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洛克艺术的定义
“巴洛克”一词的含义是奇特、怪诞或离奇。有两种方式可使艺术品摆脱常态。一种是古典艺术方式,即理想主义方式——理想的比例、理想的和谐。简言之,就是理想的美。另一种是幻想方式,即否定现实、与一切法则或存在的理由相矛盾的方式。两者都能给人以审美快感,人们对其中一种的偏爱,兴许只是与自己的特定气质有关。事实上,一种偏见妨碍着许多人对巴洛克艺术的欣赏。雷格尔试图申明,这种偏见与北方人的真正本性是对立的。北方艺术与巴洛克艺术之间存在一种自然的情感上的联系,与古典艺术则不然。北方艺术常常注重表现精神状态(罗杰·弗莱称其为“心理容量”)。这一特征不仅在哥特式教堂上,而且在伦勃朗和透纳这些画家的作品中,都是显而易见的。古典艺术,特别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古典艺术,只强调艺术家对物质的利用和对客体的外部把握(这正是规则变得如此重要的原因)。在巴洛克风格里,意大利艺术向北方艺术方式靠拢。也就是说,它开始描绘精神状态或心理容量了。但意大利艺术对物质的利用依然恋恋不舍,巴洛克艺术的全部奇异性正是从这种矛盾状态中产生的。它利用物质手段,旨在表现内心世界。
米开朗琪罗(图36)一直被尊为“巴洛克艺术之父”。的确,巴洛克风格最先是从他那里开始的。米开朗琪罗主要是雕刻艺术家(他自己也这么认为),同时也是建筑艺术家,巴洛克风格在其建筑作品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如果分析一下他的代表作,如位于佛罗伦萨市S.劳伦苏地区的美第奇之陵和佛罗伦萨市劳伦森(Laurentian)图书馆的门廊,我们将会发现这些建筑混合物的各个组成部分——柱、窗、顶盘——不再满足任何结构需求,而完全是为了取得审美效果。特别应该引起我们注意的是,有些壁龛设计的主要目的在于构成一种阴影,或突出一种纯浮雕特征。总之,我们所看到的建筑物不是依照建筑法则,而是依照绘画或雕刻法则组合而成的。可以说,整个巴洛克风格,从其对建筑的影响来看,是滥用艺术法则的产物。假如你是纯粹派艺术家,并且认为一切艺术皆应遵从材料与功能特有的法则,我不知道你能否对巴洛克风格采取宽容的态度。反之,如果你认为成功地满足和愉悦人的感觉是艺术唯一的准则,这种想要利用石头创造出一种立体组合结构的尝试可能不会使你反感。即便心生疑窦,你也得承认这令人难以置信的历史事实。不管巴洛克风格怎样被误用一气,它同广泛的天主教思想运动都是密不可分的。巴洛克是一种反对基督教改革、随着天主教运动的发展而流行起来的艺术——从罗马蔓延到维也纳、南部德国、莱茵河流域、西班牙、墨西哥、葡萄牙、巴拉圭、秘鲁,甚至中国北京(那里的颐和园[36]最早是由耶稣会倡议兴建的)。巴洛克风格作为一种主导风格,把人类精神从古典主义的枷锁中解放了出来,使其沉溺于无边无际的、令人神往的梦幻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