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监督系统之要素
“要素是构成系统的基本单元,它的基元性是由系统的结构规定的。离开系统,或者孤立地分析要素,要素都可以视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其本身可以成为更小单元组成的系统。”[11]对系统而言,要素是系统最基础的构成要件,要素的改变意味着系统的改变。主体与客体是相对的,主体是指对客体有认识和实践能力的人。客体是存在于主体之外,而由主体可以感知的对象。内容则是物所包含的实质或内在因素的总和。主体与客体相对,主体通过内容与客体发生关联。
对公司经营管理者的监督系统,亦包含三大基本要素:监督主体、监督客体与监督内容。监督主体是承担着监督职责的组织或个人。监督客体是公司经营管理者,包含执行董事、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等负责经营管理的人。监督内容是指监督主体对监督客体的监督范围。这三个要素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影响,成为动态监督系统的基本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