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 结构组成
公路的结构组成主要包括路基、路面、桥梁和涵洞、隧道、排水系统、防护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
1.路基
公路路基是在天然地面上填筑成路堤(填方地段)或挖成路堑(挖方地段)的带状结构物,主要承受路面传递的行车荷载,是支撑路面的基础。
设计时必须保证路基具有足够的强度、变形小和足够的稳定性,并防止水分及其他自然因素对路基本身的侵蚀和损害。
2.路面
公路路面是用各种材料或混合料,分单层或多层铺筑在路基顶面供车辆行驶的层状结构物。设计时必须保证路面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平整度和粗糙度,以满足车辆在其表面能安全、迅速、舒适地行驶。
3.桥梁和涵洞
桥梁是公路跨越河流、山谷或人工构造物8m而修建的建筑物。涵洞是为了排泄地面水流或满足农业需要而设置的横穿路基的小型排水构造物。当桥涵的单孔跨径大于或等于5m、多孔跨径总长大于或等于8m时称为桥梁,反之则称为涵洞。
4.隧道
隧道是公路根据设计需要为穿越山岭、地下或水底而建造的构造物。
5.排水系统
公路排水系统是为了排除地面水和地下水而设置的,由各种拦截、汇集、疏导及排放等排水设施组成的构造物。除桥梁、涵洞外,排水系统主要有路基边沟、截水沟、排水沟、暗沟、渗沟、渗井、跌水与急流槽、倒虹吸管、渡槽及蒸发池等。
6.防护工程
防护工程是为了加固路基边坡,确保路基稳定而修建的结构物。按其作用不同,可分为坡面防护、冲刷防护及支挡结构物等三大类。
7.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建设规模与标准应根据公路网规划,公路的功能、等级、交通量等确定,应按照“保障安全、提供服务、利于管理”的原则进行设计。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主要有以下几项。
(1)交通安全设施,包括跨线桥、地下横道、色灯信号、护栏、防护网、反光标志、照明设施等。
(2)交通管理设施,包括道路标志(如指示标志、警告标志、指路标志、禁令标志等)、路面标志、立面标志、紧急通信标志、道路情报板、道路监视设施、交通控制设施、交通监视设施以及安全岛、交通岛、中心岛等。
(3)防护设施,包括抗滑坡构造物、防沙棚、挑水坝等。
(4)停车设施,指在道路沿线及起点、终点设置的停车场、汽车停靠站、回车道等设施。
(5)路用房屋及其他沿线设施,包括养护房屋、营运房屋、收费所、加油站、休息站等设施。
(6)绿化设施,包括道路分隔带、路旁、立交枢纽、休息设施、人行道等处的绿化,以及道路防护林带和集中的绿化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