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怀味道※
戏曲作为剧诗,为对观众心灵世界有较深的触动,就必须在一个“情”字上做文章,在人物、主题的心理内涵上进行开掘,写出“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的人情至味。
明末清初戏曲家袁于令说:
剧场即一世界,世界只一情。人以剧场假而情真,不知当场有情人也,顾曲者尤属有情人也,即从旁之堵墙而观听者,若童子、若瞽叟、若村媪,无非有情人也。[10]
以情动人,是诗的本色,剧诗的优长,否则千万人汇集于剧场,无动于衷,戏就演不下去了。以致明代陈继儒对戏曲还作了这样的定义:“夫曲者,谓其曲尽人情也”。[11]历代戏曲家们关于“乐人易,动人难”、“不在快人,而在动人”、“传奇妙在入情”以及“情境说”等论述,都说明戏曲的抒情气质,浓厚的情感意味构成了戏曲与观众沟通内心世界的重要渠道。
一般说,戏曲中表现得最多的是宛转缠绵的男女恋情,包括相思、调弄、热恋、离别、失恋、怨恨等情感。一些戏曲名著,大多是刻画男女恋情的成功之作,如《西厢记》、《桃花扇》、《长生殿》、《拜月亭》、《玉簪记》等以及众多民间小戏。即使是那些主要写英雄好汉的戏曲作品,也常常是在人物内心情感上下功夫,甚至到了“儿女情长,英雄气短”的地步,如传奇《宝剑记》,写的是梁山英雄林冲,十分注重他与娘子的情感戏。最能体现戏曲重情特征的,是那些鬼神戏,将最强烈的人情赋予那些非人形象。如《红梅记》中的李慧娘、《活捉三郎》(见插页图5)中的阎惜姣、《天仙配》(见插页图4)中的七仙女、《白蛇传》中的白娘子等,这些鬼怪神灵远离孔夫子“不语怪力乱神”的表现视野,却极富人情味,大食人间烟火,不避男欢女爱。
戏曲中更多的还是写人之常情,如亲情、友情、邻里情、君臣情、长幼情等等,日常生活普遍而普通的人间情感,往往最能感人肺腑。如川剧《药茶计》中,少年浪子死活不让守寡的母亲再嫁,后来低问一声:“妈,你嫁过去以后,我还会不会饿饭呢?”母亲拭泪答道:“不会了!”浪子一听,又高兴得跳了起来,以示同意。戏每演到这里,观众无不为之动容,因为问答实在太平凡而又太本质了。即使是塑造帝王将相的戏曲,一触及到他们的家庭内部矛盾,往往就会平民化了,表现出人之常情,如楚剧《打金枝》、《穆桂英休夫》,写的是将相的家庭纠纷,然而“每个家庭都有本难念的经”,“清官难断家务事”,只有从“人情世故”上予以调停、解决,才能给剧中人下场的台阶,而这样的处理方式,就具有了强大的感人力量。
需要指出的是,戏曲所关注的人情,并非某个人的喜怒哀乐,而是体现为不同人物之间的情感关系。如在京剧《坐楼杀惜》中,宋江与阎惜姣是一对夫妻,日子过得平淡一些,也属正常,但阎惜姣情欲过盛,以致私通张文远,就是她有负于宋江。但到了《活捉三郎》中,阎惜姣与张文远是一对情人,她不再受人指责,而是一个一往情深的奇女子,反倒是张文远害怕阎惜姣的鬼魂,拒不接纳,就是他有负于阎惜姣了。这种将是非正邪问题放在首位,让观众选择同情、赞赏的对象,作出情感价值判断的作品,是戏曲重视人际之情而相对轻视个人之情的典型表现,剧诗抒情与纯诗抒情的差别所在,也是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意识在戏曲作品中的集中反映。
情感历来是艺术征服欣赏者的一个重要突破口,戏曲也不例外,而且戏曲所拥有的各种手段又特别擅长抒发人物情感,具有“煽情”功能。在戏曲舞台上,往往有一种“情感选择”,要求戏的发展合情合理。如有些“公案戏”在重大矛盾前,会出现“王法大不过人情”、“法无可恕,情有可原”,更能体现人情在社会关系中的特殊分量,与现实中的法官断案有些不一样。当然,现实中法官断案也有送礼说情的现象,但往往是根据送礼的轻重多少以判断人物的是非曲直,是被物质异化了的怪现象;而在戏曲舞台上,是根据人物言行品性本身的是非曲直作判断和选择,伦理道德倾向鲜明,以致有的戏剧演到同情者被宣判死刑,台下观众一听闹起来,强烈要求改判,戏的结尾就交给他们了。人情的价值尺度,是掌握在广大人民群众手中的。
至于有些戏曲剧目,“戏不够,情来凑”,那是矫情,就是滥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