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调气血、脏腑为要

2.以调气血、脏腑为要

调,即调和之意,治疗肿瘤时不能逆势而为,一味地清除肿瘤,而是寻求和平共处之道,与瘤共存,高质量地生活。主要包括调和气血、调理脏腑。

调和气血指采取“有余泻之,不足补之”的原则,使气顺血和。《圣济总录》言:“气血流行,不失其常,则形体和平,无或余椎,及郁结壅塞,则乘虚投隙,瘤所以生。”朱丹溪指出:“百病之中气郁最多。”肝主疏泄,肝脏是气血调和的枢纽,因此肝脏藏泻功能正常是气血调和的基础。临证中在扶正的同时加用香附、柴胡、郁金、青皮等疏肝理气之品,以及当归、鸡血藤、三七、阿胶等补血活血之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