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教育上的显著差异
舞蹈美育的功效在今日还未得到广泛重视,这是由于舞蹈美育是新世纪的产物。然而,舞蹈教育有着千年的传承,被赞誉为“一切艺术之母”的舞蹈是一门最古老的艺术形式。原始部落祭祀神灵、训练狩猎、生殖繁衍等一切生命活动都与舞蹈有着紧密联系。研究发现,无论东方还是西方,人类历史的初创时期,舞蹈与人们生产、生活、个人发展、社会稳定、宗教信仰等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随着生产力的提高,社会分工的发展,一群专门表演舞蹈的女乐开始出现。女乐是等级社会中的产物,舞蹈成为取悦贵族阶级的工具。为了增强舞蹈的观赏效果,女乐提高和发展了舞蹈的技艺性。掌握高超技艺的女乐与普通人分离开来,成了社会中独立的群体,舞蹈也成了独立的审美形态。普通人想进入这个群体,就要接受特殊的舞蹈教育,获得技艺。专业化的分工,使技艺性的舞蹈教育从注重实用功效的舞蹈教育中分出,形成了各个民族历史中舞蹈教育的主流方式,而最原始的全民舞蹈教育却成为特权阶级的专利。
舞蹈教育从历史的起源开始,就被分为职业舞蹈教育与非职业舞蹈教育两个范畴。训练表演家的职业性目的,与提高大众的创造力和表现力的教学目的有很大不同。舞蹈演员的教育是培养高难度跳、转、翻技巧,以及软开度的柔韧能力和动作的风格化等一系列专业的舞蹈技艺。他们经过长达数十年的艰苦学习,是为了“一种拥有力量、控制、可塑性和即刻对向它提出的各种要求做出反应的能力之超级身体”。“舞蹈家并不关心体魄的健壮,而是关心如何用动人心弦的舞蹈表现自己的情感。”[2]职业舞蹈训练不是为了发展个人的生活实践能力,而是为了艺术家特定的艺术目的。
与职业舞蹈教育统一性的要求不同,非职业舞蹈教育是个体性的要求。舞蹈美育的目标是培养受教育者审美认知的方式,提高他们的想象力与创造力,对于每个生命体来说都有独立的意义。受教育者在掌握了相关的身体运动规律后,就可以通过运用自身的身体语言来表达对社会、生活、环境、价值等问题的体会。前文提到身体运动的过程中,学生通过思考与想象,彰显着个性化的认知与情感,总会产生出多种多样的艺术形象。然而,演员的创作过程却是相反的,他们为了诠释作品的意味,必须掩盖其自身的情感,投入到角色的世界中。演员是在隐藏自己独特的身体运动方式中进入角色,或者倾诉某种情结。尼采谈论优秀的演员时曾说,“真正的演员达到最高演艺时,完全成为外观和对外观的喜悦”。如果演员个性化的身体动作出现,只会违背创作者的初衷和意图。
在两种舞蹈教育的途径中,职业舞蹈教育是培养以艺术作为职业方式的个体,非职业舞蹈教育是发展个人能力的过程。处于创造力高峰期的青少年,总能提供太多的奇思妙想。艺术需要不断创新,职业舞蹈教育更应该从非职业舞蹈教育中寻找教学因素,非职业舞蹈教育中有着更加广阔的空间。显然,大学舞蹈艺术社团课程的美育目标是与非职业舞蹈教育相关的。因此大学舞蹈艺术社团课程的美育原则也就具有非职业舞蹈教育的各种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