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理论性

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理论性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作为一种特殊的理论,具有特殊的本质。自从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作为理论形态,就进入了中国人的认识中。“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作为高等教育的一门极其重要的课程,一直受到高度重视。同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作为一门与意识形态密切相关的高等教育思政课,具有普通人所能理解的普及性。也就是说,“原理”属于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门极为特殊的学科。同中国传统社会的《诗经》一样,“原理”课程的教学目的不是传授所谓的知识,而在于对内在(心灵)的塑造。

如是观之,“原理”课程作为一门特殊的学科,具有与高等教育的诸多学科不同的属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的概念,不同于传统的相同的概念。具体而言,“原理”教学中理论性与实践性的统一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根基,发人深思。马克思主义进入中国后,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的思想格局,同时使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中国化不断丰富和完整起来。无可置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具有中国特色。

经过近百年的思考,先进的中国人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进行了深入而广泛的丰富与发展,使之呈现出具有中国特色的诸多性质。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正确运用和创造性发展,对中国当代的思想政治教育起关键作用。尤其重要的是,在当代世界,中国有其独特的历史境遇,中国从贫弱困顿中走出,每一步都不可以轻视,必须要有强大的思想理论作指导。优秀的中国思想的先行者们,不是向壁虚构、从无生有,也不是空发远古幽思,以古人鄙薄今人,而是切切实实地立足当下,以能够解决时代遭遇的大问题为旨要。从这一意义上说,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从一开始指向的就是现实问题、实践问题。人类的一切所谓理论,皆以指向实践为目的。而西方所说的与实践相距千里的理论,是极为特殊的观念。那些哲学家构建的理论,并不具有其信心十足地宣称的普遍性。从黑格尔到马克思,他们都对这一看法进行了深入分析,并给予了致命的批评。

所以,立足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进行思考、探索,进一步探究一些根本性的问题,成为当代中国以及未来中国的思想政治教育中一项不可忽视的工作。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理论性、实践性及其内在脉络的考察,成为哲学性思考的根本性要求。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首先是一种理论,随着它的进一步发展,就带有了中国特色。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与中国现代社会相结合,从而产生了属于中国的现代理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作为一种理论,具有理论的普遍特征。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实践。在逻辑上,理论先于实践。马克思的理论思想先于一切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没有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思想,属于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基本不会产生。自古希腊以来就有一种看法,认为理论有其特有的属性,几乎完全不同于实践。尽管二者之间有关系,但是二者的不同之处也是十分清晰的。[1]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同样遵循着这些原则性的事实。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而言,理论具有三个方面的原则,即根本性、科学性与辩证性。

(一)根本性原则

马克思主义作为当代最具活力的理论,对中国的现代生活具有重要的意义。马克思与恩格斯是马克思主义的开创者,他们以哲学家的深刻思想打开了现代社会的大门。那时,中国举步维艰,处于动荡不安之中。中华文明遭遇的挑战是前所未有的。自从有夏氏以来,天下体制,延绵不绝。而在近代则截然不同,因为迎着华夏文明而来的是异域文明的挑战。仅仅用由传统发展而来的思想来应对这一遭遇带来的挑战,是极其艰难的。于是,国人将眼光投向西方思想,马克思主义便是其一。经过艰难的尝试,马克思主义脱颖而出。在北京的李大钊、在上海的陈独秀高举马克思主义大旗,这时马克思主义才逐渐为世人所知晓。

马克思主义能够传入中国并在中国生根发芽,长成参天大树,究其原因,除了当时中国国情需要外,还在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理论上的根本性。总的来说,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根本性在于整体性、革命性与人民性。

首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具有整体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具有哲学性质。整体性作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首要特征,有其深刻的哲学根源。在亚里士多德的笔下,整体性乃哲学的首要目的。[2]没有整体性的追求,哲学将无法成为哲学。在黑格尔的思想中,整体性是决定哲学成为哲学的直接原因。[3]离开了整体性,哲学便失去了目的,没有方向。对西方传统哲学而言,对整体性的追求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严格来说,每一个真正的哲学家都有其哲学思考的目的。要为实现这一目的、追求这一目的指明方向,就要求其理论具有整体性。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作为当代中国社会的指导理论,同样具有整体性。它具有政治哲学的特征,即要求从整体性上把握现代中国。对于现代中国,实现共产主义是最终目的。目的即本原,只有在整体性之下,才有这一政治目的;只有在通盘思考之下,才会有国家的远大目的。真正的文明国家,不仅在于其能为人民提供丰富的物质生活,更在于其具有远大的理想与抱负,即具有目的。这一目的乃是精神性的存在,是一个国家获得生生不息的动力的源泉所在。这一点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哲学部分体现得最为明显。人们常常说的“世界观”,便是整体性的证明。世界,即整体性的体现。对于世界的把握,即是对整体性的把握。可以说,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第一要求,便在于掌握整体性。

其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具有革命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具有革命性,革命性表现在对以往社会的批判上。在任何一个时代,我们都不能抱残守缺,而要敢于告别过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革命性使身处新时代的人们不会固执于某一僵化的学说。古人说:“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我们要做新民,“新”就在于不是旧有的。任何时代都有自己独特的问题,即新的问题。应对新的问题,要求我们运用革命性的思想与方式。同时,与现代中国相向而立的主要是西方世界即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社会,这也需要我们做出革命性的思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历来反对僵化地看待事物。我们应以更加宽广的视野考察西方世界,既要看到其合理之处,能够洋为中用,为我所用,又要分析其中的腐朽之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认为,革命性的一个表现是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我们不能固守狭隘之一室,而要建设积极开放、有礼有节的制度体系。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革命性还表现在对各种错误理论的批判上。对于一个富有生机的学科,保持革命性的批判精神,是其永葆鲜活生命力的秘密所在。面对诸多落后说辞,如费尔巴哈的历史唯心主义、蒲鲁东的小资产阶级经济学和社会主义观点等,马克思与恩格斯通过撰述哲学著作予以革命性的批判,包括《德意志意识形态》《哲学的贫困》《共产党宣言》等,从而逐渐形成鲜明的理论特质。可以说,没有革命性的批判,马克思主义的事业不能成为真正的事业。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必须旗帜鲜明地表明自己的理论态度,敢于以革命性的态度反映工人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愿望和要求;摆明自己的阶级本质,公开申明自己是为工人、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可以想象,如果没有革命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发展、传播的过程中将会遇到何等困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革命性使其具有一种坚强的保证,即直面人民的利益,使自己的理论永远不会褪色。

最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具有人民性。人民对于现代中国,是核心的概念,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基石之一。人民不仅属于政治学的范畴,我们还必须站在哲学的高度深切了解其重要意义。对现代中国的缔造者毛泽东而言,人民是最高意义的概念,现代中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4]也就是说,现代中国以人民为基础,人民民主专政是根本的政治制度。政体为国家的灵魂,而人民是灵魂的核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具有世界史的意义,其能在不同国家或文化之中产生普遍的影响,就在于其理论指向离不开人民——这个国家中的核心部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具有人民性,它的任何理论必然与人关涉。但在国家中,至少在某些时期,人与人之间存在不少的差异,所以理论需要具有鲜明的针对性。人民性作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核心部分,表明现代中国——社会主义中国要实现总目标,关键在于人民。“一切来自人民,一切为了人民”“为人民服务”等都在表明,人民不是黑格尔所谓的市民社会的一个环节,而是现代中国的中坚部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离开人民性,将不能成为一个理论。

人民有一种自觉性,会主动将自己的命运与国家的命运结合起来。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下,具有了划时代意义的“恒心”。这种恒心,就是一种自觉性。“人民”与现代西方资本主义社会所谓的“公民”的差别很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作为一种新型理论,其目的在于塑造新人。过去的理论或学说旨在教化人,而现在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旨在教育人们承担起新的使命。每一个时代都有不同的时代精神,每个时代的人都有不同的时代使命。一个人不可能超出自己的时代来生活,努力使自己的生命与置身其中的时代相结合,便是当前人们的首要任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这一使命洞若观火。“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中国共产党作为新中国的领导者,积极行动,方向明确,造福于人民。其中,不可或缺的是人民的参与。这不仅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理论要求,也是现代中国的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的要求。可以说,现代中国的革命事业及其他国家大事的成功,都离不开人民的自觉性、积极性。如果离开了人民的自觉性,就难以想象现代中国的成就如何、未来中国的希望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将“人民性”视为政治的关键,在十九大报告中反复提到“人民”一词,其意义不言自明。从理论上说,人民性彰显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根本特色,也表明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一以贯之的人民情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赋予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以“人民性”的鲜明的中国特质,突显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新时代是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奋斗者时代,在实现不断增长的美好生活愿望的过程中,中国人民充分体现出创造活力。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们曾经困心衡虑、殚精竭虑,梦想开创出人人平等、人人自由的理想生活,在“人民性”的理论支持之下,这一理想具有了现实性。可以看到,马克思主义的人民性历久弥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生命力在发展中同样历久弥新。

(二)科学性原则

科学性主要是指其确当性,即无可置疑的正确的特性。这一词语直接来自马克思,间接来自黑格尔。黑格尔将真正的学问指称为哲学。哲学不是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式的古典政治哲学(即本体论意义的形而上学),而是现代意义上的哲学,即科学的哲学。哲学必须是体系式的,拥有逻辑上的必然性,所以哲学必然是科学式的哲学。马克思在这种背景下同样运用了这一概念,因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样具有科学性,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首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科学性表现在理论形式上的完备性。[5]马克思主义有三个基本组成部分,即我们熟知的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哲学完全区别于以前的哲学传统,马克思立足于实践,开创性地提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从而使哲学进入一个崭新的纪元。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是马克思在悉心研究现代社会的工业状况之后,提出的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学说等内容,其使政治经济学获得活的灵魂。而科学社会主义更是马克思切合时代,将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作为核心思想,进而开创出的阶级斗争的思想力量。总而言之,这三种思想共筑了严整的科学体系。

其次,在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样具备科学性。现代西方基本是以方法为重要支点的,例如法国哲学家笛卡儿、荷兰哲学家斯宾诺莎皆是以方法论确立自己的哲学思想。而马克思在构建哲学思想时,同样对方式方法极其重视。对马克思而言,方法即是辩证法。自柏拉图发明并使用“辩证法”一词以来,其在哲学世界一直占据极其重要的地位。在黑格尔那里,辩证法即一切,哲学即辩证法。马克思继承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将其鲜活的核心运用在自己的哲学思想之中。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里,辩证法从来不是僵化的公式,而是永恒的运动。在黑格尔那里,辩证法是精神的自我反思,在马克思那里则不同。马克思洗去黑格尔辩证法中的唯心主义因素,直接面向事实本身,认为事实本身就是运动,就是辩证法。一切现存之物皆有消亡之理。所以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而言,世界上没有什么值得崇拜的东西,一切都在变化,一切依照辩证法变化。这一方式方法具有一种能力,即帮助我们正确地对待一切发生的事情。

最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科学性体现在其意识形态上。意识形态作为在现代国家才出现的事物,在古代很难寻到。意识形态是随着国家的出现而出现的。随着现代国家的兴起,必须产生一种相应的治理社会的方式。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作为当今的意识形态,与现代国家有着相应的联系,反映了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时的阶级或集团的根本利益。意识形态与阶级利益相关,从本质上讲,意识形态是阶级利益的客观反映。西方资产阶级有其相应的意识形态,但与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截然不同。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具有极大的欺骗性,它将一小部分人(资产阶级)的利益说成所有人的利益。马克思认为,无产阶级是资产阶级的掘墓人,这一点具有无可置疑的合理性。所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完全有理由批判过去的意识形态,为新生的共产主义辩护,从而形成一种科学的认识方式。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维护绝大多数人的真正利益。从学理上说,马克思主义作为意识形态的合理性及其所代表的利益的正义性,源于生产实践在社会生活中的基础性地位以及人民群众的主体性。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科学性的理论,站在时代高度,根据新情况和新问题与时俱进。同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经受住了实践的检验。自马克思主义产生以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科学性已被无产阶级革命、改革开放伟大实践等无数事实证明。

(三)辩证性原则

马克思是辩证法的真正掌握者。辩证法虽然在柏拉图哲学之中已有开端,但在马克思这里才被真正地完善。可以说,辩证法到了现代才展示出本来的面目。黑格尔一向被称为辩证法的集大成者,然而在唯心主义的庙宇中,一切学说皆被染上唯心主义的色彩,挥之不去。所以在黑格尔那里,辩证法局限在理念中,难以发挥力量,对现实生活,辩证法无能为力。马克思将黑格尔辩证法中的唯心主义色彩清除后,赋予辩证法一种全新的生命力,使辩证法与现实生活相结合,从而对现代世界产生了令人震撼的效果。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作为一种理论,能够洞察一些根本之处。辩证法认为事物自身具有矛盾性,自身与自身的客观化是一对矛盾的存在。这是一种基本的动力,是事物自身就具有的,而非外物所致,也不是精神的存在所致。在事物之间,同样如此。

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进行了全新的改变,可以说这是一次辩证法世界的革命。马克思不但保留了辩证法的鲜活生命力,而且将理念辩证法与客观辩证法结合在一起。

马克思与黑格尔一样,极其重视辩证法,将其视为哲学的内核部分。但是,马克思不像黑格尔那样将辩证法看作一种精神性的力量,而是将其视为对世界规律的一种描述。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里,辩证法贯穿下列事实,如现实的人、生产活动、生产力、生产关系、生产方式、社会结构等;同样,在马克思的《资本论》中,辩证法贯穿商品、价值、劳动、剩余价值、资本、阶级等。在马克思这里,辩证法不再是思想中自我陶醉式的自我构造,而是一种洞察力,即能够揭示事物自身具有的东西,也就是揭示一切事物自身的发展规律的能力。

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辩证法已经获得现实意义。可以说,理论若想具有真正的生命力,必然要运用辩证法。自柏拉图以来,辩证法一直具有多种特性,但是只有在马克思这里才真正具有切实可靠的生命力。

理论具有力量的原因就是在其内在的核心之处居住着辩证法。柏拉图将辩证法视为理论的最高点,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则认为辩证法是走向现实的津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以解决现实问题为目的的,它不仅是哲学式的理论,还是一种特殊的“理论”,即具有与实践更具亲缘性的形式。所以,如果没有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对理论生搬硬套、“食洋不化”的危险就可能到来。辩证法通达现实,具有生命力,在机动之中能够一直以现实为最终指向。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法思想,具有高度的哲学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哲学系的辩证法思想做了一番阐释,使其既不失去哲学高度,又能为青年人尤其是大学生所理解。可以说,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辩证法特征,使得其理论性的行知迥然有别于其他理论。康德哲学尽管有深刻之处,却将辩证法视为洪水猛兽,将其看作人类理性的必然假象。[6]而黑格尔作为西方辩证法的集大成者,也没有使辩证法最终走出“精神”的世界历史园地。只有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及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才创造性地将辩证法用到实处。这里的“实处”即现实生活的需要,或者说是实践。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辩证法将其独特的理论引向了实践,或者说是从其自身中必然性地开辟出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