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弼与郭象
(一)人生的烦恼盖起于有欲。“迷于美进,惑于荣利”,(《老子道德经》第二十章注)“则巧伪生,巧伪生则邪事起。”(同上第五十七章注)
“盖物情无极,知足者鲜,故得止不止,复逐于彼,皆疲役终身,未厌其志,死而后已。”(郭象《庄子·齐物论》注)“有私则不能赅而存矣”(郭象《庄子·齐物论》注),而私则自生偏见,“群品云云,逆顺相交,各信其偏见”,于是“恣其所行,莫能其反”(同上)。
(二)如何除偏见?在于明理,以情从理。此可分二方面。
“物无妄然,必由其理”(王弼《周易略例·明象》)。“物皆不敢妄,然后乃可全其性”(王弼《周易·无妄卦》注)。个别的事物皆有其一定地位,无敢妄然,明乎此,则人能顺性安命。——王弼。
“物物有理,事事有宜”(《庄子·齐物论》注),“物各有性,性各有极”、“苟知其极,则毫分不可相跂,天下又何所悲乎哉?……小大虽殊,各有定分,非羡欲所及,则羡欲之累,可以绝矣”(《庄子·逍遥游》注)。明乎此,物任其性,事称其能,各当其分,则性命安矣。——郭象。
(三)王弼说“必由其理”,从逻辑上说,理先于物。郭象说“物物有理”,则是物先于理也。
(四)(1)“必由其理”,若太重“其”字,则犹是有私,终必主“殊其己有其心,则一体不能自全,肌骨不能相容”(王弼《老子·三十八章》注)。个别事物皆有所得,皆有其一定地位,若拘拘于其所得,而不知我不能离开全体,则主多不过一自了汉,而争尚之端、利欲之累仍不曾去也。
(2)“凡物之所以生,功之所以成,皆有所由,有所由焉,则莫不由乎道也。故推而极之,亦至道也”(王弼《老子·五十一章》注)。道即一也,理一而矣,“将欲全有,必反于无也”(《老子·四十一章》注)王弼用言意之辩以达到本体论,殊途同归,百虑一致,品制万变,官主存焉。
(五)恣其性内,当其性分,仍是有待也,仍是系于有方也,仍是有乎大小,有彼此之分别,得性如是,失性为非,既有是非,则终至是非横生。“我以为是,彼以为非,彼之所是,我又非之”(郭象《庄子·齐物论》注),则乃是非未定也。
其实,理无是非,“物皆自是,故无非是,物皆相彼,故无非彼,无非彼,则天下无是矣;无非是,则天下无彼矣”(同上),是齐物之理也。此又可分二方面:从横的方面说,即无小无大,小者自小,而大者自大,泰山与秋毫均也。从纵的方面说,无死无生,生者自生,而死者自死,生死聚散均也。齐物者,物皆平等也。物皆平等,则以物皆站在自己脚上。郭象以齐物论达到本体学说。物皆站在自己脚上,而无待于外,是即独化之说,“物各自生,而无所出”(郭象《庄子·齐物论》注)。
(六)“独立而不倚,周行而不殆”(《老子》25章)为形容本体最好的两句话。王弼从言意之辩达到本体,本体超乎言象,独立不倚。“指事造形非其常也”(王弼《老子》一章注),道“寂然无体,不可言象”(王弼《论语释疑》),本体非物、非数,不可名状。本体超乎变化、超乎时间、永恒故曰常。本体超乎动静,谓本体曰静,非对动言者也,本体是一。
(七)郭象说“有”亦然,“物各自生而无所出”,群有站在自己脚上,不可比较,超乎分别,故曰无小无大也。“有”不在时间中,盖时间者由比较生,有无死无生,而是永恒。在郭象,化即有也,变即变也。谓宇宙万物前后相继者,以有先后比较故也。郭象说无生,有不能生有,有不能先有。郭象说我与今俱往,又常言今不一停。今不一停,故我无duration。无生,故无天,无无,无道。天地者万物之总名。道即理也,无实际性,非物由理,物有理也,牛有牛理,木有木纹,纹理非可以离木与牛而存在也。无者无也,既已无矣,又奚能生物?物各自得、自形、自命、自生,各有其分。物各自生,其实亦无自生生也。物不能自物,化不能自化,更推下去,“有者非有之而有之也,忘而有之也”(郭象《庄子·刻意》注)。
(八)王弼说道周行而不殆,无不通也,无不由也,返化终始,不失其常,而制万变,宗主存焉。道无所不在,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于自然无所违。
(九)郭象说天为万物之总名,但另一方面又说天者自然也。万物卓尔独化,自然而然,则万物一然也。郭象说道无实际性,但另一方面,物各自通,则同于大通。物各自得,同于一得。“形虽万殊而性同得,故曰道通为一也”(郭象《庄子·齐物论》注)。是非死生,万物万化,荡而为一,是至理也。群有虽各独立,然彼我相因,形影俱生,盖彼此无待而玄合也。天地万物不可一日相无,故曰:“万物莫不皆得,则天地通”(郭象《庄子·天地》注),道无所不在,故无方,无迹。
(十)王弼以为圣人要摆脱一切限制(finite),在《老子注》第四章中谓:“穷力举重,不能为用”,若能到无限(infinite)的地位,超越一切的有穷,才真能算“复命”,所以他的人生学说主张“反本”、“抱一”。
(十一)郭象的政治学说在“顺变”、“应变”、“物各有性,性各有极”,故得任之,则事物都得反于“玄冥之境”,故圣人要“无心而任化”也。
(遗稿载《中国哲学与中国文化第一辑》,198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