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析取关系的界定

1.2 析取关系的界定

本书所探讨的“析取关系”,是指一种以析取词刻画的命题真值关系为基础的在自然语言中实际存在的逻辑语义关系。简言之,本书的析取关系是语义关系,它以析取词的真值演算关系为基础,但又包含了诸如语气、语序等命题逻辑所不关心的经验内容。这一定义势必牵涉我们对逻辑与语言关系的看法,这留待第2章讨论。

析取关系直观上非常类似于人们通常所谓的选择关系,析取命题也因此常常被称为选言命题。在相关的英语文献中,从事语言类型学研究的学者也常常使用“alternation relations”或“alternative relations”这样的名称(Crombie,1985;Mauri,2008a;Dixon,2009)。

国内汉语语法学界往往据此把选择复句分成两个小类,如邵敬敏(2007:244)主编的《现代汉语通论》第2版把选择复句分为“取舍未定”和“取舍已定”两大类型。其中取舍已定又可以分为“先取后舍”和“先舍后取”两种,代表格式分别为“宁可……也不……”和“与其……不如……”。

Dixon(2009:30-31)在考察小句连接方式时将选择关系分为以下三个小类:

·Vd,disjunction析取

这一小类的选项具有对称性和平等地位,顺序可以互换。在英语中以“or”来连接。例如:John will dance or Mary will sing.也可以说成

Mary will sing or John will dance.

·Vr,rejection拒绝

两个选项中,为肯定其中一个选项而拒绝另一个选项。例如:John will dance instead of Mary singing.

·Vs,suggestion建议

其中一个选项由于比另一个选项更合适而被推荐。例如:Perhaps John should dance rather than Mary singing.

与国内现代汉语语法学界的术语相对照,Vr和Vs属于“取舍已定”这一类型。

不过,我们所考察的析取关系与选择关系有所不同,两者不能混同。析取关系是指析取词刻画的两个支命题之间的逻辑语义关系,而选择关系是日常生活经验里的一种语义关系,往往为语法研究者所常用。选择关系更加宽泛,可以有“不选”“未选”和“已选”之分。不选是一种不做选择的选择,相当于析取真值表(表1,下同)中的第四行,即p与q均为F,但是鉴于不选与析取关系相背离,我们暂不做考虑。再来看未选,由于尚未选择,析取真值表中前三行真值组配的可能性均存在。已选则是指取舍已定。根据析取关系的定义,取舍已定的选择关系显然不能被归结为析取关系,至少不是典型的析取关系。我们也许可以按程怀友(1988:119)所言将其看作省略了大前提(或称作第一个前提)的析取三段论推理,不过这已超出了本书的考察范围。

若从选择的视角看,在“不选”“未选”和“已选”三者的区分中,本书只考察未选(即“取舍未定”)这一类型的选择关系,大致相当于上述Dixon(2009)所划分的Vd这一小类。也正是由于选择关系包含析取关系所不具备的取舍已定的情况,本书在1.1小节中斟酌术语使用时没有采用隐含选择义的“选言”这一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