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法身无色义与应有缘义
道生在《维摩经注》已申法身无色之义。《菩萨行品注》中,言不见有佛,乃为见佛。而见佛者,谓见人佛。故曰:
见此人为佛,从未来至现在,从现在入过去,故推不见三世有佛也。过去若有,便应更来。然其不来,明知佛不在过去矣。
未来若有,便应即去,然其不去,明知佛不在未来矣。现在若有,便应有住,然其不去,明知佛不在现在矣。
此段可证明前述佛性非本非始之义。道生继复明佛与色之关系,其文曰:
人佛者,五阴合成耳。若有便应色即是佛。若色不即是佛,便应色外有佛也。色外有佛,又有三种,佛在色中,色在佛中,色属佛也。若色即是佛,不应待四也。若色外有佛,不应待色也。若色中有佛,佛无常矣。若佛中有色,佛有分矣。若色属佛,色不可变矣。
《维摩经》同处复言“如来非四大起,同于虚空”。道生释之曰:
向虽推无人相拂,正可表无实人佛耳。未足以明所以佛者竟无人佛也。若有人佛者,便应从四大起而有也。夫从四大起而有者,是生死人也。佛不然矣。于应为有,佛常无也。
此谓法身至极超乎象外。(《涅槃》北本第九曰,如来之身无有肉血筋脉骨髓。)佛常无者,即前谓“法身无形岂有二哉”之意也。僧弼《丈六即真》之言,可取为比附。(亦见《中论疏记》)彼论之言曰:
问曰:圣人以无心为宗,身一为末。宗既妙则与物绝。故化以接粗,为之不难,何如真化未若其于一也?答曰:为不难而易,故圣人无为,如此虽功高理妙,而玄应普因。然则缘尽则应潜,非水竭则像隐。像隐故而不见者,不可谓之无也。
而好异之人,徒见其无,不知其像隐。徒睹其化灭,不知其即真。可不哀哉!可不哀哉!然则像因水见,像则谓之生。
水竭像隐,谓之灭。细而求之,无生无灭,余信久矣。
法身无生无灭,应化接粗,有因缘而有显现,缘尽则应化潜伏。潜伏并非无也。法身寂然,但亦因有心而感应。慧达《肇论疏》有曰:
生法师云,感应有缘,或因(原文是同字)生苦处,共于悲愍,或因爱欲,共于结缚,或因善法,还于开道。故有心而应也。
道生作《应有缘论》,其所争问题,在《涅槃大经·师子吼菩萨品、迦叶菩萨品》均分别之甚悉。道生作论,不知在大本已来之前否。但其所言,似亦与经义符契。盖若一切众生,皆有佛性,自应感佛,何用修道。佛答,譬如七人,浴恒河中,而有没者,有出者,因有习浮不习浮故。众生虽有佛性,而必须藉缘而感应也。(见南本卷三十。)众生或因悲愍,或因结缚,或因善法,而发菩提心,则与佛相感相应,所谓有缘乃感应也。佛复尝告师子吼菩萨曰:(南本卷二十六)
善男子,汝言众生若有佛性不应假缘,如乳成酪者,是义不然。
何以故,若言五缘成于生酥,当知佛性亦复如是。譬如众石,有金,有银,有铜,有铁,俱禀四大,一名一实。而其所出,各各不同。要假众缘,众生福德,炉冶人功,然后出生。是故当知本无金性。众生佛性,不名为佛。以诸功德因缘合和,得见佛性,然复得佛。汝言众生,悉有佛性,何故不见者,是义不然。
何以故,以诸因缘未和合故。
按此谓石本非金,然因炉冶而得出。众生本非佛,然以因缘和合故见性成佛。均正《四论玄义》演生公意曰:“一切众生即云无有佛性,此犹言石本无金性也”。又曰“当必净悟者,谓因缘和合而发心也”。又曰“约未悟众生望四句百非为当果”,即谓约因缘未和合时,见佛性乃当来之果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