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发展道路的同一性与非同一性

三 社会发展道路的同一性与非同一性

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基础上,资产阶级社会发展的最终趋势将在其内部的矛盾运动中把人类社会送入共产主义:“共产主义对我们来说不是应当确立的状况,不是现实应当与之相适应的理想。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这个运动的条件是由现有的前提产生的。” (16) 那么,人类将以怎样的方式进入共产主义呢?19世纪40年代,主要立足于对西欧社会的历史考察,马克思在《雇佣劳动与资本》中,认为古代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道路。但是,随着50年代尤其是七八十年代对东方社会和史前社会研究的深入,马克思逐渐修正了自己的看法,认为各种社会形态并非一定是依次出现和更替的,东方社会有可能绕开西欧式的资本主义阶段,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向社会主义过渡。

马克思关于社会发展道路的这些研究遭到了西方马克思学的扭曲,他们就此认为马克思已经彻底放弃了历史决定论,回到《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时期的人本主义立场上去了。我们以为,马克思对社会发展道路的多样性的探索,不过是说明各个民族、各个国家有可能以不同于欧洲的发展道路步入共产主义的历史行程;但是,这些非同一性的发展道路的存在并没有、也不可能证明作为总体的人类历史丧失了其一般的本质规定;发展道路的非同一性是社会发展规律的普遍性和各个国家、各个民族的具体历史特点相结合的产物,它们可能以这样那样的方式完成欧洲从古代社会到现代资本主义文明的历史进程,甚至可以绕开资本主义而只利用其物质技术成就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但是,按照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它们都必然要走完原生的社会形态、次生的社会形态和再生的社会形态这三个阶段,这是生产发展的一般进程所决定的社会发展道路的普遍性和同一性。

人类历史上的“原生的社会形态”原本是马克思在探索资本主义的历史前提(劳动与土地相分离)时所获得的认知成果。马克思认为人类最初的生存形式是由原始家庭扩大而形成的自然共同体,它是一种“自然形成的”人类共同体。在这里,生产的主体(人)与客体(自然)、个人与社会(共同体)是浑然统一的。这种人与自然以及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还不是从人类的物质生产劳动中创造出来的,而是自然形成的。因此马克思说:“正像劳动的主体是自然的个人,是自然存在一样,他的劳动的第一个客观条件表现为自然,土地,表现为他的无机体;他本身不但是有机体,而且还是这种作为主体的无机的自然。这种条件不是他的产物,而是预先存在的;作为在他之外的自然存在,是他的前提。” (17) 这时的人类和它赖以存在和发展的主观、客观条件都是与自然同体的,马克思据此将最初发生的这种自然共同体称之为人类社会历史的“原生形态”。“原生”是指出人类从自然基础上站立起来,这可以理解为人类早期社会所处的亚自然时期。

其次是马克思称之为人类社会发展的“次生形态”的经济的社会形态时期。这个时期包括了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资本主义的四个时期。马克思认为,在社会历史进程中,原生的自然共同体由于物质生产力的发展开始解体了,最初出现的就是马克思称之为“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社会形态,这是指一种已经发生了某种变异但仍然以原始的自然共同体为基础的土地村社所有制。经济的社会形态的第二种形式是“古代的所有制形式”,它是以城市为中心的土地私有化的初期奴隶制社会(这主要出现在古代的希腊与罗马)。此时,共同体虽然还是这种土地所有制的前提,但它已不再是独立的实体,而是一种经济联合体,因为土地和财产的个人私有制已经发生,虽然这还是与部分“公有”相并存的。第三种就是“日耳曼的所有制形式”,在这种公社式的土地所有制中,土地也为公社成员所“共有”,但已经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真实存在的“经济实体”实际上是每个单独地占有土地的家庭。这是走向封建土地所有制的起点。

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次生的”社会经济形态演进中的一个特殊阶段,是以往全部社会历史发展的结果。资本主义生产的基本前提是生产资料和生产者的分离。这种分离“既不是自然史上的关系,也不是一切历史时期所共有的社会关系。它本身是以往历史发展的结果,是许多次经济变革的产物,是一系列陈旧的社会生产形态灭亡的产物” (18) 。在土地是劳动者所有的自然条件、劳动者与自己的劳动工具相统一,以及将劳动者作为生产条件占有的奴隶制和封建制关系解体以后,才会出现资本主义生产所需要的两个必要条件:失去了生产的客观条件的“自由劳动者”和作为资本的客观生产条件。在以往那些狭隘的社会共同体中,劳动者将生产条件作为个人所有和占有物,生产力只能在各个孤立的地点上缓慢地发展,经济活动始终无法超出幼稚阶段。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则打破了一切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旧的生产关系,它把原来那种停留在单纯使用价值的简单生产与再生产转变为追逐交换价值特别是剩余价值的社会化生产,剩余价值生产的内在规律迫使资本家不顾一切地扩大再生产,创造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社会化生产力,同时也创造了全面的社会关系和人类自身的能力与需要。马克思充分肯定资本主义的这种伟大历史功绩,因为它所造成的生产力比过去世世代代总共造成的生产力还要大,还要多。他盛赞资本的“伟大文明”作用,认为“与这个社会阶段相比,以前的一切社会阶段都只表现为人类的地方性发展和对自然的崇拜” (19)

尽管马克思充分肯定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巨大历史功绩,但是,他并没有像资产阶级经济学家那样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视为永恒的自然规律。他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部发现了它必然走向灭亡的对立和矛盾,即社会化的生产力与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之间的无法调和的矛盾。由于这个矛盾,资本主义在自身发展中必然会碰到其最后的历史界限。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终将成为生产力和社会发展的障碍。马克思说,资本主义是对抗性的经济的社会形态的最后一个形式。这样,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史前时期就以这种社会形态而告终。随着资本主义的灭亡,人类历史中的“次生的”社会形态便告结束。从这时起,人类就将进入一个新的真正由自己主宰的历史发展时期:“再生的”社会形态,共产主义将是它的最初阶段。

人类是否必须经由资本主义而实现从“次生的”社会形态向“再生的”社会形态的过渡呢?马克思的回答是否定的。他在关于东方社会道路的研究中表明,在充分吸收资本主义文明成果的前提下,西欧以外的某些国家和民族有可能跨越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从封建的或亚细亚的社会经济形态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不过,可以跨越的只是资本主义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和奴役性质,而不是它所获得的高度发展的物质技术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