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2 影子价格的计算方法

6.2.2 影子价格的计算方法

在国民经济评价时,一般仅对主要的生产因素和投资项目的主要投入物和产出物及主要市场偏差进行影子价格计算。通常根据投资项目的投入和产出中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对国家进出口水平以及对国内供求关系等产生较大影响的稀缺资源进行影子价格计算,对无关紧要的资源就不必进行计算。进行影子价格计算时,应根据货物类型确定计算方法。

1.贸易货物

可进口或可出口的、影响国家进出口水平的货物划为贸易货物。贸易货物影子价格的计算方法有口岸价格法与换算系数法。

(1)口岸价格法。

贸易货物影子价格是按照其对国民经济的影响,以口岸价格为基础,根据港口、投资项目所在地、投入物的国内产地、产出物的主要市场所在地和交通运输条件等,对流通领域的国民经济费用支出进行调整后而分别确定的。所以,同一种货物在不同的经济条件下具有不同的影子价格。计算公式为:

出口货物(产出物)影子价格=离岸价格×影子汇率-国内运费-贸易费用(6-1)

国内运费和贸易费用是在组织产品出口时,需要消耗资源的费用,所以是出口所必需的国民经济费用。出口货物的影子价格应当从外汇收益中扣除这部分国民经济费用,按照净得的收益计算。

进口货物(投入物)影子价格=到岸价格×影子汇率+国内运费+贸易费用(6-2)

国内运费和贸易费用是进口所必需的国民经济费用,所以要作为进口投入物影子价格的一部分。

出口货物转为国内使用,国民经济损失的是离岸价格扣除供应者到口岸的国内运费和贸易费用后的净收益,应当作为投资项目使用该货物的国民经济费用。出口货物由于拟建投资项目而不再出口,应当再加上从供应者到投资项目所在地的国内运费和贸易费用作为影子价格的一部分。

在具体计算时,由于贸易费用是按口岸价格计算的,而且费率差别不大,因此实际中贸易费用可以忽略不计。

替代进口货物(产出物)=到岸价格×影子汇率+从购买者到最近口岸的国内运费和贸易费用-从购买者到投资项目所在地的国内运费和贸易费用(6-4)

从购买者到口岸的国内运费和贸易费用是进口时必需的国民经济费用,应当作为影子价格的一部分。由于拟建投资项目不再进口了,这部分成本就成为投资项目的国民经济收益,同时要减去对内销售该货物必须消耗的国内运费和贸易费用,求得该产出的净收益。具体计算时,贸易费用也可忽略不计。

(2)换算系数法。

在实际中,也可以根据资料测算,对常用的外贸货物取各个贸易货物的换算系数来计算其影子价格。换算系数是调整所得到的影子价格同国内市场价格的一个估算平均比率。利用换算系数可以简化计算,只要将国内市场价格乘以换算系数,就能调整为影子价格。其计算公式为:

由于不同类别的货物价格差别很大,因此应采取不同的换算系数。

2.非贸易货物

不进口或不出口的、主要影响国内供求关系的货物划为非贸易货物。非贸易货物主要指由于运输费用太大,大于当地的生产成本或国家贸易政策限制而不能跨越边境的货物。非贸易货物可按产出物和投入物分别计算其影子价格,也可用成本分解法等计算其影子价格。

(1)非贸易产出物影子价格的计算方法。

增加国内供应数量满足国内需求的,产出物影子价格从市场价格、协议价格、同类企业产品的平均分解成本中选取。

(2)非贸易投入物影子价格计算方法。

①投资项目所需的某种投入物,通过原有企业挖潜来增加供应,不必新增投资,此时,可对它的可变成本进行成本分解,得到货物出厂的影子价格,再加上运输费用和贸易费用,就得到该投资项目所需货物的影子价格。

②投资项目所需的投入物必须扩大生产规模才能满足,需要新增投资。此时,可对它的全部成本进行分解得到货物出厂影子价格,加上运输费用和贸易费用,就得到该项目使用这种货物的影子价格。

③投资项目需要的某种投入物是极为紧缺的短线物资,无法通过扩大生产能力来供应,只有去挤占其他用户的用量才能得到,此时,影子价格取市场价格、协议价格二者之中较高者,再加上贸易费用和运输费用。

(3)成本分解法。

成本分解法是将非贸易货物的国内市场价格,分解为各个组成部分,然后根据各种资源的影子价格、换算系数、资金回收系数等进行一系列调整来计算影子价格的一种方法。其步骤如下。

①数据准备。列出该非贸易货物按生产费用要素计算的单位财务成本,其主要要素有:原材料、燃料和动力费,工资及职工福利费,折旧费,大修理费,流动资金利息支出以及其他支出。对其中重要的原材料、燃料和动力,要详细列出价格、耗用量和耗用金额,列出单位货物所占用的固定资产原值或耗费的国民经济费用,以及占用流动资金数额,调查确定或设定该货物生产厂的建设期、建设期各年投资比例、经济寿命期限及寿命期终了时的固定资产余值。

②计算重要原材料、燃料、动力、劳动力等投入物的影子价格及单位费用。

③对固定资产投资进行调整和等值计算。根据建设期各年投资比例,将固定资产投资额分摊到建设期各年。

④用固定资金回收费用取代财务成本中的折旧费。

⑤用流动资金回收费用取代财务成本中的流动资金利息。

⑥财务成本中的其他投资项目可不予调整。

⑦完成上述调整后,各项国民经济费用重新计算的总额即为该货物的出厂影子价格。

(4)支付意愿法和机会成本法。

①支付意愿法。支付意愿是指消费者为获得某种商品或服务所愿意付出的价格。在完善的市场中,市场价格可以正确地反映消费者的支付意愿。

②机会成本法。机会成本是指用于投资项目的某种资源若不用于本投资项目而用于其他替代机会,在所有其他替代机会中所能获得的最大国民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