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8】阿里巴巴与丁某劳动纠纷案
2025年10月13日
【案例18】阿里巴巴与丁某劳动纠纷案
丁某为阿里巴巴公司员工。其在职期间,通过电子邮件向阿里巴巴公司请病假两周,公司予以批准。于是丁某在其病假期间前往巴西。随后,阿里巴巴公司便向丁某送达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认为其提出两周病假全休申请后当日即赴巴西出境旅游,属于提供虚假申请信息、恶意欺骗公司的行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劳动仲裁与法院的一审、二审判决均撤销阿里巴巴公司对丁某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决定,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直至再审,北京市高院判决认为丁某拒绝向公司提供真实信息,违背诚信原则和企业规章制度,对用人单位的工作秩序和经营管理造成恶劣影响,故阿里巴巴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合法有效。
案例来源: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网/ 2018年度社会法最具影响力案例盘点
http://www.clsslaw.cn/article/?id=8016
问题思考:
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评析:
本案历时4年,直至2017年底由北京高院再审结案,而后在2018年引发了社会各界的热烈讨论。高院通过认定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路径,认定劳动者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在平衡劳资双方利益上具有积极意义。当前由“诚实信用”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更成为制约劳动关系和谐的因素之一。诚实信用原则是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但长期以来并未受到实务部门的足够重视。劳动合同也具有契约自由、诚实信用的基本属性,鼓励劳资双方互相信任,避免欺诈、隐瞒等行为,由此方能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
教学建议:
此案例可在第六章第二节“社会法”教学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