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监督系统目标的层次性

一、增强监督系统目标的层次性

系统的运行是在系统目标的指导下进行的,系统的目标引导着系统各要素及其相互连接的关系。监督系统功能的发挥是为了监督目标的实现,因此,多层次监督系统的构建也必须时刻在多层次的系统目标下进行。监督系统的直接目标是建立经营管理者的制约机制,而监督系统的总目标是提升公司竞争力。不同层次的监督目标不仅影响监督系统与其他系统的相互关系和功能的发挥,也对构建监督系统具有不同的指导意义。

在监督系统的两种目标中,监督系统的总体目标相对宏大,与其他层级的系统目标的联系较为紧密,而监督系统的直接目标与系统构建的具体措施具有更密切的联系,通过具体的制约机制或监督措施,保障监督系统总目标的实现。

在公司的大系统中,监督系统与其他各系统均承载着不同的功能,但都在各自系统的目标下运行,监督系统的目标与其他系统的目标也存在竞争或协同的关系,薪酬系统的目标之一是提高经营管理者的履职积极性,在提高积极性目标的指导下,薪酬系统被赋予了激励功能,而薪酬系统总目标并非激励本身,而是通过激励手段促进公司经营管理者对公司竞争力提升的贡献,这也与监督系统的总目标相一致。监督系统与薪酬系统的直接目标虽不同,两者存在竞争关系,但两者的总目标是一致的,这种一致性又将使监督系统与薪酬系统之间体现协同关系。因此,在构建多层次的监督系统时,必须重视监督目标的层次性。在多层次的监督目标指导下,构建多层次的监督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