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观念:人皆有“罪”

第一章 罪观念:人皆有“罪”

罪观念就是人们对于“罪”这一人类社会重要现象的整体性认识、感觉、看法、观点与意识。是自人类社会产生以来人类所有领域、所有人群以及所有知识对于“罪”这种现象认知的整体或者说是对于罪的整体的知识与观念乃至信仰的总和。罪观念的核心是罪的概念的理解或者说是对于“罪是什么”这个问题的回答。

罪是什么?站在不同的立场、领域与学科就会对“罪”产生不同的认识与理解。法律人主要是站在法律的角度去认识罪,但罪的观念不唯有法律维度的阐释,还有道德维度、宗教维度等的理解。[1]每一种维度的理解都有其合理性与体系性,但若是仅仅固守一种维度而没有“主体间性”[2]的意识,难免造成对于“罪”之认识的片面性、片段性以及隔阻性;不当舍弃人类对于“罪”的认识的其他知识,就会使“罪”失去“他性”的界定,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从而也就难以真正认识“树木”,难以达到对于“罪”之认识的圆通境地,这不仅影响了对于“罪”的完整认知,也最终会妨碍对某一维度之罪的认识。(https://www.daowen.com)

鉴于此,在本章中,笔者对罪观念的发展简史进行了考察,在此基础上将罪区分为道德维度的罪、宗教维度的罪以及法律维度的罪并进行了论述,[3]指出并论证了各个维度之罪共同具有的或者说是作为有机整体之罪所具有的明显的道德基因,也由此发现了罪观念的遍在性,回答了是否人人皆罪这一问题,并对罪的道德基因被遮蔽的情况予以指陈并呼吁罪观念道德基因的回归。通过多方面多层次的论证,以求正本清源,回归常识,达到对于罪观念的全面深刻认知,从而也助益于某一维度,比如法律维度之罪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