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马克思主义对实证主义的批判及其理论启示
西方马克思主义是第二国际时代之后马克思主义在西方主要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一种曲折发展。它的曲折性在于:一方面,西方马克思主义者们坚持马克思的批判精神和部分理论成果,并对变化中的资本主义提出了卓有成效的理论批判;另一方面,他们在对马克思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的理解上又产生了较大的偏差甚至错误地批判了马克思。从总体上说,西方马克思主义只是一种多元的文化思潮,因此不能一概而论。不过,虽然他们对于实证主义的批判并不是对唯物辩证法的坚持,他们的批判所揭示的问题和实际产生的成果,对于我们充分认识实证主义却具有较大的理论意义。
在西方马克思主义中,青年卢卡奇对唯物辩证法的理解和反对实证主义的斗争可能是最值得重视的。卢卡奇是西方马克思主义的肇始者,也是对实证主义进行批判的最尖锐的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在《历史与阶级意识》中,他认为,“马克思主义问题中的正统仅仅是指方法” (43) 。进一步,他把历史辩证法——历史过程中的主体和客体的辩证关系——视为关于社会(作为总体)发展的科学,从而将“总体”范畴视为构成马克思主义“基础的方法的本质” (44) 。从这个认识出发,卢卡奇批判了实证主义认识的直接性、片面性、孤立性、僵化性和非历史性。更为重要的是,卢卡奇并不是仅就实证主义来批判实证主义,而是从近代认识论的全部历史来批判它的认识论根源。他将马赫主义这样的第二代实证主义归入“专门科学的形式主义”来讨论,指出它们都归属于近代理性主义的认识论,并且都是从资产阶级社会的物化结构和物化意识的历史情境中产生出来的。这样他就深刻地揭示了实证主义的社会历史根源。
卢卡奇认为,现实存在的科学有两种,即实证主义意义上的科学和辩证方法意义上的科学。在实证主义看来,科学与非科学有一条界限,即科学不能讨论超越直接存在即经验之外的本体论问题,否则,它就不再是科学,而是形而上学,因为对本体论的对象、形而上学的对象,实证主义不能作出是或否的回答。康德哲学即是如此。康德认为,那样一些问题超越了知性(先天的知性形式)可以把握的范围。因此,如果不突破实证主义划定的上述界限,人类就不可能讨论社会历史现象的最终起源问题,而不研究这样的问题,就无法理解资产阶级社会的物化现象,不能把它理解为人本身的创造活动的产物,从而也就不可能从根本上去改变它。而辩证法则是一种新的认识方法,它突破了由资产阶级的物化意识所决定的单纯直观的认识方法的局限性。因此,同经验主义、自然主义、实证主义的认识方法不同,辩证思维的认识方法是总体性的方法,它要求把对象世界作为总体来把握,废除那种只囿于直接存在的经验事实,把对象当作孤立的、静止的、缺乏内在联系和一成不变的事物来加以直观和反思的抽象理性主义的认识方法,因为在这种方法支配下,主体和客体、形式与内容、现象与本质、局部和整体以至自由和必然等都是绝对对立的,只有辩证的总体性的认识方法才能打破这些对立和界限,最终解决资产阶级社会的“自在之物”和“二律背反”问题。
事实上,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卢卡奇较早地明确提出历史辩证法的问题,他试图坚持辩证法的革命性质,从“改变现实”这个辩证法的中心问题出发,既批判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又提出一种能够直接超越“自然必然性”而实现自由的道路。虽然他没有能够最后解决这个问题,但他所提出的关于“社会存在”的理解、总体性的方法等对于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都具有非常现实的、重大的理论意义。特别是其后期,卢卡奇在哲学基本问题上,揭露了实证主义、新实证主义所继承的是主观唯心主义的遗产。 (45) 在某种程度上,卢卡奇曲折地回到了列宁对马赫主义的批判,重申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立场。
卢卡奇的局限性在于,他没有深刻理解列宁关于以实践为基础的“三同一”的思想,而仅仅坚持了其早期的黑格尔式的主客体的统一,从而把自然与历史视为两个对立的过程。因此,虽然卢卡奇在认识论上纠正了其早期对列宁“反映论”的批判,强调了“任何马克思的认识论学说都由于反映论而有一种本体论的基础” (46) ,但是一贯对“社会存在”的关注,又驱使他勾画出一个庞大的社会存在本体论,在这个本体论中不仅包括了马克思所指称的社会存在,而且包括了马克思所明确称之为社会意识的那部分内容。这样,他称之为本体论的那个东西就又变得高深莫测、模棱两可了。从这里看出,卢卡奇并没有深刻地理解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变革的意义。他为了反对康德以来的认识论主义倾向,便片面地强调本体论,使他的社会本体论脱离唯物主义认识论及其一般基础,导致了认识论路线上的混乱。
除卢卡奇外,柯尔施、葛兰西等人也从不同的方面对实证主义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批判,并且这种批判几乎贯穿在全部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代表人物那里。不过,较为集中和有影响的还是法兰克福学派。
在法兰克福学派史上,对于实证主义的批判一直是其重要的理论主题,这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是它们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所伸张的批判理论一直与包括实证主义在内的传统理论进行着激烈争辩;二是实证主义是资产阶级意识的主要代表,它所主张的唯科学主义、非历史的经验主义都直接构成法兰克福学派直接批判的对象。因此,从霍克海默20世纪30年代的《唯物主义与形而上学》、《传统理论与批判》,到40年代马尔库塞的《理性与革命》、60年代阿多尔诺与德国主流社会的论战、哈贝马斯在《社会科学的逻辑》等文献中对波普尔的批判,以及哈贝马斯后来在《认识与旨趣》、《交往行动理论》等对实证主义的批判,几乎贯穿着法兰克福学派的整个历史。但是,在70年代之后,我们发现以哈贝马斯为代表的批判理论开始对包括实证主义在内的主流社会学思潮进行某种“综合”,使这种批判趋于钝化。
从总体上说,对于实证主义的缺乏总体性、拒绝主体参与以及不恰当地把自然科学的研究逻辑运用于社会生活,这些论题都还是继卢卡奇之后法兰克福学派进一步争辩的内容,因为它们集中表现了实证主义方法之反历史和反辩证法的失误所在。在这一点上,马克思主义对实证主义的批判所面临的问题就应当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方面是对实证主义方法的总体批判,这种批判将深入实证主义的历史和认识论逻辑;另一方面是把这种批判贯彻到各种部门科学体系中去。应该说,这两个任务都在法兰克福学派那里得到表现。虽然我们需要辩证地理解哈贝马斯向实证主义的“转向”,但他在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的理论却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这就是他对波普尔的具体批判以及对认识论历史的基础研究。在后一种研究中,哈贝马斯正确地指证了实证主义以事实的本体论取代了传统的本体论,因此,它只是在表面避开了传统(旧本体论)哲学的局限性而深刻地蕴含着它自身的矛盾。他强调彻底的认识批判只有作为社会理论才是可能的,这一点也具有合理之处。在某种程度上,他为法兰克福学派的批判作了一个总结,这便是基于马克思(黑格尔式)的历史哲学区分了社会科学中的“理解”和“说明”,前者代表主体参与式的历史认识论,后者则是实证主义所追求的作为“旁观者”的认识科学认识论。如阿佩尔所言,在这两者之间的辩证中介是“意识形态批判” (47) 。这一点确实是法兰克福学派的一贯特点,当哈贝马斯把认识与兴趣分析结合起来时,他直接重申了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开始的意识形态分析方法的有效性,但是当他用作为“劳动和相互作用相联系的基本导向”的兴趣,取代马克思作为现实个人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时,却有意无意地颠倒了马克思历史哲学的确定前提,把它归结于他自己的“交往关系”(哈贝马斯正是用所谓的“交往行动”来修正马克思“劳动”前提的“不足”的)。这样,他就实际地走出了马克思的历史哲学。
这样,西方马克思主义在合理地批判实证主义的同时,由于误解了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革命实质,而有意无意地背弃了生活和历史的辩证法本身,走入纯粹的理论实践。这一点,我们是不能认同的。我们强调,对于唯物辩证法的坚持,其核心仍然在于对现实社会的具体分析,这在当代的社会科学研究中将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也是人类社会历史实践的辩证本性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