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宋卿体育馆——以民国大总统命名的校园建筑

武汉大学宋卿体育馆——以民国大总统命名的校园建筑

吴 骁 刘文祥

在武汉大学校园李四光塑像背后浓密绿荫的掩映中,坐落着一座呈半圆柱形状的古朴典雅的建筑。其屋顶覆有三层绿色琉璃瓦,每层间都有一排透亮的窗户,配以黄色墙面,葱郁林木,整个建筑显得气派庄严。进入大门后,顿觉视野宽广,空间高阔,明亮简洁。在其大门右下方的墙上,镶嵌着一块汉白玉石碑,上书五个黑色大字——“宋卿体育馆”。

图1“宋卿体育馆”石碑

图2 黎元洪

所谓“宋卿”者,中华民国大总统黎元洪之字也。而这座宋卿体育馆的落成,也与黎大总统本人有着密切的关系。黎元洪是湖北黄陂人,曾协助湖广总督张之洞编练湖北新军,辛亥革命武昌首义之后,他被推举为湖北军政府大都督,后来又出任中华民国首任副总统,最后更是成为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两任大总统和三任副总统的人。黎元洪平时对家乡的教育事业颇为关心,早在民国元年,他就曾与一些湖北地方知名人士“公同发起创办武汉大学,以为共和发轫地之纪念”。[1]从那时起,“武汉大学”的筹办历时多年,1921年后又改名为“江汉大学”继续筹办,但直到黎元洪1928年在天津去世,他为之操劳多年的这所“武汉大学(江汉大学)”,依然没能成功开办。

正是在黎元洪去世的那一年,中华民国大学院将原国立武昌中山大学改组为国立武汉大学,其后短短数年内,武汉大学便在武昌郊外的珞珈山建起了雄伟壮丽的新校舍,而且办学育人亦卓有成效,社会声誉不断提高。对此,黎元洪远在天津的两个儿子黎绍基和黎绍业也是看在眼里。1934年3月16日,他们联名致函国立武汉大学,诚恳地谈到了其先父筹资兴学的遗愿,并表示愿意将其先父生前所留下的一笔巨款捐赠给武汉大学,他们在信中称:

先君在世,鉴于武汉最高学府之缺乏,曾拟创办江汉大学于武昌,收容有志求学之士,以期造就。筹款十万元,购中兴煤矿公司股票一千股(计十万元)作为基金。遭时多故,事未竟而先君弃世。绍基等于先君遗志,不敢辄忘,每思继作,而力感不足。贵校创办以来,惨淡经营,成绩昭著,拟将此项基金转移贵校,用以培植人才,藉了先君心愿。尚祈将此款用途及保管方法见示,并望派员莅津,商量手续,是为至幸。[2]

武汉大学时任校长王星拱接信后,立即予以回复,盛赞黎氏兄弟“作育愿弘,孝思弥笃,曷胜钦佩”,并按照他们的意见,拟定了该款项的具体用途及保管办法:

一、中兴公司股票票额洋十万元过户后,由校抵借现金,用以建筑体育馆,颜其额曰“宋卿体育馆”;

二、在宋卿体育馆内特辟一适当部份为宋卿前大总统纪念堂,即在堂内设辛亥革命首义文献保存处,由校指定专人,负责搜集、编纂辛亥首义史实刊行;

三、中兴公司股票十万元之股权,由学校委托黎重光[3]先生或黎仲修[4]先生及另一经校指定之一代表共同行使之;

四、上述用途及保管办法双方请凭李仲揆、李介如先生作见证人。[5]

与此同时,王星拱还派学校事务部主任熊国藻携带复函前往天津,与黎氏兄弟面商。对于武汉大学所拟定的该款项用途及保管办法,黎氏兄弟认为“甚为妥善”,表示愿“照来示原议进行一切”,并将这些股票当面交于熊国藻带回武汉,以办理过户手续。[6]

值得一提的是,在黎氏兄弟将黎元洪的这笔遗产捐赠给武汉大学后不久,还发生过一段小小的插曲。据说,黎元洪生前非常看好武昌落驾山(即珞珈山)一带的“风水”,曾表达过死后安葬于此的愿望。然而,就在黎元洪去世后不久,珞珈山便被国立武汉大学圈定为新校址。这一带本是坟冢遍地的荒山野岭,当初武汉大学在此建设新校舍时,不知费了多少力气,打了多少官司,才将山岭间的累累荒坟全部迁出。到了1932年3月18日,国立武汉大学第153次校务会议正式作出决议:“在政府圈定本校校址界内一切土地既经学校依法收有,作为学校建筑设备之用,校内外任何私人或团体概不得在此界内取得土地或营新坟。”[7]1935年11月,国民政府在武昌为黎元洪举行国葬。此前,其家人曾多次与武汉大学交涉,表示“如果让黎大总统葬在珞珈山,则愿意另捐巨款盖一座行政大楼”。当时,武汉大学早有修建总办公楼的规划,甚至早已完成设计方案,其模型就存放在工学院楼顶,只是苦于经费不济而迟迟未能动工。此时此刻,面对黎家的巨额捐款许诺,王星拱校长宁可不盖行政办公楼,也仍然要坚决履行学校过去所作出的决议,因此,尽管黎氏父子曾经为武汉大学的建设提供过巨大的帮助,但终因黎元洪的这一遗愿有悖于学校的有关规定,最后还是遭到了王星拱校长的婉言谢绝。于是,最终无法如愿的黎大总统,便只好屈尊下葬于珞珈山附近的卓刀泉土公山了。对此,武汉大学校友袁恒昌曾评价道:“这种坚守原则不用权术的君子之风,其沉毅精神,即此小事也令人肃然起敬。”[8]

当时,武汉大学早有建设体育馆的计划,但因经费所限,一直都未能付诸实施。1934年3月,黎氏兄弟捐赠的这笔巨款从天而降,正好弥补了武汉大学建设体育馆的经费空缺。在建筑师开尔斯根据武汉大学建筑设备委员会和体育部的意见完成了体育馆的规划设计工作之后,宋卿体育馆自1935年3月即开始招标,但因标价过高,远超预算,建委会只好商请开尔斯修改设计方案。9月,体育馆再次招标,由上海方瑞记营造厂中标承建。在双方签了合同,立了保人,甚至连搅拌机也已经运进工地现场之后,方瑞记却迟迟不肯开工。经校方多次催促,均无结果,导致整个工期被延误了将近一年之久。学校迫不得已,最后只好将此工程转交给上海六合建筑公司承建,直到1936年7月,宋卿体育馆才终于开工。[9]

图3 正在吊装中的宋卿体育馆钢质三铰拱(钢三铰拱结构最早出现在1867年巴黎世博会机械馆之中,而在20世纪30年代的中国,钢三铰拱是较为先进的新结构,上海江湾体育场也采用了这种结构)

宋卿体育馆长35.05米,宽21.34米,一共4层(含地下1层),当时是按照1500人的在校学生规模进行设计的,总造价12.37万元,其不足之数由学校自行筹资予以弥补。该馆于1937年初完成主体工程,但直到1937年秋季开学之际,方才正式投入使用,而此时全面抗战已经爆发,于是,这座崭新的现代化体育馆仅仅只被武汉大学师生使用了一个学期,学校便被迫西迁四川乐山了。正因为此,校方原拟在体育馆内设立“宋卿前大总统纪念堂”及“辛亥革命首义文献保存处”的计划便未及实现,而建筑师开尔斯为该体育馆所设计的喷泉、游泳池等附属建筑亦均未能按原计划一一建成,为这座美丽的建筑留下了历史的遗憾。不过,体育馆内至今犹存的刻有“宋卿体育馆”五个大字的汉白玉石碑,对于捐资兴学、支持教育的黎元洪家族来说,亦是差可告慰了,宋卿体育馆也由此成为整个民国时期武汉大学校园建筑中唯一一栋以人名命名的建筑。

据统计,武汉市建于抗战前的体育场馆,目前仅有文华书院翟雅各健身所与国立武汉大学宋卿体育馆这两处一直保存至今,而宋卿体育馆更是唯一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在20世纪30年代的中国,大跨度钢结构建筑尚不多见,此前国内修建的诸多体育馆,包括外国教会所建的一些大学体育馆建筑,多为砖木结构。而宋卿体育馆屋顶采用跨度20多米的钢三铰拱,这在当时的中国是十分先进的新式结构。在建筑材料方面,其三铰拱由英商安利英洋行代办,在英国钢厂订制;室内所铺的木地板,为美国进口的橡木地板;建筑全部的钢筋、钢窗等金属构件,也都使用的是进口钢材。[10]

在外观上,宋卿体育馆秉承了武汉大学一贯的“中西合璧”建筑风格,将西方现代体育场馆覆上中国传统琉璃瓦和装饰图案,绿色琉璃瓦屋顶随三铰拱的弧线轮廓而转折,形成别具一格的半圆形山墙和曲折多变的屋顶造型,产生了独特的建筑美感。而建筑师开尔斯对中国传统建筑造型的运用亦富于创造性,在体育馆的屋顶设计了多层天窗,不仅使屋顶造型富于变化,也极大地改善了室内采光和通风。

馆内空间分为地上地下两层,上层为木质地板的室内篮球场,可进行各类体育比赛和教学,还可用做小型展览会、演示会及舞会等文娱活动的场地,篮球场四周的二层还设有小型的观赛看台;地下一层则设有健身房。开尔斯原计划在体育馆东门外广场建一座圆形喷泉,西门外平台建一座游泳池,惜因抗战爆发未能实现。

图4 宋卿体育馆外景

宋卿体育馆的全套设计图纸,曾于1936年2月发表在上海市建筑协会发行的《建筑月刊》杂志上,[11]引得当时中国建筑业界的关注。可以说,宋卿体育馆不惟使武汉大学的体育场馆领先全国高校,也代表了民国时期武汉地区室内体育馆建筑的最高水平。

宋卿体育馆曾见证过武汉大学历史上的诸多特殊时期与重要事件。在1938年的武汉抗战时期,国民党在国立武汉大学校园内举办的珞珈山军官训练团,就曾在宋卿体育馆中开展训练活动,蒋介石亦曾在体育馆内对参训军官点名训话。[12]在武汉沦陷期间,宋卿体育馆曾被侵华日军用做军官俱乐部。[13]抗日战争胜利后,国立武汉大学于1946年秋复员武昌珞珈山,1947年6月1日,国民党军警在武汉大学校园内制造了震惊全国的“六一”惨案。随后,武大师生将宋卿体育馆作为三位遇难同学的灵堂,并于6月22日在此举行了声势浩大的追悼会。[14]1949年6月1日,武大师生又在这里举行了“‘六一’二周年纪念大会”。1952年10月13日,刚刚成立不久的武汉大学电影队,在这里公开放映了第一部影片——苏联喜剧片《幸福的会见》。1955年1月23日,经国务院批准从武汉大学分离出去的武汉水利学院,其成立大会典礼也是在武汉大学的这座体育馆里举行的。[15]

数十年过去了,历经风雨沧桑的宋卿体育馆,一直都深受武大师生的喜爱,并且至今仍在使用中。从入学报到到毕业联欢,从体育比赛到文娱活动,宋卿体育馆在一代又一代武大师生的各种难忘的校园记忆中从未缺席过。不光是武大师生平时经常可以来到这里锻炼身体,陶冶性情,一年四季络绎不绝的校外游客,亦可深入其中,领略其迷人的风采。当然,睹物思人,我们永远都不应忘记黎元洪父子为资助国家教育事业而不惜慷慨解囊、捐资兴学的义举,并将这种高度重视与鼎力支持教育的可贵精神不断发扬光大。

图5 1949年6月1日,武大师生在宋卿体育馆举行“‘六一’二周年纪念大会”

图6 宋卿体育馆今日内景

【注释】

[1]参见《武汉大学决定开办》,《申报》1915年8月29日。

[2]参见《国立武大1934年利用黎绍基、黎绍生捐款(中兴煤矿公司股票)建体育馆材料》,武汉大学档案馆藏国立武汉大学档案,全宗号6,年代号1934,分类号L7,案卷号12。

[3]黎绍基,字重光。

[4]黎绍业,字仲修。

[5]参见《国立武大1934年利用黎绍基、黎绍生捐款(中兴煤矿公司股票)建体育馆材料》。

[6]参见《国立武大1934年利用黎绍基、黎绍生捐款(中兴煤矿公司股票)建体育馆材料》。

[7]《国立武汉大学校务会议纪录》(第四册),第10页,武汉大学档案馆藏国立武汉大学档案,全宗号6,年代号1932,分类号L7,案卷号23。

[8]参见袁恒昌:《第八宿舍——武大公墓》,董鼐总编辑:《学府纪闻·国立武汉大学》,台湾南京出版有限公司1981年版,第353页。

[9]参见《武汉大学1936年为建筑学校体育馆借款的便函》,武汉大学档案馆藏国立武汉大学档案,全宗号6,年代号1936,分类号L7,案卷号35;沈中清:《工作报告——参与国立武汉大学新校舍建设的回忆(国立武汉大学新校舍建筑简史)》,1982年3月,第19页,武汉大学档案馆馆藏档案,全宗号4,年代号1982,分类号X22,案卷号6。

[10]参见沈中清:《工作报告——参与国立武汉大学新校舍建设的回忆(国立武汉大学新校舍建筑简史)》,1982年3月,第21页。

[11]参见《武昌国立武汉大学体育馆及游泳池全套图样》,《建筑月刊》第4卷第2号(1936年2月)。

[12]参见《蒋委员长亲莅军官训练团点名》,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政治部编印:《政治通讯》第2期(1938年6月20日)。

[13]参见汤商皓:《1985年回国重游珞珈母校武大忆往感怀记》,见武汉大学校友总会、武大武汉校友会合编:《武汉大学校友通讯》1991年第1期。

[14]参见《本校“六一”惨案辑略》,《国立武汉大学周刊》第371期增刊(1947年7月)。

[15]参见武汉水利电力大学校史编写组:《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四十年(1954—1994)》,武汉水利电力大学1994年版,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