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馆国家二级可移动文物概述

档案馆国家二级可移动文物概述

刘春弟 郑公超 钟 崴

根据《文物藏品定级标准》(文化部2001年第19号令)规定,二级文物是指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藏品。此次文物普查定级,档案馆馆藏档案有8件/套被鉴定为国家二级文物。其中实物两种,共计6件,档案文献资料两种,共计2套。具体见表1。

表1 武汉大学档案馆二级可移动文物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