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3 可行性财务分析
12.1.3.1 财务分析内容及步骤
公路建设项目进行财务分析的前提条件是,项目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须通过收取过路(桥)费予以偿还。其内容是通过对项目资金投入和收费收入的比较研究,分析收费道路的盈利能力和清偿能力。
财务盈利能力分析主要是以财务净现值、财务内部收益率及投资回收期等为评价指标,考察投资的盈利水平。
清偿能力分析主要是考察项目各年的财务状况及可用于偿债的额度,以此进行借款还本付息预测,并计算借款偿还期。
12.1.3.2 资金筹措
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见图12-4。
图12-4 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来源
需进行财务分析的公路项目资金来源见图12-5。
建设单位从自身利益出发,希望贷款额在总投资中的比例尽可能大,以提高自有资金收益率。当获得优惠贷款时,希望还本付息时间长一些,以便获取投资收益率与利息率之间的差值收益。但据国外可行性研究的分析认为,只有当年净收入额为当年偿还债务本息的1.5~3倍时,贷款使用者在经营上才能应付自如;因此,在采用贷款方式集资时,贷款额所占比重应慎重考虑。
债券是建设单位向持券人借款。与银行贷款相比,债券是筹集长期贷款较理想的方式。由于债券只付固定利息和返还本金,因此提高债券筹资比重,同样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收益率。
图12-5 财务分析的公路项目资金来源
12.1.3.3 财务费用组成
公路建设项目的财务费用包括建设项目总投资和运营费用两部分。但应注意,收费道路的总投资中应包括收费站、收费系统和传输线路等设施的费用。
财务分析用的总投资估算为工程总投资估算减去项目建设期间的物价上涨费用。
运营费用包括道路养护费、大中修费及交通管理费。对收费道路还应包括收费人员的工资和福利、收费站的水电费、收费设施的维修费和收费工作的管理费等。
12.1.3.4 收费分析
1.收费条件
进行财务分析的收费道路主要有两种类型:收费还贷道路和收费经营道路。收费还贷道路指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使用贷款或集资建成的道路。收费经营道路是指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成的或有偿转让收费还贷道路收费权的道路。这两类道路的技术等级和建设规模,须达到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标准,并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进行收费。
2.收费标准测算
对财务分析而言,收费的目的是按期偿还贷款(或集资),收费价格过高或偏低都可能导致投资难以按期回收。这不仅使道路收费的财务目标未能实现,还会导致道路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能充分发挥,资源利用效率低下。因此,制定收费标准的原则应为:一是尽可能使由于道路收费所引起的经济效益下降最小;二是保证道路收费实现财务目标。在不能实现财务目标时,应调整建设资金的结构。
目前国内收费标准测算方法主要有成本反算法、类比法和消费水平测算法。
成本反算法是根据投资中的贷款份额、利率、偿还年限以及道路养护费、大中修费等计算收费的总金额,然后根据不同年份、不同车型的交通量预测值,考虑其收费标准、调整次数及相对幅度,从而反算出收费标准。这种方法貌似合理准确,但往往不切实际。一旦收费标准设置较高,车辆就会选择老路或其他平行路段行驶,从而造成交通量下降,收费额也随之降低。
类比法主要是参照已建成收费道路的收费标准,按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交通量大小、投资结构等进行类比分析,然后按类型相近道路的收费标准加以调整后确定。该方法的关键是要较好地掌握收费标准对交通量的影响及用路者的承受能力,合理地对类型相近道路的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但调整过程受人们主观意识的影响较大,往往很难做到准确合理。消费水平测算法是按收费的负担度,即人们的收入水平对收费的承受能力进行测算确定。该方法要了解车辆用户愿意支付怎样水平的通行费来使用高标准的道路设施,由于国有车辆在我国交通组成中占主导地位,其负担度是难以确定的。另外,这种方法没能与回收投资联系起来,其价格标准往往不能保证投资按期回收。
国外目前最常用的是考虑收费弹性(敏感性)的道路收费标准确定方法。它主要研究在行驶时间、舒适性及安全性等道路交通条件一定的情况下,交通量随收费标准变化的情况。这一方法是建立在大量收费历史资料、社会和经济发展状况、道路使用者对收费的承受能力等基础上的。
事实上,道路收费标准的测算是一个复杂的大系统,系统中各要素间存在着复杂的反馈因果和生克关系,并处于不断变化发展中,因此,上述局部的、静态的测算方法无法解决收费标准制定的种种问题。这就要求我们要用系统的观点,动态地研究各要素间的相互影响,从而制定相应的收费标准。国内一些学者在这方面已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提出了基于系统动力学原理的收费分析法和基于寿命费用周期的收费标准测算法。
12.1.3.5 借款还本付息预测
当已知项目资金来源及运用计划,并预测出每年道路收费后,可据以预测投资借款还本付息的进度和时间。通过这一预测,不仅可以得出借款偿还期,还可了解各年还本付息后的余额情况。预测时应分建设期和使用期进行。
1.建设期每年应计利息数
国内借款项目一般在建设期间不支付利息,按复利计算,项目建成使用后与本金一起偿还。
外汇借款项目建设期间的利息可根据不同情况处理,如为中国银行的外汇借款则可按复利计算,待项目投产后,与本金一起偿还。如为国外银行借款,需在建设期间支付利息,则可向中国银行进行短期借款支付。
2.使用期每年还本付息数及应计利息数
项目使用期每年的还本付息数应是当年的净收益(即收费收入扣除当年的管理费和道路养护费后的余额)。若年初借款累计数大于当年的还本付息数,当年的还本付息也按半年计息,即:
3.还清借款年份应计利息数
如果年初借款累计数小于当年的净收益,说明当年有可能还清全部本息,可按下式简单计算还清年份应计利息。
4.当年的借款本金和利息
年末借款累计=年初借款累计+当年借款支用+当年应计利息-当年还本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