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5】公交司机在生命最后时刻的选择

【案例15】公交司机在生命最后时刻的选择

2004年7月19日,大连市公汽联营公司驾驶员黄志全,在行车途中突发心脏病,在生命的最后一分钟里,他做了三件事:把车缓缓地停在路边,并用生命的最后力气拉下了手动刹车闸;把车门打开,让乘客安全地下车;将发动机熄火,确保了车和乘客的安全。之后,他趴在方向盘上停止了呼吸。

2012年5月29日,杭州长运公司的司机吴斌驾驶着浙A19115大型客车从无锡返回杭州,车上有24名乘客。当车行驶至锡宜高速公路宜兴方向阳山路段时,一块大铁片突然从天而降,在击碎挡风玻璃后,砸向吴斌的腹部和手臂。这个飞来的铁片相当于一颗微型炸弹的力量。他临危不惧,忍痛用1分16秒缓缓靠边停车,站起来请乘客报警,并且嘱咐:“别乱跑,注意安全。”最终,24名乘客无一受伤,48岁的吴斌却伤重不治。

“最美司机”生命最后1分16秒的视频在网上热传,吴斌被称为2012年感动杭州的“最美司机”。一位网民评论:只有当敬业成了习惯,深入骨髓,才有可能在生命的最后瞬间爆发出超出想象的能量。

案例来源:百度文库/最美公交司机

https://wenku.baidu.com/view/76a909ef6bec0975f565e263.html

百度/最美司机吴斌:生命的最后关头,他依旧坚守在岗位上!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12232091859775645&wfr=spider&for=pc

问题思考:

如何看待两位司机在生命最后时刻所做的选择?

案例评析:

面对突发事件,两位司机选择了同样的行为:保全他人的安全。他们的行为感动了所有的人。毛泽东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一个人能力有大小,但只要有这点精神,就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在衡量人生价值时,我们必须把一个人是否对社会尽职尽责与他对社会所作的贡献统一起来,如果一个能力较大的人和一个能力较小的人,他们都各尽所能,为社会作出了贡献,社会就会承认他们都实现了人生价值。如果能力大的人只尽了一半的能力就作出了比能力小的人用尽了所有的能力方能作出的贡献,那么社会就会认为能力小的人实现了全部人生价值,能力大的人并没有实现全部人生价值。这就是人生价值评价的辩证法。

教学建议:

本案例可在第一章第二节“人生价值的评价与实现”教学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