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提升研发投资比例、投资效率及驱动效率中的关键作用
在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政府的作用关键在于提升研发投资比例、提升研发形成技术创新成果的效率以及技术创新成果驱动经济发展的效率,使之满足k 2×a 21×a 12>a 11×a 22的要求。
1.政府在提升技术创新研发投资比例的关键作用
政府影响和提升全社会研发投资比例的作用包括两个方面:政府直接支出的研发投资比例、政府间接鼓励和影响的企业研发投资比例。
从政府支出的研发投资的角度来看,政府投资所形成的技术创新成果规模取决于创新人才的培养和科学研究、基础研究的投资规模。除了受国民总收入规模限制之外,另一个决定性因素是国民总收入中用于科学技术创新的政府投资比例。
作为能够通过税收来获得收入的机构,相对于市场中追求私人利益的主体企业和个人而言,政府更多考虑的是社会收益率。如果政府能够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并且有足够的财力,政府提升技术创新人才方面的投资规模和投资比例是不难做到的,条件允许情况下完全取决于政府的决心。
企业、个人对技术创新的投资准则依赖于个人收益率,即投资规模的边界取决于投资的边际收益等于其个人收益。但是技术创新具有典型的外部效应,例如已有较高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的人才,其所创立新技术所带来的社会收益中只有一部分归属于自己,有外溢收益归属于社会中其他个体。在这种情况下,个人对技术创新的投资难以达到最高水平。政府对技术创新的投资则考虑的是社会收益,因此,即便按照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原则进行决策,政府对技术创新资源的投资应当达到更大的规模。
政府对技术创新的投资能力也远远超过个人和企业,因为政府是通过强制性的税收方式来获得收入,个人对技术创新的投资受制于家庭的收入规模,企业对技术创新投资则受制于企业的经营状况。即便企业和个人有对技术创新进行投资的愿望,也可能受制于投资能力。而政府强制性获得的税收可以充分保证对技术创新资金的需要。
对技术创新进行投资还存在着风险、规模的限制,个人和企业承受这一投资风险能力相对较弱。有一些技术创新投资需要达到一定规模才能进行,个人和企业可能受制于收入规模的约束不能达到。政府则不一样,政府收入具有规模性,足以克服一般的技术创新投资规模障碍。政府也具有足够的承担风险能力,即便某些技术创新投资以失败告终,但是政府对技术创新投资范围更加广泛、成功的技术创新投资所带来的收益足以弥补失败的投资所带来的损失。个人和企业承受技术创新投资的风险就相对要弱小得多。
某些技术创新投资需要延续很长时间,个人和企业基于其时间可能难以承受,但政府是一个永续机构,可以克服长期投资中的时间障碍。
可以这么说,从技术创新投资的决策准则、投资能力、承受风险的能力、克服投资规模障碍和时间障碍的能力等方面分析,由政府来承担技术创新的人力资源投资和基础研究的投资,可以通过提升国民总收入中用于技术创新投资的比例,使得技术创新资源投资规模达到更大。
政府通过财政政策还可以有效地增加企业的研发投资规模,影响着企业的研发投资比例。
由于企业技术创新存在收益的外溢,企业的私人收益率一般小于社会收益率。因此,单纯依靠企业基于利润最大化目的来进行研发,投资规模不能达到社会最优规模。在这种情况下,应该通过政府的财政和税收政策来激励企业增加技术创新的投入。
最常见的税收政策是对企业的研发投资进行所得税税前扣除,这实际上是对企业技术创新研发投资的税式支出,可以提升企业的研发投入规模。
对技术创新型企业提供研发补贴,也是直接提升企业研发投资规模的有效手段。财政补贴企业研发投资的规模一般与企业的销售收入联系在一起,这对于通过技术创新来扩大市场销售规模的企业,是一个有效的激励手段。不过对于新创的企业,因为没有销售收入,或者销售收入极低,这需要通过其他的评估手段来对企业进行激励。由此可见,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资规模的评估方式和手段需要灵活运用。
2.政府提升技术创新投资效率上的关键作用
政府不仅可以提高技术创新的投资规模,而且可以提高技术创新的投资效率。相对于市场,政府在提高技术创新的投资效率上可以起到独有的关键作用。
(1)政府在培育技术创新人才方面有独有的提高效率的能力和条件。
政府对人才的投资是对社会中有科学技术创新培养潜力的人才进行投资,这完全不同于家庭和个人只能对自己和家属进行投资,也不同于企业只能够对企业能够使用的人才进行投资,他们对投资对象没有多大的选择性,投资的效率受制于投资对象的培养潜力。与此相反,政府可以通过适当的选拔机制,将更加具有科学技术创新潜力的人才选拔出来,然后通过政府资助由专门的教育培训机构来进行教育和培训。因为人才选拔机制选拔出来的人才具有更强的学习能力和学习效率,同样的投资所能够形成的人才资源水平比没有选拔机制下的投资效益要高得多。
从发达国家人才培养的实践来看,首先通过政府的资助使所有的人都能够受到基本的义务教育,那些智商更高、学习能力更强的优秀学生可以不受家庭经济状况的约束,能够被选拔机制筛选出来,大学的入学考试或者是高中的毕业考试成绩就是学生未来的科学技术创新潜力的标志。因为有普及性的义务教育可以摆脱家庭经济情况的干扰,大学阶段的国家资助使优秀的学生可以避免经济问题对学习的干扰。因此,国家实施普遍的义务教育和对高层次教育的资助,使得那些真正有科学技术研究潜力的人能够得到有效的培养,大大提高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效率。
(2)政府对科学技术研究本身的投资也可以通过适当的评审机制来提高投资的效率。
早期科学技术研究的资助主要来源于个人和家庭以及社会机构,他们在选择资助对象和研究方向的时候主要受制于研究者的兴趣和资助者的判断能力,这限制了科学技术研究的投资效率。因为研究者的个人兴趣和资助者的判断力与科学技术发展方向并不一定相符合。
不同于早期科学知识研究,现在科学技术的研究主要受国家资助,国家为了选择适当资助对象需要进行有组织的社会评审。首先管理机构提出资助项目的基本选择标准、资助的基本范围、项目主持人需要满足的基本条件等,然后由有资格的竞争对手提出自己的申请书,经过有组织的社会评审之后才确定可资助的对象和项目。在项目的研究过程中还会受到监督和检查,项目完成之后还要受到评审等。
由于有适当的社会评审机制,政府资助的项目可以选择最有价值的资助对象、有发展潜力和社会经济价值的项目,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项目完成之后的鉴定都有助于提高项目实施的效率。因此,从整体上来看,政府资助的投资项目比个人或企业对科学技术投资的效率相对较高。当然,我们这里指的技术项目是指基础技术项目,企业的技术开发项目是基于市场需求而产生的。由于企业对市场需求状况有更充分的了解,因此,企业自主投资的技术开发项目应该比政府投资技术开发项目的效率要高。这说明政府的科学技术研究涉及技术开发项目时,应该限定在基础技术或者共性技术上,不应该将触角涉及直接可以用于市场的应用技术。
(3)政府可以通过人才培养等手段来提升企业技术创新的研发效率。
研发投资的有效性还取决于研发人员的效率,而研发人员的效率又取决于既有研发人员的水平。尽管企业可以通过再培训使得研发人员的水平有所提高,但研发人员的素质基本上还是取决于教育系统的培养水平。因此,国家资助的大学所培养出来的研发人员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的研发效率。从发达国家的实践来看,一流的大学往往培养出一流的科技研发人员。因此,建立起一流的大学、培养出一流的学生是提高企业技术创新效率的基础。
3.政府主要作用还在于提高技术创新成果驱动经济发展的速度
政府控制着创新投资,包括人才培养和科学技术研究的投资,在决定投资对象和项目时,可以通过适当的评审机制选择投资对象和项目,这一评审机制不仅仅为了提高技术创新资源的形成效率,而且应该着眼于提高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速度。
(1)从技术创新成果驱动经济发展的速度角度来看,政府投资形成的技术创新成果应该尽可能适应于现在和未来的经济发展需要。特别是基础性的技术开发项目,如果一个基础技术开发项目充分考虑到了本国的技术状况、市场的发展变化、竞争对手的技术状况,这样的基础技术资源就能够有效地促进本国的经济发展。因此应当以技术创新成果对本国经济发展速度的影响作为科学研究和基础技术开发重要的评审依据。
(2)政府投资所形成的技术创新成果能够有效地走向市场,成为驱动经济发展的动力。无论是新培养出来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人才,还是新开发出来的基础技术,研究生毕业、科研成果的出版和传播只是完成了研究阶段的工作。重要的在于尽可能把新创造出来的科研成果推向企业和市场,使之成为经济发展的动力。将学校、科研、产业或企业发展三者之间的关系协调好,使科研人才、科研成果能够有效率地走向市场,需要通过有效管理和市场机制的有效利用来达到这一目的,这是一个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方面有所作为的政府应该能够达到的目标。
(3)政府可以通过财政手段或者其他手段提升技术创新成果,驱动经济发展的效率。
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效率深受市场需求规模及其因技术创新所带来的变化的影响,市场需求数量规模大、市场需求价格对技术创新的性能质量弹性较大、技术进步降低成本时市场需求价格弹性比较大时,技术进步所带来的市场需求规模能够以更快的速度增长,在这种情况下,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效率能够得到有效提高。因此,政府应该通过有效的手段来激励在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效率较高的行业或产品中进行技术创新。
特别是当市场中企业受到技术创新障碍,例如投资规模障碍、风险障碍等因素约束的时候,市场机制本身导致企业不能在某些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效率较高的领域发展时,政府作用尤为突出。甚至政府有必要直接进行新的企业创立以弥补市场机制本身的不足。例如,中国在一些高科技产品领域,如微电子芯片、大型客机制造等领域有规模很大的需求,这些领域的技术创新和进步对中国经济发展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政府直接进行资本投入以促进技术创新是十分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