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艺术的基本理论皆始于这一假说:人会对呈现在面前的事物的形状、外表与块体做出反应。一定事物的形状、外表与块体中合乎比例的排列会引起人的快感,缺欠这种排列的事物则会引起人的淡漠感,甚至无害的不舒适感或厌恶感。这种起于愉悦关系的快感就是美感,不快感即丑感。当然,有些人可能意识不到物态中的比例关系。这就如同有些人分辨不出颜色,有些人分辨不清事物的形状、外表与块体。色盲患者相对来说毕竟罕见,故此,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那种完全意识不到事物可见特征的人微乎其微。即便有,也大都是因为蒙昧迟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