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与大学精神

第一节 大学与大学精神

何谓大学?我国古代先哲曾有不少论述。《大戴礼记·保傅》中云:“古者年八岁而出就外舍,学小艺焉,履小节焉。束发而就大学,学大艺焉,履大节焉。”据此可知,大学应是学大艺、履大节之地。《大学》开篇即云:“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其八目为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可见大学是育人修德之地、是培养国家栋梁之所。尽管大学的概念在不断演变发展,但其育人的基本理念至今未变。至于如何育人,梅贻琦在《大学一解》中曾有精辟论述:“通专虽应兼顾,而重心所寄,应在通而不在专”,“通识为本,而专识为末”,“社会所需要者,通才为大,而专家次之,以无通才为基础之专家临民,其结果不为新民,而为扰民”。冯友兰在《论大学教育》中也曾明确提出“君子不器”的主张,认为“大学不是职业学校,不只在训练职业人才教育”,“大学教育除了给人一专业知识外,还养成一个清楚的脑子、热烈的心”。否则大学生离开学校时,不是一个和谐发展的人。所以,培育人格健全的人,是大学之所以为大学的基本精神。

现代大学发端于西方,因此不得不对西方的大学理念进行考察。最早研究此问题的是英国学者纽曼,他在《大学的理想》一书中指出,大学是一个“教学”的场所,是一个培育“人才”的机构,“如果大学的目的在科学与哲学的发明,那么我看不出为什么大学应该有学生”。而德国教育家洪堡则认为,大学是一个“研究”中心,教师的首要任务是从事“创造性学问”。后来美国教育批评家弗莱克斯纳发展了洪堡的大学理念,将大学的“教学”与“研究”功能结合起来,提出“教学”与“研究”并重的大学理念。美国加州大学前校长克尔认为,面临知识经济时代,大学应有新的“角色”,大学的功能不止“教学”与“研究”,还应有“服务”。自此,大学的“教学、研究、服务”三大功能已为人们所普遍接受。但不论是教学、研究,还是服务,都离不开知识,教学是保存、传授知识,研究是发展、创造知识,服务是推广、应用知识。所以,生产原创性的知识(学术),是大学之所以为大学的又一基本精神。

由此可知,大学的基本精神就在于它的两大最直接产品——学生和学术,“大学之大在于学生之大,大学之大在于学术之大”[1]。因此,大学不能没有精神,大学精神是大学之所以为大学的本质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