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区的最初划分

二、十区的最初划分

3000余亩土地,为做规划的方便分作十区:第一区,位于珞珈山东南边,有坟约30处,拟建筑教职工住宅40栋;第二区,位于珞珈山北面,侧船山附近,有坟约70处,拟建筑体操场、体育馆;第三区,位于珞珈山中西部,有坟约100处,拟培植校林及教职员工共同宿舍;第四区,位于珞珈山北边,火石山处,有坟约60处,拟建筑理学院、工学院;第五区,位于狮子山的东边,有坟约五六十处,拟建筑大礼堂、办公室、图书馆;第六区,位于狮子山的中、西边,有坟约50处,拟建筑学生寄宿舍;第七区,位于狮子山的北边,团山、廖家山处,有坟约60处,拟建筑文学院、法学院;第八区,位于廖家山的北边,北临东湖,有坟约60处,拟建筑本校动力自来水厂、工厂、煤气厂;第九区,位于廖家山的西边,有坟约30处,拟建筑医学院;第十区,位于郭家山南、茶叶港东,有坟约150处,拟建筑农学院。

从当时的规划来看,十区是依据地理自然方位,从南到北依次划分的。后来依据建筑的所在地,为寻找的方便来划分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