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在于改变世界”

一 “问题在于改变世界”

当我们说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的时候,这是不是说以前的哲学家只限于解释现实而无意于改变现实呢?当然不是。从前面的讨论看,由于旧哲学总想从一个永恒不变的终极真理出发来规范现存的秩序,因而它最多只是完成了关于现存世界的思想体系,这种体系的自我封闭性意味着它已穷尽了历史发展的一切可能性,从而把对现存世界的解释变成了对现存世界的辩护。不仅黑格尔是这样,青年黑格尔派也是这样。当费尔巴哈从人本主义出发作出对现存宗教和伦理关系的批判时,他同样也没有摆脱这一理论困境。作为无产阶级革命家的马克思,把参与无产阶级推翻资本主义社会的解放事业当作他毕生为之奋斗的目标,因此,他无意于构架任何一种最终解释世界的哲学体系,而是全身心地关注着无产阶级在现存社会秩序中的真正处境和历史命运,致力于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考察和科学分析,为无产阶级认识和改造现存社会制度提供革命的、科学的方法论。

在当代围绕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的讨论中,一些学者也充分肯定了马克思关于改变世界的申明,但是他们不是把这种改变世界的努力归结于革命人民的社会实践,而是归结于人的自由本性,把马克思实现的哲学变革理解为关于“人”的思维方式的变化。在他们看来,实践的观点作为新哲学思维方式,首先就表征着人的观点的变化,从这一判断出发,他们强调从人的超越性活动中把握自身的多义属性,这显然又回到旧哲学的立场。

确切地说,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作为一种崭新的思维方式,要旨不在于为“人”的讨论变换一个前提,而在于从根本上摒弃关于抽象人的议论,扭转全部旧哲学的道德说教性质。当马克思已经认识到人“实际上是属于一定的社会形式的”时候,他就断定旧哲学关于人的抽象议论其实从来也没有能够超出属于“一定的社会形式”(市民社会)的意识形态范围。虽然费尔巴哈作出了冲破意识形态的尝试,宣称自己是共产主义者,但他至多也只做到对市民社会的单个人的直观。当马克思肯定市民社会只是“一定的社会形式”时,他便提出了对“人类社会”的非抽象理解。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明确地强调,“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因此也必须基于实践的立场合理地解决人类社会的现实矛盾和冲突。因此,当马克思强调“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而“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化的人类”时,由此产生的哲学方法的变革,就要求理论家们自觉地反思自己的批判与自身的变化着的物质环境之间的联系,而不是把自身的物质环境当作既定的不变的前提。因此,如果要真正认同马克思在思维方式上的变革,就必须承认思维(意识)在本质上并没有自己的历史,它不过是一定的现实社会关系在观念上的反映。“生产力、资金和社会交往形式的总和,是哲学家们想像为‘实体’和‘人的本质’的东西的现实基础” (49) 。因此,用一种意识来代替另一种意识,想像通过改变意识来改变世界,只不过是与现实的影子作斗争,所以费尔巴哈的“类意识”决不能自动导致现存世界秩序的改变,也并没有能够为社会的进步提供多少有益的帮助。它最多反映了自启蒙以来把“人”塑造为至高无上的主体这一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冲动,而它的结果也自然是有利于对资本主义现实的辩护。人的问题至今解决了没有?历史已经给予了明确的回答,即使在为“知识经济”和“后资本主义”普遍叫好的今天,我们仍然深陷在对物的依赖性之中。如此看来,最基础的工作仍然是改变现实,而不是改变意识。

不理解这一点,我们便不能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实践为基点的思维方式的实质。因此,把实践抽象地理解为“超越性”活动这种立场,决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原本立场,它本质上属于马克思之前的旧哲学。这一点在南斯拉夫“实践派”那里表现得很明显。他们认为:“在马克思看来,根本的问题是在创造一个更加人道的世界的同时如何实现人的本质。这一问题中所内含的基本的哲学假设是,人在本质上是一种实践的存在,即一种能够从事自由的创造活动,并通过这种活动改造世界、实现其特殊的潜能、满足其他人的需要的存在。对人来说,实践是一种根本的可能性,但在某种不利的历史条件下,这种可能性的实现会受到阻碍。个人的实际存在和潜在本质之间的这种差异,即实有和应有之间的差异,就是异化。哲学的基本任务就是对异化现象进行批判的分析,并指明走向自我实现、走向实践的实际步骤。” (50) 这和马克思当初所批判的德国旧哲学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在近年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有些学者主张“实践本体论”,重返费尔巴哈、赫斯的“类”哲学,认为未来哲学的形态应当是哈贝马斯的交往实践论等,尽管具体说法不同,但其共同之处都是对马克思实践概念的曲解和背离。

哲学的灵魂是方法,马克思主义哲学尤其如此。各种哲学派别的划分不取决于研究对象的不同,而取决于不同的立场和方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方法是辩证的、历史的唯物主义,运用这种方法来研究有关人的各种问题,也可以称之为马克思主义的“人学”。实际上,大凡近代和现代西方哲学所探讨过的重大人学问题,马克思本人和他的后继者们也都作过不同程度的探讨。不同的只是他们对于这些问题不是采取思辨的、抽象的、脱离实际生活的非现实、超历史的态度和方法,而是运用从实际出发的、密切结合实际生活内容的、辩证和历史的唯物主义的态度和方法。众所周知,马克思对诸如人的存在(社会存在)、人的异化、人的自由、人的解放(无产阶级和人类的解放)等重大哲学课题,都作过深入的、开创性的、富有成果的研究。针对唯心主义的自由概念,马克思曾说过如下一段话:“实际上,事情是这样的:人们每次都不是在他们关于人的理想所决定和所容许的范围之内,而是在现有的生产力所决定和所容许的范围之内取得自由的。但是,作为过去取得的一切自由的基础是有限的生产力;受这种生产力所制约的、不能满足整个社会的生产,使得人们的发展只能具有这样的形式:一些人靠另一些人来满足自己的需要,因而一些人(少数)得到了发展的垄断权;另一些人(多数)……暂时(即在新的革命的生产力产生以前)失去了任何发展的可能性。” (51) 同时,由于“交往的发展范围的狭小以及因之造成的整个统治阶级的发展范围的狭小”,不仅使被统治阶级用以满足自己需要的方式变为“非人的”,而且也使统治阶级本身在其智力发展方面表现为“非人的”,“所以,‘非人的东西’也同样是统治阶级命中所注定的”。从当今时代来说,鉴于这些“非人的东西”都是“现代关系的产物”,因而真正自由的出路就在于彻底改造和扬弃“现代关系”。然而这是需要生产力的充分发展为前提的。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来说,人的自由也好,解放也好,不是没有前提的。没有前提的自由学说不能引导人类走向真正的解放,而只能像宗教和准宗教学说那样引导人们去寻求精神上的“超越”和“解脱”。

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与这种精神的解脱是格格不入的,他强调:“辩证法,在其合理形态上,引起资产阶级及其夸夸其谈的代言人的恼怒和恐怖,因为辩证法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 (52) 在马克思看来,任何社会形态都是特定的、历史的、暂时的和过渡的,这源于社会生活的内在矛盾的必然发展。这种矛盾并不因为理性的和解而消失,只能够通过现实历史的发展和由此准备起来的一定的社会力量的革命实践才能真正解决。在旧哲学停留于对现存世界的解释和理解的地方,新哲学发现了改变世界的必然性和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