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5 投标报价策略
投标报价策略是指投标人在投标竞争中所采取的方式和手段。常用的投标报价策略有不平衡报价、多方案报价、突然降价、无利润报价。
1.不平衡报价
所谓不平衡报价,就是在不影响投标总报价的前提下,将某些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定得比正常水平高一些,某些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定得比正常水平低一些。不平衡报价是单价合同投标报价中常见的一种方法。
(1)对能早期得到结算付款的工程项目的单价可适当提高,对于后期结算的工程项目的单价可适当降低。
(2)预计今后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单价可适当提高;预计今后工程量会减少的项目,单价可适当降低。
(3)设计图纸不明确或有错误的,估计修改后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提高单价;而工程内容说明不清楚的,可适当降低单价。
(4)没有工程量,只填单价的项目,其单价提高些,这样既不影响投标总价,以后发生时承包人又可多获利。
(5)对于暂列数额(或工程),预计会做的可能性较大,价格定高些,估计不一定发生的则单价低些。
(6)零星用工(计日工)的报价高于一般分部分项工程中的工资单价,因它不属于承包总价的范围,发生时实报实销,价高些会多获利。
2.多方案报价
在充分估计投标风险的基础上,按多个投标方案进行报价,即在投标文件中报两个价,按原工程说明书和合同条件报一个价,然后提出如果工程说明书或合同条件可做某些改变时的另一个较低的报价(需加以注释)。这样可使报价降低,吸引招标人。
3.突然降价
投标报价是一项商业秘密性的竞争工作,竞争对手之间可能会随时互相探听对方的报价情况。
在整个报价过程中,投标人先按一般态度对待招标工程,按一般情况进行报价,甚至可以表现出自己对该工程的兴趣不大,但等快到投标截止时,再突然降价,使竞争对手措手不及。
4.无利润报价
缺乏竞争优势的承包商,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只好在报价时根本不考虑利润而去夺标。这种办法一般在以下情况下采用。
(1)有可能在得标后,将大部分工程分包给索价较低的一些分包商。
(2)对于分期建设的项目,先以低价获得首期工程,而后赢得机会创造第二期工程中的竞争优势,并在以后的工程中盈利。
(3)较长时期内,投标人没有在建的工程项目,如果再不得标,就难以维持生存。因此,虽然本工程无利可图,但只要能有一定的管理费维持公司的日常运转,就可设法渡过暂时的困难时期,以图将来东山再起。