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竞争与协同中实现系统功能互补
2025年09月10日
一、在竞争与协同中实现系统功能互补
监督系统是公司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各个子系统都承载着各自的目标与功能,监督系统与公司内部的选聘系统、决策系统、薪酬系统、责任系统等系统处于同一层级,这些系统功能各异,但与监督系统的功能在竞争与协同的关系中实现功能互补。在各国公司治理由“股东会主义”向“董事会主义”以及“经理层主义”演变的趋势下,当经营管理者权力过于集中,公司决策系统、责任系统都将与监督系统存在竞争或协同的关系。当监督系统运行不畅时,公司决策系统可以通过调整决策权力这一决策系统的要素以及决策系统主体等,改变公司权力配置结构或行使程序,对经营管理者的权力进行制约,对监督功能起到补位的作用。责任系统亦可通过对责任主体调节责任方式、责任范围和责任力度等,对经营管理者起到约束作用,也促进了监督系统功能的发挥。
因此,在构建监督系统时,不是需要避免单一地构建监督机制,而是需要充分考虑公司整个系统内各个系统与监督系统的竞争、协同关系,将监督系统与各个系统的功能进行综合协调,使各系统实现功能互补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