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4】两代大学生的人生价值

【案例14】两代大学生的人生价值

1982年7月11日,因救不慎跌入化粪池的69岁老农魏志德,第四军医大学空军医学系大学三年级学员张华年轻的生命画上了句号,年仅24岁。牺牲之后,他被中央军委追记一等功,授予革命烈士称号。他的事迹也引起了几乎所有的主流媒体的关注和广泛报道,而一场围绕着张华的争论也在全国大学生和整个社会中展开。

2009年10月24日,长江大学陈及时、何东旭、方招等15名同学在长江荆州宝塔湾江段野炊时因救两名落水儿童,陈及时、方招、何东旭三名同学不幸被江水吞没,献出了年轻的生命。为表彰他们的先进事迹,教育部决定授予徐彬程等15名同学“全国见义勇为舍己救人大学生英雄集体”荣誉称号,追授陈及时、何东旭、方招同学“全国舍己救人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

案例来源:百度百科/张华

https://baike.baidu.com/item/张华/6626

百度百科/长江大学见义勇为舍己救人大学生英雄集体

https://baike.baidu.com/item/长江大学见义勇为舍己救人大学生英雄集体/2916967?fr=aladdin

问题思考:

如何看待衡量人生价值的标准是精神?两代大学生体现了什么样的人生价值?

案例评析:

“大学生救人溺亡”事件被报道后,立即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其中,反应最强烈的莫过于,继大学生张华救掏粪老农牺牲之后,再次引发的“大学生救人牺牲值不值得”的讨论。值,还是不值?从生命价值看,两人价值是同等的;从物质财富看不值,但张华事件的意义在于他舍己救人的精神胜过千万物质财产,影响了千千万万中国青年。

从三位大学生身上我们看到了人类最为可贵的精神——面对危险,选择帮助别人。他们的选择既是出于善良的本性,也是由他们自身素质决定的。他们以生命为代价告诉我们:人是需要精神的,衡量人生价值的标准是精神而不是金钱。

评价人生的价值,应承认人们对社会的物质贡献和精神贡献都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推动力量,既要看一个人对社会作出的物质贡献,也要看其对社会作出的精神贡献,同时还要充分肯定从事物质生产劳动的人同样可以对社会作出巨大的精神贡献。

教学建议:

本案例可在第一章第二节“人生价值的评价与实现”教学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