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从设计着手保护隐私”
2025年10月13日
5.3 “从设计着手保护隐私”
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的一些学者和民权倡导者认为,仅靠法律和监管补救措施不足以解决隐私和数据保护问题。其中一个主导理念为“从设计着手保护隐私”[92][93],该理念提出了个人数据保护的框架和原则,重点关注“主动将隐私保护纳入IT系统、网络基础设施的设计运营以及商业实践之中”[94]。七大原则是:
(1)主动响应而非被动反应;预防而非补救——在侵入事件发生前进行预测、识别和预防;这意味着事前而非事后采取行动。
(2)隐私作为默认设置——确保在所有IT系统或商业实践中自动保护个人数据,无须任何个人进行任何额外操作。
(3)设计过程中嵌入隐私——隐私措施不应作为附加组件,而应充分集成于系统之中。
(4)保留全部功能(正和,而非零和)——从设计着手保护隐私,以“双赢”的方式实现所有合法的系统设计目标;换言之,隐私和安全都很重要,两者均无须通过不必要的取舍来实现。
(5)端到端安全——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指所有数据都应根据需要安全保留,不再需要时则予以销毁。
(6)保持可见和透明(保持开放)——向利益攸关方保证,商业实践和技术根据目标进行运作并接受独立验证。
(7)尊重用户隐私——以用户为中心;个人的隐私利益必须得到强有力的默认隐私设置、酌情告知和用户友好型选项的支撑。[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