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监督系统层次性之具体应用:以企业集团中的监督为例
任何一个有活力的社会系统并非存在于理想的真空状态,而是存在于复杂的、多维的现实环境中。“在系统层次上互相在彼此内部‘嵌套’。即在一个互动系统内的行动被嵌套进组织系统内部,而组织系统的行动则被导入社会系统内部进行。”[23]系统在层次上的这种内部“嵌套”的特征在公司治理的现实中即体现在世界各国数量日趋增加的企业集团这一公司组织形式上。企业集团是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以及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在复杂的经济与公司治理环境下产生的。“企业集团可定义为以一个或若干个实力雄厚的大企业为核心,以产权联系为主要纽带,通过产品、技术、经济、契约等多种方式,以母子公司为主体的,在经济上统一控制,把多个企业联结在一起而形成的多层次的法人联合体。”[24]
在企业集团中,集团公司将一种秩序通过股权的方式传递给下属企业,而下属企业也通过复杂的关联关系及结构为集团公司提供不同的资源,从而从横向、纵向等角度形成范围更广、容量更大的系统,这是系统层次性原理在公司治理中的典型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