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3】张扣扣杀人案
2018年2月15日,中国农历大年三十中午12时20分许,陕西汉中市南郑区新集镇三门村发生一起杀人案,震惊全国。71岁的村民王自新及其长子王校军、三子王正军被同村村民张扣扣杀死。其中,死者王校军47岁,王正军39岁,凶手张扣扣35岁。
凶杀案发生以后,张扣扣的母亲汪秀萍于1996年在一次冲突中被王正军“故意伤害致死”的往事在网络上再次被不断提起,张扣扣一案在网络上被热议。对于他的这种行为,大家各有各的评判。支持者认为杀母之仇不共戴天,他是为母报仇的英雄,既然法律不能给予公平,那就自己来报仇。反对者认为,不论再怎么样,杀人总是错的,遇事不能用杀人来解决。
2019年1月8日,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对张扣扣判处死刑。2019年4月11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张扣扣的上诉,维持一审死刑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19年7月17日,张扣扣被执行死刑。
案例来源:搜狐/“张扣扣案”:宣扬血亲复仇是理性的迷失
http://www.sohu.com/a/223729120_660023
问题思考:
如何看张扣扣“为母报仇”?
案例评析:
本案之所以受到媒体和社会公众的高度关注,其焦点问题就在于本案和1996年案件的关联性,“为母报仇”是否是其杀人动机?1996年案件是否存在司法不公?这两个问题引起社会大众的广泛关注,而网络上的大多数讨论也是没有任何证据基础的。基于证据和事实的法律判断,才是现代文明社会对于任何不法行为应有的态度。围绕这两个问题,公诉人以本案的事实证据为基础,结合本案特点提出如下意见。
极端自私的个人“恩仇”,绝不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借口和理由。
本案的被告人张扣扣实施其所谓“为母报仇”的杀人行为,是我国刑法严厉禁止的犯罪行为。众所周知,杀人行为根本没有对错之分,法治社会只能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矛盾和问题,任何人都无权使用法律之外的手段来惩罚他人。如果人人都把自己当作正义的使者滥用私刑,那么人人都可以枉顾法律,任意犯罪,如此社会秩序如何稳定?社会和谐如何实现?以牙还牙,以暴制暴,只会让社会处于混乱和无序的状态,必须坚决杜绝。如果给连杀三人的张扣扣贴上“为母报仇”的“英雄”标签,那就混淆了一个法治社会基本的是非观念。
更何况本案的被告人张扣扣只是以“替母报仇”为借口,来肆意宣泄自己的压力和生活不如意的怨气。如果每个人在遇到挫折、困难、不快时,不寻求正当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而是违背法律规定、打击报复他人或社会,那还有何安全感可言?在法治社会中,善良公允的行为准则从来都不是快意恩仇,不是个人好恶,而是体现群体共同意志的良法之治。
法治社会的建设,良好秩序的维护,司法公信力的树立,不仅仅需要司法机关的公正司法,也需要大众共同努力和维护,需要大家用理性平和的视角来观察,而不是想当然地提出质疑。例如在本案当中,一些网民轻信被告人张扣扣的父亲张福如、姐姐张丽波在案发后发表的一些与1996年案件真相不符的言论,质疑当时张扣扣母亲案件的不公正,称赞张扣扣的“为母复仇”行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本案例中,在一些人潜意识里,替父报仇、替母报仇就是替天行道,实际上,这都是封建时代的产物。为亲人报仇雪恨又称“血亲复仇”,产生并盛行于原始社会的氏族部落时期。当时,出于一个共同祖先的氏族是社会的基本单位,胞族和部落也是建立在血缘基础上的。因此,在原始社会,人们的各种关系中,血缘关系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同一氏族和部落的人,有相互帮助和相互保护的义务,而个人也只有依靠氏族、部落的保护才能生存。当氏族或部落的成员受到外来伤害时,则视为对本氏族或本部落的伤害,就要杀死对方的人员为之报仇,这就是“血族复仇”。到原始社会晚期,被伤害一方则不一定必须杀死对方的成员,可以通过调解,由行凶者所在的氏族或部落用道歉和送厚礼赎罪的办法解决,这种方式称为“同态复仇”。若受害者所在氏族或部落接受这种方式,问题就算解决,否则就将行凶者所在氏族或部落的人杀死,对方无权提出异议。随着氏族的解体和阶级的产生,基于地缘关系的国家组织代替基于血缘联系的氏族部落,“血族复仇”也就随之减少。但在阶级社会,由于血缘关系还起一定作用,“血族复仇”也就以某种形式保留下来。例如,在中国周朝,“父母之仇弗与共天,昆弟之仇弗与共国”,即此习俗的一种表现。古巴比伦的 《汉穆拉比法典》 和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明确规定保留“血族复仇”的习俗。
“我终于替母亲报仇了!”这句话听起来似乎如同武侠小说里那样豪迈,但是这只不过是张扣扣在法治社会下,在悲催人生里最后可以想到的最体面的遗言而已!
当前,我国提倡依法治国,任何个人恩怨、任何仇恨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都不能成为张扣扣最终杀人的理由,如果我们放任、鼓励张扣扣这种行为,试问,我们今后出门是否都需要带上头盔,穿上防弹衣?是否要时刻担心万一说错话被报复?
教学建议:
此案例可在第六章第一节“法律的历史发展”教学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