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1】民法中的公平原则

【案例11】民法中的公平原则

甲在一栋居民楼楼下的花坛里坐着休息,被居民楼上抛出的一物体砸中,受了轻伤,花去医药费若干元。居民楼所有住户无人承认是自己所为,而从现场的情况可以肯定是居民楼中的某户居民所为,法院根据公平责任原则最后判定,事发当时所有开着窗户的住户平均分担甲的费用。有人对该判决提出质疑,这事本来和他们一点关系都没有,平白无故要赔钱,对这些人而言,法律的公平体现在哪里呢?

案例来源:百度文库/公平原则案例

https://wenku.baidu.com/view/a20fba4177eeaeaad1f34693daef5ef7bb0d12d5.html

问题思考:

如何理解民法中公平原则的适用?

案例评析:

民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部门,它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它的基本原则有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绿色和公序良俗。本案适用公平责任原则是符合该原则的立法精神的,是正确的。

公平责任原则又称衡平责任,是指当事人在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的情况下, 法律又无特别规定适用无过错原则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公平的观念,考虑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及其他情况的基础上,责令加害人或受益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给予适当补偿,由当事人公平合理地分担损失的一种归责制度。用公平原则解决侵权纠纷有利于保护行为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社会对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行为的认同和尊重,倡导新的道德风尚。适用公平原则解决侵权纠纷是有法律依据的。《民法总则》第六条的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

本案中,当事人甲因高楼抛物受伤,在无法确定侵权人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依据公平原则判定当时所有开着窗户的住户平均分担甲的费用,是以牺牲小公平成全大公平的方法。

教学建议:

此案例可在第六章第二节“民法”教学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