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知识产权
人工智能控制的自主系统既有可能侵犯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简称IP)又有可能生成知识产权,因此需要知识产权法附加条款。侵犯版权的常见例子包括非法复制受保护的软件或内容。因此,在人工智能独立于其创造者自主学习并以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方式使用这些知识的情况下,立法者将需要决定如何明晰责任。[47]人工智能也可以产生知识产权,这些知识产权就像现行各国专利和版权法所定义的那样可以被称为“发明”或“创造”,但其保持知识产权的时间可能比专利或版权申请所需处理时间更短。因此法律必须更新以解决在技术快速发展背景下各种短期技术专利的受理问题,同时保护好当前已授予的知识产权(专利、商标和版权)。[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