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理”教学中显性教育和隐性教育的辩证关系

第二节 “原理”教学中显性教育和隐性教育的辩证关系

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说:“美德有两种,即心智方面和道德方面的。心智方面的美德的产生和发展大体上归功于教育,而道德方面的美德乃是习惯的结果。”[2]美德是“灵魂合乎理性的实践活动”,如果将显性教育对接到心智方面的实际活动和思辨中,那么隐性教育就是在实际活动中养成习惯的结果。在“原理”课的教学实践中,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将二者辩证、有机地结合起来。

显性教育的优势在于可以有计划地进行系统教育,以确保对受教育者的指导、调控和管理。例如,在“原理”教学中直接传授理论思想的方式有忽视受教育者内心感受、强行灌输的弱点,而隐性教育正好可以削弱这种强制感。在课堂上,教育者可以用引导、暗示的方式来教授知识,在日常生活中可以通过设计的外部环境进行潜移默化的影响,还可以通过营造文化氛围来熏陶。它的优点在于有隐蔽性、渗透性强的特点,可以削弱受教育者的排斥、反抗心理,真正地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渗透到受教育者的思想中,从而成为受教育者的思想观念的一部分,再通过进一步的自我教育效果,内化为受教育者的一种生活方式,并在无意识中反复加以巩固,教育的实效性不断增强。当然隐性教育也有劣势,例如,其无法完成显性教育的系统理论知识教授,无法对教育过程进行直接的指导和调控,教育效果无法量化、考评、预测等。因此,我们要遵循“八个相统一”中“隐性教育和显性教育相统一”的原则,将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取长补短,用辩证、科学的教育方法进行“原理”的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