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馆国家一级可移动文物概述

档案馆国家一级可移动文物概述

郑公超 刘春弟 钟 崴

继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之后,武汉大学又添“国宝”![1]2014年6月,湖北省文物管理部门在档案馆开展馆藏文物档案普查过程中,将保存在档案馆的武汉大学早期建筑图纸和国立武汉大学界碑确定为国家一级文物(参见表1)。

表1 武汉大学档案馆馆藏档案(文物)鉴定一级文物一览表

续表

武汉大学又添“国宝”的消息不胫而走,在校内外迅速引起了轰动,新闻媒体纷纷到档案馆采访拍照,并对武汉大学早期建筑图纸争相报道。先后有《长江日报》(2014年7月1日)、《东方早报》(2014年7月2日首页)、《人民日报》(2014年7月4日23版)对学校早期建筑图纸进行了宣传介绍。特别是《东方早报》在头版用长达2000字的篇幅对图纸进行了详尽的报道,新华网、人民网、凤凰网、搜狐教育频道、中国教育新闻网、搜狐网、网易新闻网、腾讯·大楚网等数十家网站对该报道进行了转载。

根据《文物藏品定级标准》(文化部2001年第19号令)规定:文物藏品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分为一、二、三级,具有特别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代表性文物为一级文物。一级文物中的“可移动文物”分为实物、艺术品、工艺美术品、手稿、图书资料、化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