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3】纠正冤假错案,让正义不缺席

【案例3】纠正冤假错案,让正义不缺席

2018年3月9日下午3时,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坚决纠正和防范冤假错案。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加强审判监督,以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对错案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再审改判刑事案件6747件,其中依法纠正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等重大冤错案件39件78人,并依法予以国家赔偿,让正义最终得以实现,以纠正错案,推动法治进步。深刻吸取教训,出台防范刑事冤假错案指导意见,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原则,对2943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1931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

呼格吉勒图案

1996年4月9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卷烟厂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警方认定18岁的呼格吉勒图是凶手,仅61天后,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于5天后执行。2014年11月20日,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再审不进行公开审理。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再审判决宣告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之后启动追责程序和国家赔偿。

聂树斌案

聂树斌,男,1974年11月6日出生,汉族,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县申后乡下聂庄村人,原鹿泉县冶金机械厂工人。1994年8月5日,河北省石家庄市西郊孔寨村附近发生了一起强奸杀人案。当年9月23日,年仅20岁、略微口吃的嫌疑人聂树斌被擒获。次年4月27日,聂树斌被执行枪决。2005年1月18日,一位名叫王书金的男子的出现,让已经沉寂近十年的孔寨村强奸杀人案发生了戏剧性的转折——王书金交代,连同该案在内的4起奸杀案系自己所为。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从焊工到杀人凶手,从被捕到枪决,从生到死,聂树斌只经历了217天;然而,追寻真相与正义的脚步,却走了整整20年还未能停歇……

案例来源:百度百科/呼格吉勒图

https://baike.baidu.com/item/呼格吉勒图案/9877190?fr=aladdin

百度百科/聂树斌案

https://baike.baidu.com/item/聂树斌案/6748882?fr=aladdin

问题思考:

如何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公正、法治?依法治国,如何筑牢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

案例评析:

“公正”,即社会公平正义,就是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公民权利和自由,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保证权利在阳光下运行,社会各方面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要求。通过法治建设来维护和保障公民的根本利益,是实现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制度保证。法治比人治更为稳定,不会朝令夕改,不会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法治比人治更为规范,不会宽严失度,而是强调权利要由法律来赋予和认可;法治比人治更为公正,不会趋炎附势、差别对待,而是给予每个公民平等的人格尊严和自由。

冤假错案的防范是一世界难题,即使最先将DNA检测技术运用到侦查阶段的美国,也无法完全避免错案的发生。犯错后勇敢认错是第一步,通过及时纠错还当事人一个公道是关键一步,实现社会普遍的公平正义是最后一步。由此,纠正冤假错案的态度和力度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法治水平和人权保障的重要标尺。

司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对纠正冤假错案给予了特殊关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要说有了冤假错案,纠错会给我们带来什么伤害和冲击,而要看到我们已经给人家带来了什么样的伤害和影响,对执法公信力带来什么样的伤害和影响。我们做纠错的工作,就是亡羊补牢的工作。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司法机关紧紧抓住时代契机,实事求是,勇于担当,对错判不回避、不袒护,发现一起、查实一起、纠正一起,相继平反了一批冤假错案,这体现出我国司法机关直面错误的勇气。更令人欣喜地是,冤案防范机制已然在我国司法制度中落地生根,并已经嵌入到司法工作的常态运行中。一系列冤错案的纠正与防范机制的建立,让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充满期许,也提振了全社会对司法公正的信心。

党的十八大将法治确立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层面的基本内容,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是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让遵法守法成为一种良好的社会风气和自觉的行为习惯,让人民群众在法治社会中享受到自由、平等和公正。这是国家治理转型的价值追求,是现代国家实现善治的必然要求,具有深刻的历史必然性。

教学建议:

本案例可在第四章第一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教学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