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4 标底的编制方法

10.2.4 标底的编制方法

1.完全竞争市场下的标底编制办法

在完全竞争市场下,由于市场价格是一种反映了资源使用效率的价格,因此完全竞争市场下的标底可直接根据建筑产品的市场交易价格来确定。

2.不完全竞争下的标底编制方法

(1)工料单价法编制标底。

依赖于概算、预算定额及编制办法来确定标底的方法称为工料单价法。在运用工料单价法编制标底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①按概算编制标底时,应在概算的基础上适当下浮,因为概算定额所考虑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与预算定额相比通常有一定的余量(一般为3%~5%)。

②对概算、预算中未考虑到的,而根据合同承包商需发生的费用应在标底中予以考虑。如投标中发生的费用、履约担保费等,这些费用在概算、预算建筑安装工程费中未考虑进去,而根据合同承包商需发生和承担,因此,在编制标底时应予以考虑。

③对于概算、预算中明显偏高或偏低的费用应如实进行调整或对概算、预算定额中的数据如实进行抽换。

④由于概算、预算的项目划分与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划分不一致,且各自对应的计量方法不相同,因此,在编制工程细目的单价时,应在分项工程概算、预算的基础上,组合出与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细目相适应的单价。

⑤由于当前的劳动生产力水平总高于概算、预算定额数据中反映的劳动生产力水平,而招标又是建立在买方市场基础上的,所以在确定标底时,应在概算、预算的基础上乘以小于1的修正系数。

(2)统计平均法确定标底。

在介绍此方法之前,先提出如下假定:所有投标人或至少大部分投标人都是理性的投标人,即他们的报价是严格基于自身的施工成本和在相应的投标策略下的一种报价,而不是一种盲目报价。对于经验丰富的投标人,由于他们在施工方法、施工成本和价格上拥有完全的信息,对此,理性的投标人能提出一个充分反映自身竞争实力的投标报价,因此,只要对这些投标报价进行适当的技术处理,即可确定出施工项目的标底,这种方法称为统计平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