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3】孟祥斌,一个人感动一座城
孟祥斌,解放军驻金华某部司令部的参谋,中尉。2007年11月30日11时许,孟祥斌刚刚完成训练任务回到部队,与临时来队探亲的妻子和3岁的女儿,利用休息时间前往市区购物。途经通济桥时,忽然传来“救人啊,有人要跳江”的呼喊。孟祥斌循声望去,只见一位年轻女子扔掉手机,从10多米高的桥上跳入江中,在水中上下沉浮,情景十分危急。孟祥斌说了声“来不及了”,便迅速脱掉上衣外套和鞋子,跃上桥栏,纵身跳入冰冷的江中,奋力游向轻生女子。孟祥斌奋力一次又一次将落水女子托出水面。因江宽水凉,体力不支,他和女子渐渐下沉。这时,闻讯赶来的一艘快艇驶近,孟祥斌用尽最后的力气将女子托出水面。快艇工作人员将女子拉上快艇,可孟祥斌却沉入江中,献出了28岁的年轻生命。金华市将近十万人自发来为他送行。2007年孟祥斌被评为感动中国年度人物。孟祥斌的事迹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也引起了一些人的质疑。有位网友说孟祥斌太不负责任了,他对妻子对女儿对家庭都不负责任。还有一个网友说:“如果当时他能来得及脱点衣服,可能也不会因体力不支而离开他的妻女了。”有网友认为。救人固然没有错,但是以付出生命的代价救人,不值!以牺牲一名优秀战士的生命为代价来换取一个轻生女子的生命,更不值。
案例来源:浙江在线/孟祥斌,一个人感动一座城
http://zjnews.zjol.com.cn/05zjnews/system/2007/12/05/009028820.shtml
问题思考:
你如何看网友的言论?
案例评析:
2008年2月17日在感动中国人物评选会上,孟祥斌的妻子行了一个军礼,震撼了无数人的内心。在颁奖现场,他的妻子叶庆华道出了不为人们熟知的英雄家族的传奇史。她说,孟祥斌是我们家第七位烈士。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我的爷爷、爷爷的兄弟、伯父、伯母、舅姥爷六位亲人先后牺牲了,孟祥斌是我家第七位烈士。“他是一个很平凡的人,只是做了一件军人应该做的事情。”孟祥斌的妻子这样一句平凡的话,令无数人潸然泪下。针对网友的言行,叶庆华说:“我不这样认为,就像他的一位战友说过的那样,选择了军营,就应该牢记当初对着国旗的庄严宣誓:我们的生命属于国家,属于人民。”
作为一个社会中的人,承担社会的责任,为社会作贡献,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必不可少的前提。只有人人承担起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社会多作贡献,社会的财富才能不断地增加,才能为人们享有权利和自由提供雄厚的基础,人也只有在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社会义务中,才能使自己的人格健全、品德高尚,个人的自我价值也才能得到充分实现。
教学建议:
本案例可在第一章第二节“人生价值的评价与实现”教学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