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理”教学中显性教育和隐性教育的对立统一
从显性教育和隐性教育的内涵和特点来分析,二者是有差异的,并且在某种意义上是完全背离的。显性教育是直接、显明、目的性强、快速生效的,隐性教育是间接、隐蔽、目的性弱、长期作用的。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有不同的特质,二者相互对立,对应两种不同的教育手段,是在“原理”教学中两种特色鲜明的教育形态,它们的界限在于教育的目的性是否直接暴露在教育过程中,教育内容是否明确。
但是事物总是普遍联系的,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联系的观点认为,联系具有普遍性,即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或直接或间接地与其他事物联系在一起的。显性教育和隐性教育作为看似对立的两个方面,实际上是联系在一起的。显性教育和隐性教育也有共同点。二者都要拟订教育计划,显性教育是直接制定课程大纲,隐性教育则是对可能的教育资源载体进行设计改造,二者都需要预先进行充分的设计安排,才能达到预期的最好效果。显性教育和隐性教育虽然特征鲜明且各有不同,但最终朝着同一个教育目的的两个不同向度。两种方法都是包含着教育主体、教育方法、教育内容、教育对象等教育过程的基本要素的,通过理论上的前期设计,在实践中对诸要素加以整合,最终使其发挥全体功能。无论显性教育还是隐性教育,都是教育主体对教育客体有意识地实施教育的过程,是通过一定的教育载体开展有目的的教育活动,从而对教育客体实施影响,实现教育主体的教育目标。
如果我们从辩证的视角看,从“原理”课的教育对象来讲,“原理”的显性教育和隐性教育所朝向的受教育者是实际生活中的现实人,本质上是扎根于社会生活的实践主体,受教育者的这种特性决定了“原理”教学需要将显性教育和隐性教育结合起来,并贴近生活实际,需要满足受教育者身心的实际需要,不能如空中楼阁般过于脱离实际生活。不过在显性思想政治教育中,存在着概念化、抽象化、政治理想化等诸多弊端,其过多地以理论的方式反映着教学内容,较少照顾到受教育者的需要,使现实人在教育关系中以抽象人的形式出场。隐性思想政治教育则有更多的人文关怀,更加贴近现实人的生存状态,以文化氛围、社会环境为载体,由于其落实了“生活即教育”[3]的科学教育原则,受教育者会自然地感受到亲切。
从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的角度看,“原理”的显性教育和隐性教育都是达到教育效果、实现教育目标、克服教育过程中不利因素影响的有效方法。只不过当前“原理”显性教育的说教灌输感过于浓重,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不平等,教育者总是以训诫的方式及“居高临下”的形式“登场”,让受教育者感到不自由,从而影响了教育效果。而隐性教育因为有隐蔽性、渗透性的特点,可以减弱教育者出场形式的权威形态,拉近教育过程中双方的心理距离,使受教育者在较为自由、平等、愉悦的氛围中学习,能够为“原理”教学效果的提高提供助益。
“原理”的显性教育和隐性教育就是实现同一教育目标的两种模式,是达到同一种教育目的的两种方法,需要教师结合起来运用。在“原理”教学中,现实的教育行为总有文化背景预设,其中必然包含着可以利用的隐性资源,加以设计引导,就可以让其为巩固“原理”课显性教育效果服务。而在以显性教育为主导的课堂之外,教师可以以“非课堂”的形式,用隐性教育方法进行显隐性交替教育:教师完全有可能为了达成同一个教育目的而同时使用显性、隐性两种教育方法进行“原理”教学,使二者互为补充并消除各自的不利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