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主流社会科学的实证主义倾向及其意识形态特征
从社会科学的方面来讨论西方实证主义思潮,比讨论主题较为集中的哲学思潮要困难得多。这不仅因为在总括性的社会科学中存在着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和法学等专门科学,更为重要的是在不同的专门科学之间,西方从未形成绝对统一的方法论。因此,实证主义特征在不同的专门科学中有着不同的表现。在这里,我们主要以主流经济学和社会学为例作一些简要的讨论。这两个学科在全部社会科学中无疑占据着核心地位,它们在为缓和资本主义社会矛盾以及对抗马克思主义方面起着主要的作用。因此,它们不仅为其他社会科学提供了对基础性的“社会事实”的理解,而且其方法论也影响着其他学科的变化。
社会学以科学的名义登上理论舞台,和实证主义哲学鼻祖孔德的贡献是分不开的。从这一点看,社会学与实证主义之间在源头上就有着天然的亲近关系。在《论实证精神》中,孔德极为强烈地表达了基于实证哲学“建立一门足以适当解释整个人类历史的社会学理论”的冲动,他强调,从实证精神出发,“人们由此便逐渐发现六门学科不变的序列:既是历史的和学理的,同时又是科学的和逻辑的。这六门学科是:数学、天文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和社会学;第一门必然作为独一无二的出发点,最后一门是整个实证哲学的惟一基本目标” (26) 。在社会学发展的历史上,这一目标作为一种基本的理论冲动一直存在。它的“科学主义”要求,对观察先于思辨的优先地位的强调,以及基于经验的预测等实证精神等,贯穿其发展的整个历程。当然,这也并不意味着,社会学的语言表达是一成不变的,相反,实证主义的内容随着时代的变化不断改变着其表述方式,这一点在上述狭义哲学思潮中我们已经强调过,社会学同样如此。
但是,不管实证主义在西方社会科学研究中采取了何种变化形式,其基本特征却是不变的,这贯穿于从早期社会学家迪尔凯姆、韦伯到以美国帕森斯所推崇的结构—功能主义的社会学的发展历程,并且在20世纪70年代之后与其他社会学方法之间产生了更为复杂的相互作用,并一起融入哈贝马斯、吉登斯等这些实证主义的社会批判理论之中。
综观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实证主义,它呈现出以下几大特征:(1) 个人主义方法论基础。(2) 社会事实的“客观性”。(3) 价值中立。(4) 形式理性主义。这是早期实证主义反对所谓“形而上学”和诉求“科学的研究方法”的必然结果。因此,我们看到,即使在20世纪90年代,西方标准的社会学教科书也按照如下方式陈述社会学对于科学的理解:(1) 科学理论(可证实的陈述)。(2) 经验主义(感觉的测量)。(3) 客观性(无偏见)。(4) 积累的知识(持续的增长)。 (27) 总之,它要求用可证实的方法客观地、系统地观察和解释社会事实,这一点集中体现了实证主义在社会学研究中的影响。
正是这种方法论特征,构成实证主义社会学反对马克思主义和其他理论的背景。也正是由于这种特征,在社会研究特别是历史研究领域,它表现出浓烈的反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自由主义立场、反历史主义的形式主义和实用主义倾向、反辩证法的形而上学特征。
首先,按照当代社会学自己的理解,社会学即是在社会水平上来理解人类的社会行为,因此它集中于对日常个人行为和社会组织的常见形式的解释。虽然在社会学传统中,我们可以明确地区分出集体主义和个人主义两种不同的倾向,但处于主导地位的却是实证主义的个人主义立场。这种立场主张,社会行动(及其后果的社会结构)首先是个体之间协商和选择(或以更专业化的术语“博弈”来表达这两层意思)的结果,它强调个体的自主性或自由,个体才是社会秩序的基础。虽然个人主义方法论可以追溯到西方思想史更为久远的传统,但为现代社会学奠定基础的却是韦伯。韦伯指出:“类概念-理想类型-理想类型的类概念……都是纯精神的结构,它们与被直接给予的经验实在的联系在每个个别场合中都是成问题的。” (28) 因此,他明确地将自己的研究方法定位在个人主义之上。他指出:“对于社会学来说……无论如何,对它来说不存在着‘行动着的’集体人格。当它谈及‘国家’,或者‘民族’,或者‘股份公司’,或者‘家庭’,或者‘兵团’,或者类似的‘机构’时,它所指的毋宁说仅仅是个人的实际的或者作为可能构想出来的社会行动的一种特定形式的结果” (29) 。他认为惟有个体才使有意义的社会行动成为可能。因此,他把自己的社会研究引向理性主义的方法程序。从根本上来说,韦伯的这种个人主义方法论立场也不过是亚当·斯密所奠基的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方法论的直接延续和抽象表达。西方主流经济学一直传承着“经济人”这种个人主义和理性主义的假设,这种个性和理性与资产阶级的自我利益是一致的。因此,随着资产阶级作为一种经济和政治力量的日益成长,它在启蒙运动时就成为其旗帜上的鲜明口号。当然,随着西方社会的结构变化,这个假设也不断遇到挑战。如随着心理学、管理学以及政治学的进步,人们越来越感到它的局限性。从20世纪30年代的梅奥提出“社会人”开始,“组织人”、“政治人”、“复杂人”等各种假设都出台了,然而这些假设都没有彻底摆脱社会分析的个人主义方法论前提。在韦伯之后,帕森斯很快就开始修正韦伯方法中作为分析立场的个人主义,用假定情境中的假定行动者这个“单位行动”来作为“社会行动的结构”分析的基本单元。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要采取集体主义的分析立场,实际上,无论是功利主义的还是理想主义的集体主义都是他的批判对象。当他提出“角色”问题时,他只不过是用“制度化的个人”来反对功利主义的个人,由此强调社会规范,从而达到对已经显示出“没落”的传统西方个人主义的拯救。这恰恰是20世纪30年代的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因此有学者指出,帕森斯的理论深刻地体现着“向一种非常自鸣得意的自由主义的转变” (30) 。这也是帕森斯曲解韦伯而受到美国社会普遍欢迎的重要原因。
其次,在实证主义社会科学中,关于知识的源泉仍然是其核心的基础,这一点与实证主义哲学思潮基本上是一致的。迪尔凯姆强调社会学第一也是最基本的规则是:“要把社会事实作为物来考察”,或者说,要把社会事实看作是客观的对象物。这本是没有问题的,但进一步追究什么是“物”时,它的经验主义局限就显示出来了。迪尔凯姆说:“凡是供我们观察的一切,凡是呈在我们面前的一切,或更确切地说,凡是要求我们观察的一切,都是物” (31) 。正是在这一基础上,迪尔凯姆提出了通过统计推论来验证社会学命题的实证主义方法,从而对社会学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关于经验对象的客观性问题,我们在上面对实证主义哲学思潮的批判中已经分析过。在这里,我们进一步发现,实证主义把社会对象“自然化”这一点和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前提也是一致的。而“自然化”所内含的将社会历史现象自发化和永恒化的倾向,直接使实证主义服务于自由主义意识形态。这一点在哈耶克那里表现得极为明显,他极力反对社会历史中的制度设计,而强调尽可能地运用自发的社会力量,强调社会历史的进化性质。应该说,这是西方经济学的一个持久不变的立场。在这一基础上,他们接受或采用了实证主义哲学的一些重要的方法论。如萨缪尔森试图将消费理论建立在可观察的基础之上而对需求理论具有明显的偏好,弗里德曼则直接站在实证主义立场强调一种理论假设的现实性是无关紧要的,对理论评价的重点在于它的相关预测性的准确和简洁等。当然,这些实证主义经济学家所要求的科学性是达到了,但这种“科学性”是仅仅建立在可观察的“事实”基础上的,它排除了这些事实的历史性质及其与其他社会关系的总体联系。
再次,“价值中立”作为一种社会科学研究的基本要求,是与对社会事实的“客观性”理解直接联系在一起的。迪尔凯姆把它视为“把社会事实当作物来考察”这个规则的一个亚定理,他强调“必须始终如一地摆脱一切预断”是一切科学方法的基础,并将其与笛卡尔的怀疑原则联系起来。 (32) 韦伯在这个问题上对西方社会科学的实证主义倾向有着独特的贡献,因为他强调“价值中立”是对政策特别是社会政策和经济政策的任何一种纯科学探讨的前提条件。在韦伯以后的经济学研究中,经济学被区分为实证的和规范的两种,实证经济学家们认为,后者是建立在一定的价值判断的基础上的,在回答“应该是什么”问题时无法做到真正的客观性,它的结论是无法通过经验事实的检验而达到科学性要求的,因此,他们强调真正的经济科学必须抛弃价值判断。这一点,与波普尔的科学哲学思想是一致的。
然而,这个原则也只不过反映了资产阶级反对马克思主义的一种意识形态构想。为说清这个问题,我们必须重新回到韦伯。虽然我们将韦伯纳入实证主义讨论,但韦伯本人却并不直接就是一个实证主义者,相反,他在更大的程度上继承了德国独特的历史主义传统,并且在很大程度上是反对实证主义的。在“价值中立”问题上,他提出这个问题主要的动因是直接反驳社会历史研究的“无偏见”思想,他强调:“一个作为‘社会⁃经济’事件的事件,其性质不是它‘客观地’具有的,相反它要受我们的认知兴趣的指向所限制,因为它产生于我们在给定情况下赋予特定事件的特定文化意义。” (33) 因此,我们必须将自己的价值与社会历史事实区分开来。从这个结论出发,我们可能直接进入意识形态分析而走向对实证主义批判的立场。不过韦伯本人并没有跳出实证主义的局限,他自己明确表示自己是资产阶级的一员因此是服务于这个阶级的。他的这个结论倒是在后来的哈贝马斯那里得到进一步的反映。后者讨论认识论问题时也重提“认识与旨趣”这个话题。但是,韦伯的这个重要思想经由美国社会学家帕森斯的解释就被曲解了。因此,他所主张的所有党派都应该拥有发表见解的机会这一自由主义观点并没有在西方社会现实中得到反映。相反,从激进政治经济学在美国的遭遇看,至少美国的讲堂只是为那些口头言称社会科学认识的“客观性”和“价值中立”而实际上为资产阶级辩护的那些学者准备的。从这个例子,我们充分看到资产阶级自由主义立场的虚伪性。所谓“价值中立”只是根据他们的意识形态精心炮制出来的神话。正如林特对萨缪尔森的批评那样,强调实证而反对价值的那些经济学家,他们所没有讲出来的价值判断是:作为一个现实的人,一个“公民”,他支持资本主义而反对社会主义。因此,他竭力要把这些价值观强加给读者。他不懂得,资本主义本身客观上就产生了一套“价值判断”,这些价值判断形成资产阶级经济学在其所允许的范围内作出比较表面的“决策”的基础。
事实上,社会科学研究者们也深刻认识到:在社会科学的实践中,正是理论自身产生了检验事实的实验,正是理论构造了社会现实,即科学家研究的“事实”。这正是大量的理论工作者介入具体的社会政治实践的根本原因。特别是在战后美国社会科学研究体制中,大量的“无偏见”的科学家在政府直接支持或财团、大学、研究机构和基金的财政赞助下,服务于美国的所谓“国家利益”,为其政策献计、辩护。如著名学者亨廷顿,有学者对其现代化理论的基本术语、论据和唯科学主义方法等诸问题提出批评,并指证道:“作为重建意识形态的模式,亨廷顿的著作却是开拓性的,它戏剧性地反映了‘资产阶级思想所具有的意识形态灵活性’。” (34) 因此,我们可以观察到亨廷顿本人的理论与美国政策之间的内在一致性,如其20世纪90年代抛出的“文明冲突论”与美国基于人权的对外干涉政策之间的契合性等。从这里,我们再次看到,实证主义的基本方法论在许多重要研究者甚至大多数研究者那里,还只是一种“理想”,这种理想与他们的社会历史理想之间有着天然的联系。
最后,更进一步,由于实证主义方法论本身所内含的矛盾性,实证主义社会学家也就不可避免地陷入基于“正义”、“公平”观念的政策设计与其形式理性主义方法的对立。这种对立只不过是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当代反映。资产阶级的经济学家和历史学家从一开始就把封建制度看成是人为的、非自然的,因此必须加以改变,而资产阶级社会则似乎是一种自然状态,合乎自然的制度当然也就是超历史的永恒的制度。因此,在实证主义第一代大师孔德那里,“有效普遍性”、秩序范畴和理性范畴都是一个意思,它表现的是这种哲学在认识论上的“自然”观念。虽然,韦伯之后的西方社会科学反对“规律”,但它们也都将社会历史“事实”视为与自然一样的认识对象。
这样一来,人们对客体的认识就只限于从数量以及数和形的关系的形式方面去把握,而它们的内容和本质则被推到了不可认识的彼岸领域,即按照实证主义自己所言的被当作“形而上学”问题给剔除了。这就是经验(现象)直观和形式理性主义的方法的实质。在这种所谓“科学主义”的范围内,对象即客体的内容和本质,对认识主体来说,仍然是非理性的、没有被把握的,因为主体用来认识事物的概念工具(概念结构)是形式主义的东西,用这种概念结构去建立普遍的理性体系,当然只能是纯形式的,即只能满足于用一些永恒不变的范畴、公理和公设去把握外部世界和认识对象。并且,同样的概念结构和认识方法可以不顾认识对象的具体特殊性和客观物质基础,任意地从一个领域扩大到另一个领域,从自然界扩大到社会,从物理学扩大到经济学、法学等。在这种形式理性主义认识方法的支配下,我们所要认识的世界被分割成许多独立的部分,与此相适应也出现了许多各自独立的部分体系。在自然科学方面,各种部门科学大量出现,不断分化。不同学科之间没有内在的联系,即使有联系,也只是形式上的,表现为同一种概念结构和认识方法的推广应用。如最初应用于力学和天文学的数学工具和几何学方法逐渐推广应用于物理学、化学以至生物学这样一些领域。这种推广不过是把同样的范畴形式、概念结构应用于不断扩大的对象范围。这些彼此独立的科学部门,在内容上并没有沟通,只是从形式上连接在一起。这种抽象普遍的形式理性主义的知识体系的建立只服从于一个目的,那就是“有用”。用这样的概念结构和认识方法概括出来的规律,只能达到有限的可操作性的目的,像现今的“应用科学”一样,不能从根本上超越对象世界的直接存在方式和有限领域,不能从现象进展到本质,从有限进展到无限,从局部进展到总体,即使有总体,那也只是许多局部性体系的简单叠加。因此,实证主义反对历史主义,反对辩证法。
然而,在实证主义视域中,社会现实对于主体而言是一种异己的存在、一种僵硬的对立物,不能为理性所把握,不能融于理性之中。例如,庸俗政治经济学试图设计出一套有效的政策使经济本身适应于人的需要,但是它不理解资产阶级社会的经济规律的本质,而将其视为既定的、一成不变的东西,在这些规律面前,人们只能作消极直观的反映,只能适应它、服从它。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客体而存在的一切东西就获得了一种类似自然规律那样的自然永恒性的假象。这样一来,主体和客体的关系就变成了一种二重性的、二元化的结构。主体和客体处于完全的对立之中。而既然主体不能掌握和介入客体的生成、变化和发展,那他在客体面前就只能是直观、反思、顺应甚至顶礼膜拜了。这就势必陷入马克思所批判的三大拜物教中,极为明显地表现出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辩护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