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1 约量、概数与析取关系

6.4.1 约量、概数与析取关系

吕叔湘(1990:138)把表示不确定的数量称为约量,并指出接近的两个数字合用可以表示约量。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2012:33-34)在《出版物上数字用法解读》中则把不确定的数量称为“概数”,并从具体的表示形式角度区分了概数的两种类型,其中一种是通过数字连用的形式来表示的概数,比如“四五个”“多收了三五斗”“百八十个”。由于表达不确定的数量概念未必通过典型的数字来表达,如“十几个”“若干人”等,“概数”一词的“数”容易被认为只能是数字,因此我们采用“约量”这一说法。数字并置表示约量时,数字之间没有语音停顿,在书写上也就不加顿号。

Huddleston等(2002:1304)在《剑桥英语语法》这本语法巨著中认为,“I have three or four letters to write”可以按字面解释成“I have either three or four letters to write(I’m not quite sure which)”,但是更可能会被解读成约量,相当于“I have a few letters to write,something like three”的意思。在这里,Huddleston等人对约量和严格意义上的析取关系做了区分。由于约量解读与析取解读共享同一种语言形式,两者都表达不确定性,我们在这里把数字并置表示约量看成是一种宽泛意义上的析取关系。

经检索,在析取关系句对库中,共有127个数字并置表示约量的句对(全部语例见附录4),占库容的20.72%,此外还有26个非数字并置表示约量的句对,占库容的4.24%。数字并置表示约量和非数字并置表示约量,两者合起来,占库容的24.96%。这一比例并不小,而且相应的英文基本上都以“or”来对应,这说明约量是语言表达中的重要概念,而且大多可以算作析取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