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移动文物普查缘起

一、可移动文物普查缘起

“可移动文物”指馆藏文物(可收藏文物),即历史上各时代的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代表性实物等,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分为国家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1]可移动文物普查,主要是对文物藏品信息登录采集,并通过数字化方式进行传播。[2]2012年10月8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54号),决定从2012年10月到2016年12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文物普查登记,并于2013年4月18日,召开第一次电视电话会议,对普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湖北省被列为普查的重点地区之一。湖北省副省长王君正在武汉分会场出席了会议,在会议结束后,随即召开湖北省电视电话会议,对湖北省首次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进行了部署,指出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确保普查工作措施的落实。[3]并亲自挂帅,任湖北省文物普查小组组长,成立了以分管副省长为组长、省直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湖北省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文物局,负责全省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武汉大学早在2001年,就以15处26栋早期建筑,被列入“全国文物重点保护单位”,在武汉市22个国家级近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中,武汉大学是唯一一所位列其中的高校,并且总排名第七。这次湖北省可移动文物普查,武汉大学也被列为重点普查单位,有关负责人并于2014年6月两次到学校,对可移动文物进行普查摸底。武汉大学档案馆作为武汉大学文物收藏单位之一,也被列入普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