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节与冲突※
诗人写诗、画家作画,音乐家谱曲,没有情节都可以,情节对它们没有决定性的重要意义。而就剧本来说,就不能没有情节,这是由戏剧艺术本身的特殊性决定的。戏剧艺术是由演员在舞台上扮演角色,通过角色来表现一定的故事内容,当然就要有情节。情节性差乃至探索戏剧中的反情节,实质是违背戏剧本体,势能是将普通观众逐出剧场。
一般说来,戏剧情节是与戏剧冲突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没有戏剧冲突就没有戏剧情节。实际上从中国戏曲艺术实践来看,虽然绝大多数剧节目的情节都建立在戏剧冲突的基础上,但也有例如《小放牛》(见插页图14)、《花子拾金》之类的小戏就没有明显的戏剧冲突,它只是展示了一个抒情的场面,或描绘了一个特定情境下的人物面貌、心态,因而谭霈生等戏剧理论家主张戏剧的本质不是“冲突说”,而是“情境说”,这是戏曲艺术脱胎于歌舞百戏的特殊现象,显示了中国戏曲情节类型的开放性和丰富性。
但在大型戏曲剧目创作中,没有冲突是难以让观众坐得住的,特别是京剧等剧种,人物众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性格、意志、情感和利益,就不能不发生冲突。恩格斯在《致约·布洛赫》中说:
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互相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由于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
本尼迪克特在《文化的整合》中也说:“冲突是生存的本质。少了它,人的生命就毫无意义,充其量也只能得到生存中更为表面的价值。”冲突应是所有戏剧的普遍性特征。当然,中国戏曲的常见冲突不是美国劳逊所说的社会性冲突,而是内心冲突或心理冲突,更多地在人物内心世界中进行,以达到“委曲尽情”的特点。
卢那察尔斯基曾说:“冲突可以发生在个别人中间,可以发生在同一个人身上,用对白和独白表现出来”。同时,有些冲突是掩藏型的,如荒诞戏剧《等待戈多》,实际上就有心理的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冲突,这些冲突形态也足以解释有些小戏、短剧表面上无冲突的现象。
内心冲突引起的戏剧性,并不亚于外部冲突引起的戏剧性,黑格尔在《美学》中说:“真正的戏剧性在于由剧中人物自己说出在各种旨趣的斗争以及人物性格和情欲分裂之中的心事话”。这种“心事话”式的戏剧性冲突,在中国戏曲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如《汉宫秋》、《梧桐雨》、《牡丹亭》等,人物在内心冲突激烈时,都有大段抒发内心情感的唱词,这些富于情感张力的唱词往往是一首首优美的抒情诗。在传统戏曲剧目中,大量的“背唱”、“背供”等善于揭示人物内心生活的艺术形式,也证明了中国戏曲的冲突形态多内在冲突的道理。
传统戏曲内在型冲突形态的形成,与我国古代文化是一种内向型文化有密切的联系。儒家“重德精神”和“有情的宇宙观”,中国人“心的文化”的构造,禅的流行与美的内向,都对中国人的人格表现及行为方式,以至戏曲的冲突形态,予以了不同程度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