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4 蕴涵关系与析取关系

5.2.4 蕴涵关系与析取关系

综合5.2.2和5.2.3两小节的讨论,我们可以看出,“不是……就是……”和“不然”“要不”“要不然”都可以表达析取关系,其逻辑基础都在于p∨q和¬p→q之间的等值性。不过,两者是有区别的。区别之一在于,前者的两个析取支顺序往往是可以调换的,而后者常常因在语用上传达了威胁/建议或解释证明的含义而不可换位。区别之二在于,前者虽然可以扩展包含三个以上的析取支,但意在强调对析取支范围的穷尽性,而后者无此意味,只着重虚拟反推。也正因为这样,在对应的英文中,除了共同的“or”之外,前者可以用“either…or…”来对应,而后者可以用“or else”来对应。

“或”与“则”的等值置换,极大地丰富了不同语言表达析取关系的方式,但不同语言会有不同的偏爱。在英语本族语者看来采用蕴涵形式的“不是……就是……”在汉语中表达的却是析取关系。而英语中典型的析取关系标记“or”的某些义项,如“威胁/建议”,在汉语本族语者的语感中,则常常相当于表达蕴涵关系的“不然”“要不”“要不然”等。可以说,汉语比英语更偏爱使用蕴涵关系的形式来表达析取关系的语义。陈慕泽和余俊伟(2011:81-82)也指出,相同的意思,英语有时习惯于用“或”表达,汉语习惯于用“则”表达。如:“now or ever”,直译为“现在或从此未有”,用“则”替代“或”,表达为“如果并非现在,则从此未有”(机不可失),这是汉语的表达习惯。再如,“liberty or death”,直译为“自由或死”,用“则”替代“或”,表达为“如果不自由,则死”(不自由毋宁死)。

不过,需要强调的是,用析取还是蕴涵的形式来表达析取关系,最终需要通过本族语者的语感来判断。我们认同在3.3.2小节中所引述的叶斯柏森的观点,必须强调本民族的语感,不能用具有确定性的命题逻辑中的真值语义关系去代替自然语言中丰富的语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