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 语言世界观简述

2.2.1 语言世界观简述

语言观问题,或者说“什么是语言”的问题,“对于对比语言学来说,是根本的问题、原则的问题,是第一个和具有决定性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的不同认识,会导致对比语言学研究向完全不同的方向发展”(潘文国,谭慧敏,2006:189-190)。在潘文国和谭慧敏看来,语言观问题处在对比语言学学科建设的底座。他们经过认真的爬梳和比较,认为从最本质的方面看,所有不同的对语言的定义都可以概括为下面四种语言观之一,即自足系统观、交际工具观、天赋能力观,以及文化语言观,即把语言看作一种文化或一种民族的世界观。其代表人物分别是索绪尔、斯大林、乔姆斯基和洪堡特。其他的各种观点都可以以这样那样的方式归纳进这四种最基本的观点之中(潘文国,谭慧敏,2006:198)。他们认为,在这四种语言观中,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中国主流对比语言学选择了第四种,亦即洪堡特的语言世界观学说,作为自己建立对比语言学的理论基础(潘文国,谭慧敏,2006:201)。潘文国(2001:35)在综合前人有关语言本质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概括出了一个更明确、更紧凑、更简洁的语言新定义:语言是人类认知世界及进行表述的方式和过程。

语言世界观(linguistic world view),或者说,语言作为世界观(language as world view),这个概念最早可以追溯到19世纪20年代洪堡特(1767—1835)的著作中,其德文为“Weltanschauung”(Duranti,1997:62;陈忠华,韩晓玲,2007:63)。按洪堡特(1999:398)更通俗的解释,世界观就是对世界的看法。在更广的意义上,语言世界观问题就是语言与思维和文化的关系问题,它涉及语言的本质、语言与人的关系这样的一些老问题。

洪堡特以后,一些语言学家如辉特尼、赛斯、鲍阿斯、萨丕尔、马林诺斯基、刘易斯、沃尔夫、叶斯柏森、克洛克洪、戈第纳夫等人坚持和丰富了这一学说(潘文国,谭慧敏,2006:208)。后来追随洪堡特的一些学者对“每一语言都包含着一种独特的世界观”的理论继续进行阐发和研究,对语言的性质进行了一些富有启示性的解释。德国语言学家魏斯格贝尔根据洪堡特的这一论断,认为语言与语言之间的差别具有巨大的哲学意义、语言学意义、文化史的意义甚至美学意义和法学意义。在魏斯格贝尔之后,美国的人类语言学家萨丕尔、沃尔夫进一步对语言世界观的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了著名的“萨丕尔-沃尔夫假设”,其核心的思想就是语言决定思维,语言不同,人们的思维方式也就不同(徐通锵,2005:8-9)。

这里暂且让我们来简略探讨解读持语言世界观的代表性学者洪堡特的相关思想,相关的一段重要陈述引述如下:

Since all objective perception is inevitably tinged with subjectivity,we may consider every human individual,even apart from language,as a unique aspect of the world view.But he becomes still more of one through language,since as we shall see later,by an added meaning of its own the word constitutes itself an object for the mind,and superimposes a new character.Via the latter,qua character of a speech-sound,a pervasive analogy necessarily prevails in the same language;and since a like subjectivity also affects language in the same notion,there resides in every language a characteristic world view.(Humboldt,1988:59-60)

任何客观的知觉都不可避免地混杂有主观成分,所以,撇开语言不谈,我们也可以把每个有个性的人看作世界观的一个独特的出发点。但个人更多地是通过语言而形成世界观,因为正如我们下面还要讲到的那样,词会借助自身附带的意义而重新成为心灵的客观对象,从而带来一种新的特性。在同一语言中,这种特性和语音特性一样,必然受到广泛的类推原则的制约;而由于在同一个民族中,影响着语言的是同一类型的主观性,可见,每一语言都包含着一种独特的世界观。(洪堡特,1999:72)

徐通锵评论说,世界观属于思维的范畴,“语言世界观”说明语言与思维的相互依存性和一致性,洪堡特“每一语言都包含着一种独特的世界观”的论断完全抓住了语言与思维两者关系的关键。“我们可以这样说,思维是语言通向现实的桥梁,而语言则是人类进行思维的工具,我们可以通过语言的结构和语言的运用情况去观察某一个语言社团的思维方式。这就是说,语言是观察思维方式的窗口,甚至可以说是一个惟一的窗口。……人类面对的现实是相同的,但从哪一个角度去观察现实、进行编码?不同的语言社团由于受地理环境、生活条件、风俗习惯等等的差异的影响,可以是完全不同的;这种不同就会使语言呈现出认识现实、表现现实的不同方法,形成不同的语言结构,产生‘每一语言都包含着一种独特的世界观’的问题。”(2005:7-8)

除此之外,洪堡特还把语言提高到了民族精神的高度,提出语言是民族精神的外在表征,而民族精神则是语言的内在实质;“民族的语言即民族的精神,民族的精神即民族的语言,二者的同一程度超出了人们的任何想象”(1999:52-53)。洪堡特认为:

It therefore strikes with all the most delicate fibres of its roots into the national mentality;and the more aptly the latter reacts upon it,the more rich and regular its development.And since,in its integrated webwork,it is only an effect of the national feeling for language,there can be no basic answer to those very questions which refer to the formation of languages in their inmost life,and from which at the same time their most important differences arise,if we do not ascend to this point of view.(Humboldt,1988:21)

语言的所有最为纤细的根茎生长在民族精神力量之中;民族精神力量对语言的影响越恰当,语言的发展也就越合乎规律,越丰富多彩。语言就其内在联系方面而言,只不过是民族语言意识(der nationelle Sprachsinn)的产物,所以,要是我们不以民族精神力量为出发点,就根本无法彻底解答那些最富有内在生命力的语言构造有关的问题,以及最重大的语言差异缘何而生的问题。(洪堡特,1999:17)

王文斌对洪堡特的这一思想有扼要的阐释:“每一种语言都是民族思维的历史积淀,折射出一个民族观察、感知和理解世界所独具的思维范式。民族的精神特性与语言形式两者之间关系紧密,不论从何者切入,均可从中推导出另一者,这是因为民族精神与语言形式必然相互应和。”(2013:164)

简而言之,洪堡特以上论断的核心内容是,一种语言的内在语码蕴藏着一种内在的世界观,特定的语言表征形式映现特定的民族思维方式(王文斌,2013:164)。

在本研究中,我们的语言观就是语言世界观。析取关系属于思维范畴,关注析取关系表达法也就是关注不同语言对民族思维方式的揭示。不同民族的思维方式有同有异,语言世界观因而为我们探讨思维方式的多样性开启了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