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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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从人类学考察,喜剧的创作与创作者的年龄(四十岁以上)、性别(多为男性)、气质(幽默性格)有关,而喜剧的接受者却是人类作为最高级的动物的独特而普遍的需求。据法国戏剧理论家让·诺安在《笑的历史》记载:法国的大百科全书总共用了长达1.76米的纵栏篇幅来解释笑;在法国国立图书馆内,藏有研究笑的图书多达两百种,而仅在首都巴黎,就有十六种重要杂志是谈论笑的,如《闹鬼》、《笑的记录》、《狂笑》等,法国甚至还建有笑剧工会。作东方的文明古国,中国具有悠久而深厚的喜剧传统。虽然我国没有喜剧这一概念,但喜剧因素的萌芽可远溯至先秦时期,宫廷俳优的“滑稽调笑”,源远流长,根深蒂固,后世的戏曲大多是喜剧,即使是悲剧,也多插科打诨,以团圆喜庆收场。中国戏曲的这种“传奇原为消愁设”[6]的喜剧特色,反映出了中华民族对社会人生的达观态度理想色彩。

作为一种重要的审美形态,中国戏曲反映了乐观自信、以柔克刚的民族文化心理。当代著名美学家李泽厚认为,中国文化主要是一种乐感文化,“中国人很少真正彻底的悲观主义,他们总愿意乐观地眺望未来”。[7]“乐”是孔子在《论语》中最为津津乐道的话题,如“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发奋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这是一种理想的人生境界。他还将“乐”提升到人格标准:“知者乐山,仁者乐水”。他对乐感文化提出了一个重要价值尺度:“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要求娱乐欢笑“发乎情,止乎礼仪”。荀子在《荀子》指出:“乐者,乐也,人情所不能免矣”。人生在世,“浮生常恨欢娱少”,需要“少导欢娱者,一去其害”,“此圣人之所以乐,以宣其抑郁,乐工伶人之亦可爱也”。[8]这就是西方戏剧理论家所说的“情绪宣泄说”,“感情补偿说”、“精神援助说”。实际上孔子的礼乐观只在《琵琶记》、《荆钗记》等少数剧目中得到严格体现,而大部分剧目只“发乎情”,趋向于平民趣味和世俗色彩,大演特演爱情婚姻剧,《墙头马上》、《西厢记》(见插页图41)、《牡丹亭》中青年男女当场“合欢”,则更为出格;但他们凭着对爱情的坚贞不屈,最终战胜困难,“有情人终成眷属”,仍反映了儒家文化对智慧和达观的肯定精神。

针对我国古代戏曲中普遍存在的“大团圆”现象,著名学者王国维在《红楼梦评论》中归结道:“吾国人之精神,世间的也,乐天的也。故其代表其精神之戏曲小说,无往而不著此乐天之色彩;始于悲者终于欢,始于离者终于合,始于困者终于享。非是而欲餍阅者之心,难矣”。清代词人陈维崧曾写过一首《贺新郎》词,其小序中说,他和朋友赴宴坐在首席,因点错了戏,都十分愧疚。朋友见戏单上有《寿春图》,名字吉祥,就点了,却“不知其斩杀到底”,令“终座不安”,他自己也点了个《寿荣华》,却“不知其哭泣到底”,令“满堂不乐”。他在词中写道:“欢场百戏鱼龙吼,却何来败人意兴,难开笑口”。中国戏曲的团圆喜庆色彩虽曾于“五四”新文化运动中遭到胡适、鲁迅等人的猛烈批判,甚至上升到“国民性的问题”的高度,但时至今日,这种团圆喜庆的戏曲,乃至贺岁剧、风情喜剧片、香港火爆的搞笑剧,仍广受中国大陆观众和海外华人欢迎,显示了中国乐感文化的强大生命力,这种“民族心灵的对应物”是挥之不去的民族心理印痕。值得玩味的是,近年出台的黄梅戏《徽州女人》写了一个近代女子苦等丈夫三十五年的经历,这应是文化精英们期盼的悲剧,但一些文化精英却表示不满足,批评该剧令人窒息,不同社会抗争以换取个人的幸福,这恰恰体现了他们内心深处追求光明喜气的一面。

苏珊·朗格说:

喜剧是一种艺术形式,凡是人们聚集在一起欢庆的时候,比如庆祝春天的节日、胜利、祝寿、结婚或团体庆典等等,自然而然的要演出喜剧。因为它表示了生生不已的大自然的基本内气质和变化,表达了人类性格中仍然留存着的动物性的冲动,表达了人从其特有的使其成为造物主宰的精神禀赋中所得到的欢快。人类生命力的形象令人吃惊地包含在意外巧合的世界之中。[9]

可以说,以充满生机的欢快节奏表现人类的生命感受,是喜剧成为“文明民族所喜爱的娱乐”的重要原因。

此外,有人说我们正处在一个富有喜剧的时代,生活中大量上演着喜剧,舞台上也应大量上演喜剧。物质化的差异产生视觉的不协调,人们的精神需求处于日益丰富、开放不定的状态,具有内在的荒诞性与延伸性。马克思指出:“世界历史形式的最后一阶段就是喜剧”,在很大程度上揭示了喜剧存在的历史合理性和喜剧出现、繁荣于新旧交替时期的历史必然性。我们不求能在笑声中葬送什么,只求能看见自己的一些活泼或滞重的生命面影,想一想,也就足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