,通过公司的组织形态与国家、政府签订合同,向公众出售股票,为国家在战争后起到一定的经济联合与促进作用。就公司立法及公司制度发展而言,从早期的特许设立主义到准则设立主义,从公司立法的管治主义到自由主义,都是各国特定的政治、经济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公司制度是一种自生自发的扩展秩序,其生成和演进体现为人类对经济生活需要的适应性反应,是公司自治——人类行动的结果,而非理性设计的产物;是一种进化的成就,而非正当理性的逻辑展开。”[39]公司的产生以及制度演变都深深地扎根于公司外在的社会、政治与经济土壤和环境,公司外在的环境因素正是公司制度赖以生长的重要影响因素。
监督机制同样是在公司制度环境下的一种微观治理机制,既与公司制度这一上一层次的系统相关联,也与外部政治、经济大环境息息相关。在中国语境下,公司经营管理者监督机制还有着较强的政治关联。在考察对经营管理者的监督问题时,必须对公司经营管理者这一对象所处的外在环境进行考察,并从外在环境中找出与经营管理者监督问题相关联的影响要素、影响方式与表现等方面的关系,在相互关联中找到能帮助我们解决问题的那“第12头骆驼”。
(二)动态分解:激活系统活力
分解是人类认识复杂世界的一种重要方法,是将复杂的事物或关系通过抽丝剥茧式的分离,形成若干个部分,然后研究各个部分的成因、特点等,以达到对复杂的整体事物的了解。然而,在面临复杂事物与问题时,分解并非万能的,如卢曼讲述的“第12头骆驼”的故事中,三个儿子需要分割的父亲遗产是11头骆驼,但每个人分得的部分都无法整除,而骆驼是生命体,若不能完整地获得,则将失去其最大价值。此时,那11头骆驼是简单的一个系统,无法按照既定的规则予以分割,内部也不存在规律,是“死寂”的、无序的、无效率的。
而在此僵局前,法官通过出借自己的第12头骆驼的方式,先将系统的整体要素作动态的调整,由11头骆驼增加为12头骆驼。这一增加实现了质的飞跃。由于12可以被2、4、6整除,因此原本“死寂”的僵局立即被激活了。法官对遗产的分配既遵守了被继承人确立的规则,又确保被继承的遗产保持最大的价值,还实现了每一个继承人认可的分配结果。
法官对遗产的分配过程其实正是对复杂事物的动态分解过程,也为公司经营管理者监督问题的研究提供了一条可借鉴的宝贵思路。公司经营管理者的监督机制是一个复杂系统,包含了多个要素、多个连接,不仅监督系统本身充满了各个要素之间的利害冲突和利益协调等复杂关系,而且监督系统还与其他系统之间存在动态的关联,通过公司的信息披露、公司的权力分配等维度,将监督系统的整体结构进行动态的分解,在资源、信息或权力的传递、交换、分配等过程中进行动态的考察,从而激活监督系统,使监督系统成为有活力的,能够不断促进公司治理运作的系统。
(三)回归秩序:达成系统目标
在卢曼“第12头骆驼”的故事中,法官面临的是遗产纠纷的诉讼,起因是遗产的分割无法满足所有被继承人,因而产生了矛盾和冲突。这种矛盾打破了原来的和谐秩序,因此有了法律介入的必要。法官也十分睿智地实现了遗产纠纷的解决,实现了法律的一项重要功能和目标——回归秩序。由原来的11头骆驼,到增加为12头骆驼,再至分割为6头、3头、2头骆驼,最后归还1头骆驼的过程,其实质也是系统由11头骆驼整体的有序,到11头骆驼无法分割的无序,再到有序分解为6头、3头、2头的过程,并且这个过程通过先增加后减少的方式,使系统整体的总数量维持不变,不打破系统自身与外部环境的平衡,而通过动态的变化过程,重新恢复系统的稳定,达到一种平衡状态,也完成了系统的目标。
在公司制度以及经营管理者监督机制中,目标的设定依然十分重要。目标是一个系统被设定的期望达到的目的,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往往可起到行为的指引作用,可以体现系统各要素或回路的发展趋势和方向。达成目标,系统也实现了有序的平衡,而未达成目标,系统则需要继续运行,直到达到目标的实现。对经营管理者监督问题的考察,同样需要设定一个目标,在这个目标的指引下,分解系统的各个要素,发现各个要素以及连接的问题,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根据问题及原因寻找解决的路径,避免陷入为监督而监督的困境,最终实现监督系统的目标。
上述“第12头骆驼”的故事中,法官巧借外力、动态分解、回归秩序的智慧与系统论的内外关联、系统的动态性、系统的目标之精髓达到了高度的契合。卢曼讲述的“第12头骆驼”的故事不仅体现了法官解决纠纷的智慧和法律的功能,更为公司经营管理者监督问题的研究提供了一种方法论与观察视角,为经营管理者监督问题的解决开辟了一条值得探索的新的进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