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9】宪法宣誓制度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2018年3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五次全体会议。新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习近平进行了宪法宣誓。
案例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宪法宣誓彰显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
http://theory.people.com.cn/n1/2018/0317/c40531-29873372.html
问题思考:
如何理解宪法宣誓制度?
案例评析:
作为一项制度设计,宪法宣誓制度在2014年10月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已经提出。这次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指出,宪法宣誓制度有利于彰显宪法权威,增强公职人员宪法观念,激励公职人员忠于和维护宪法,也有利于在全社会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
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以立法形式作出了关于宪法宣誓的决定。明确规定,各级人大及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国家工作人员在任职时向宪法宣誓,通过仪式增强了被任命者对于法律的尊重感和认同感,从而有助于公职人员信仰宪法、敬畏宪法,自觉推进宪法的实施、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面向国旗国徽、奏唱国歌,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诵读誓词,这一庄严的宣誓过程不仅是一种仪式,更是一份责任、一种担当,是向人民作出庄严承诺的过程。
教学建议:
此案例可在第六章第二节“我国宪法的形成和发展”教学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